第168章 两难
忘川河畔,弓月这次醒来,栾之却睡着。 她抬手望了望自己那一只幻化而出的右手小指,眨着眼睛发呆,忘川河水轻轻灵灵,她认真的思考着,这一万年以前的执念是不是根本就不应该记起。 她自己也断断没有想到,这坏死的红鸾,竟然就是自己亲手斩断的,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所失去的所有有关栾之的记忆,也都是自己亲手抹去的。 毫无疑问,栾之也失去了关于她的记忆,如何失去的,她还并不知晓,只是觉得不想知道了。 她扪心自问,一万年以前的自己,是不是真的放弃了那个执念。 斩断自己的红鸾,不是。 抹去自己的记忆,其实也不是。 不过是不想纠缠,不想让自己再苦下去了。 如果当真不再有执念,对这人再无念想,是不需要做的如此决绝的。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当年她真的很尽力。一万多年前,当时云闲还未曾在九重天上有什么名气,就连栾之的名气也并不是像现在这般如日中天,她进仙学府,完全与他人没有半点关系,委实就只是因为被她娘亲和父亲给逼的没法。 彼时,她在仙学府包揽下打扫南院师尊们的书房这个活计,就显了能够离栾之近一些。她害怕父亲母亲知道她偷偷变成狸猫的模样在仙学府还做着这种事情,还特意求迟霖对这件事情完全保密,并且逼迫迟霖下封印,不得对第二个人以任何一种方式告知,便就是迟霖哪天忍不住想说了,也是一个字也不可能发的出来,总之,为了可以完全踏实没有后顾之忧的默默在暗处接近栾之,她真的做了不少的事。 迟霖后来有一次还同她讲:“我晓得仙学府的生活对你而言枯燥了些,看在你仙术和修为大有长进的份上。你做这些什么了,幻化成狸猫的模样总好过你以玄苍未来之主的真身示人好些,不然若是栾之看到玄苍的未来之主天天打理着他的日常起居,玄苍的脸面也就让你给丢的不剩什么了。”迟霖当时这般放任她而去。彼时她只顾着高兴,现在想来,其实当时迟霖是希望看得到自己的努力兴许有一天可以修出个正果来的,不然就算是强拉硬拽,也绝对不可能允了自己做出那些子荒唐事。 她满心欢喜高高兴兴的去了。 但。在仙学府的那些日子一天天的过,她眼睁睁的看着栾之的书案一天天被自己终于擦拭着反出了光来,一天天眼睁睁的看着栾之已经对她安置的书房适应到即使闭着眼睛也知道每样东西摆放在何处,眼睁睁的熬到连红索都察觉到了她在南院这边有些不大正常,却偏偏,栾之毫无察觉。 又或者说是,栾之完全都没有想过他书房里的一切,都是有人在暗中精心布置并且打理,甚至于,根本就没想过是谁将他的日常起居无形中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般舒适。 事过境迁。此时再想当年旧事,她不得不感慨万事都要讲究一个缘字。 当时自己默默付出了那么些年,如果她与栾之真的是个正果,那便也就算是个顶顶好的好事多磨,可是她付出了那么多年,说她没妄想过有个好结果那是不可能的,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也没有门路可走罢了。 事情分两面,她也有想过也许就是这样下去,最后不了了之,栾之连知道都不会知道。 这两种结果她都有想过。当时也是衡量过的,如果有了好结果,那自然欣喜,若是没有。她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她却独独没有想到,自己所栽所种,细心呵护默默耕耘,最后却让他人摘去了果实。 这便也罢了,那人竟还将她逼迫到那般的境地。 汇总下来,除了无缘与不该强求之外。她想不到别的。 天意若不是这样安排,怎会如此。 而她之所以步步退让,容得紫姬翻覆至此,也不全怪怨紫姬。 她呕气消失了几天,一回来便就看见紫姬顶着她的小狸猫模样依在栾之的怀里,她在墙头上巴巴的就守了五天五夜没合眼,终于打了个盹的功夫,栾之出了门去,紫姬现了真身重伤了她。彼时她一言不发,默默受了,就想着立即躲开,并且心中委屈的很。实则在那个时候,当着栾之的面将紫姬拆穿了去,紫姬与栾之就算是有个缘份在,也未必就会那么顺利,自己也未必就会有后来的更加不顺。 着实是因为,她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觉得无论是自己又或者是任何一个女子,无论是谁,在栾之的面前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便就是自己与当着栾之的面对质,就算分出个结果来,也无非是紫姬受些惩罚,自己也一样落不到什么,以后自然也没什么可能继续留在栾之的身边。 紫姬的出现,便就是证明她与栾之毫无缘份可言的铁证吧。 想到此处,她一低头,目光极度怅然,却没想到自己这番毫无遮掩的表情,全被不知何时醒来的栾之瞧了个清清楚楚。 自她一万年前失忆之后,至自己恢复一万年前的记忆以前,每每有栾之在她面前的时候,栾之的目光与神情总是带着一些不阴不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的,无论是凡尘几世又或者是后来她在一清宫的那些日子都是如此,可自打她与栾之进入这忘川河中开始,栾之就像是撞了邪似的大转性子,破天茺的竟没有半丝以前那些不耐与不屑的神色,一张清俊的面容既严肃又温柔,而那双向来凉薄微寒的眸子,竟是一眼比一眼更多含了一些幽幽的道不明的含意来。 