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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节 黄旌百卷战无休(二)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四百多年前,盛唐时期著名的边塞诗人王昌龄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自古以来,投身军伍的人们都要有这种觉悟:定旅艰辛、戎马苦险,只有胸怀一股斗志的人,才会长期的战斗下去。

    既然从了军,那就不要怕苦,不要怕死,愿意腰中剑,直为斩楼兰!

    宋君鸿此时便是这种铁心坚情的人,在这刀兵乱世中之,他唯有帖近剑锋取暖。

    他原本是一个穿着深衣长衫、高冠儒巾的书生。整日里只是吟诗唱赋、自命风流高格调。谁能想到他现在会是这样一幅又黑又脏的大头兵的模样?这与他以往的形象完全不符。此前绝没有人会想到他能投笔从戎、更没有想到他会亲身踏上战场,更无法想像他会身处敌后的战场;更别说是已经九死一生的敌后游击战场了。

    宋君鸿从军也才不过是短短的两个来月,可他已经经历了各类生死险关不下八、九次了。这两个多月来,他没有领到过一文钱的军饷,甚至连身体面干净的军服都没有挥着,他所记得的,只有不断的战斗,然后逃窜,然后再继续战斗,然后再继续逃窜......

    黄沙百战,金甲已穿。

    原来,眼前这支刚刚伏击了押运宋国百姓的金人小队的,正是种尹尚所率领的那支“捧日军”。

    “捧日军”,原本是禁军,更是堂堂的“上四军”,可现在他们不过是一股小小的“流冠”罢了。就算他们是豹子,现在也只能算是只幼仔,而且还是流落在的危机四伏的狼群中。

    这支“捧日军”中的将士们都已经在这些日子中的流窜中变得狼狈不堪了。

    营指挥使种尹尚此时倚在一颗大山石上一边低声的喘着粗气,一边包扎着身上的新伤口。低垂着头颅,很难想像他便是刚才那个匹马单枪杀向金兵阵型的猛将。

    现在,他像是一只已经奄奄一息的狮子,浑身都透着疲惫。

    种尹尚摆了摆手,无力的阻止了宋君鸿的报告:“事到如今,我还再听这些有什么用!”

    良久,他又苦笑了一声:“你只需要告诉我现在还余下多少个兄弟。”

    前一位书记官便在七天前刚刚战死了。所以宋君鸿现在不仅权领了一个都头的职位,还兼上了营里的书记员,可以算是“身兼数职”,但实际上此刻他手下能调动的士卒也只余下两三个而已。听到种尹尚的话后他把战时行志册揣回了怀里,轻声的说道:“刚才一战又少了三个兄弟,现在已加上伤员也仅有二十七人而已了。”

    二十七人,这个数字让种尹尚脸上流露了一丝酸楚之色,但一闪而没,又恢复了麻木的神态。

    三百多健儿出营,现在尚存活者已经连一成都不足了。这种伤亡比重,甚至都不能用惨重来形容,寻常军队在还没有达到这样一半的伤亡比重时就会崩溃四散了,可他们这支队伍仍然凝聚在一起。

    从一个军人的角度来讲,这本是一件十分令人自豪的事。可种尹尚却根本没有这种兴奋感,二十七人,他们已经很小心的避免伤亡了,可还是兄弟们越来越少,死一个就少一个。

    “我们......还能再经历的起几次战斗?”种尹尚吵哑着嗓音艰涩地喃喃问了一句,像是在问宋君鸿,又像只是在责问自己。

    “管他几次呢。”过来帮着种尹尚包扎伤口的李成接口答了一声,温声地安慰道:“头儿,说实话,事情到了这种境地,兄弟们已经谁也没有打算再活着回去了。你也不用再去在意这事儿了,弟兄们跟着你战死,也不亏。”

    这时都头李三狗也闻声走了过来,大声地嚷道:“就是!就算是拼到最后全军覆没了,也要跟他们金狗们狠狠地再去干上它一两场,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管他娘的还能活几天呢。”

    李成略皱了皱眉看了看大嗓门的李三狗,不过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对方却是毫不在意地狠狠的朝地上啐了一口混着血丝的痰水,却也不再去管顾自己嘴角的伤口,只是拔出了腰间的小酒囊,摇了摇看还有点儿酒,便一仰脖子全部都灌了下去。

    种尹尚的脸色却更加地阴郁了起来。

    宋君鸿从刚才一直没有搭话儿,这时才慢吞吞地说了一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水穷水尽了。”

    “什么?”种尹尚一怔,尽管有些不敢置信,但还是抬起头来望向宋君鸿:“宋举人,我知道你素来多智,可你却莫要诳我?”

    “其实,也不敢就说是一定是能转危为安。只是,刚才清点战绩时,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在意。”宋君鸿朝那些原本被俘获的宋人百姓们点了下下巴:“你们发没发现他们有点不同寻常?”

    “不同寻常?”李成疑惑的向那些老百姓们瞅了瞅,疑惑地道:“两个胳膊一个脑袋,模样也都是十足的庄户家的泥腿子,没什么特殊的呀?”

    “不,他们有特殊的地方!”宋君鸿立刻纠正道:“首先,他们中没有一个孩子,也没有一个妇人。”

    他这一说,种尹尚和李成立刻发现出其中的不同寻常之处来:通种金兵虏获人口,都是喜欢多抓些妇孺的,而这次里面竟没有一个这样的人。

    “更别提他们被押运的方向不是金国的北方,而是朝向战事最激烈的前线了。”宋君鸿又进一步提醒道。

    “是