她禁不住想多看几眼,禁不住看了几眼之后就有些舍不得移开视线,直到自己心头都发了毛,直到自己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直到自己心头警钟大作,不断的提醒自己红鸾坏死之事,以及——没有缘份。 她转开视线,身子缩了缩。 栾之绕臂过去环住了她,顺着她的后背。她浑身又是一缩。 这个姿势她太熟悉了,以前自己做狸猫依在栾之怀里的时候,栾之每次都会习惯性的顺她后背的这个位置,只要一抚上去。用不了几下,她便就舒服的浑身软了下来。 事实证明,便就是她恢复成了个人形,身体的习惯却是没那么容易改变的。 见她渐渐舒展开来,栾之幽幽的看着她:“是我笨了些。不过却还不是笨到没药可救,你看,我最后并没有娶了紫姬。” 弓月扭过头去,并没有答话。 事情过去了一万年了,她该怎么接这句应该一万年以前说的话。 听到栾之叹了口气,这一回连声音都有些幽幽的:“我们再睡一会罢。” “你睡吧,我已经好了。”这话她接了过来,道:“我该想起的,都想起了,以前丢去的。也全都记起了。” “还有我的。”栾之道:“我都陪着你回忆了一通你的过往,你若是不礼尚往来陪着我走一趟我的过往,是不是有些不厚道。” 弓月僵了僵,后而很轻地摇了摇头。 栾之又道:“我的记忆也出了问题,不然一万年以后,你和我怎会像从未相识过一般,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 弓月侧着脑袋发怔,她知道之后自然还会再发生些什么才是,栾之的记忆总不可能自己消失掉,但是她却有些不敢去看了。 听着栾之这声音语气。她知道栾之已经是全都想起来的,只不过没在忘川河里走到那一遭罢了,她踌躇了一番,转过头来有些疑惑的看向栾之。她想着自己过了一遍这些过往,心中那般苦涩,栾之的心境又是如何。 她的记忆,栾之因着与她同在忘川河中,是以两人的记忆混杂在一起一同回溯了一遭,因着毕竟是一万年以前的旧事。是以她倒也并没有觉得太过尴尬难堪,只是在想,彼时一万年以前的栾之,心中到底,有没有苦过,哪怕只是很短的时间。
这些都是她很想知道,却不并想去问出口的,这般复杂的心情出现在眼神里,栾之就似乎已经读懂了她的心:“都是一万年以前的旧事了,就当是看个戏本子,瞧瞧又有何妨?难不成单就是你与我在这忘川河中一起泡一泡,一起回溯一下彼此当年的陈年旧事,我就能拿你怎么样?不过就是相互给彼此一个圆满罢了,你说是不是?” 她收了收下巴,渐渐的垂上了眼。 栾之突然伸手抚上她的额头,这样的动作比起上一次二人醒来时明显规矩得多了,弓月却是怕他再像上次一样就这样亲下来,噌的就先侧过去了脑袋。 但却没有。 只是那只抚下来却扑了个空的手,顿了一顿之后更轻更柔的再一次抚上了她的额头,她感觉到他的手很温暖,垂着目,眼中也瞬间不受控制的蓄起一些泪水,便就越发的不敢睁眼看他,生怕被他瞧看得见。 迷茫中,她感到他的手轻轻地揉着她的额头,像是在安抚她,又更像是他在安抚着他自己,然后听到他问她:“弓月,你有没有很恨我?” 闭着目,她点了点头。 他似乎轻轻笑了一声,又问她:“弓月,那你有没有舍不得我?” 她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这两个问题,她左右思量着,总觉得栾之这两个问题就像是自己在问着自己,两个问题,都正是她现在正在踌躇左右两难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就像是另一个紧张的自己在逼迫着自己现在不要去想着坚强,不要去想着任何,只需要面对自己的本心,不要害怕自己这是软弱,不要担心自己现在早就已经是红鸾坏死之身。 一万年以前,她坚持到那种程度,便就已经是极限非常不易,便就是放眼望去,玄苍断断不会允许他们的女子能自轻到那般地步,虽然,她并不认为那些行为就属于是自轻。 再是如何,她却是实实在在的再也不想重蹈一万年以前的覆辙,一万年以前她斩断红鸾剥掉自己的记忆,一万年以后她还有什么可以再割去的? 人不应该这样活着,怎么能明知不可为,还要将自己的未来变得更为不幸呢? 栾之的后又轻轻抚上了她的背,半晌,低声道:“不管你恨也好不恨也好,怨也好不怨也好,不管如何,当年,你都是无怨,并也无悔的。” 时光长河,大浪淘沙,忘川河水如一场催梦的灵符,呼啸在耳边,淹没在记忆的长流之中。 …… 紫姬被强行谴出一清宫,并且整个天界都接到天旨,召告从即日起,禁止紫姬再踏入九重天半步,一旦有违,重刑处置。如有同犯与包庇,一视同仁。 这件事情比当初栾之大婚之日消失不见更为惊人。 新郎逃婚,一回到一清宫就将新娘子赶下九重天,并且下了这么一道绝情的旨,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又或者是曾经发生过什么,可就是因为没有一个人知情,这道旨意下达之后,才更会让人无限歪想乱猜。 可惜,这件事情的主人公乃是三尊之一,还是最凉薄最让人望而生畏的栾之帝尊,大家心头发痒,却还真是没谁敢大张旗鼓的议论八卦。 谁都晓得,这件八卦事,再是比天大,也得摁在肚子里,乱说不得。 而加上东泽的推助,以东泽的处事能力,再是天大的事,也没有压不下去的,几乎是天旨下达的同时,东泽的威慑便也就传到了九重天上每一位神仙的头上。 “做神仙,图的是清净快活,不是仅仅活得长久就足够了,还得活的舒坦,别让自己过的不自在,事关栾之帝尊,这件事情我也没那个能力阻着所有人的嘴,我虽然没这个能力,但是有个什么不中听的话传到我的耳朵里的话,要找出起始人,这个能力我还是有的,所以,各位仙友,大家好自为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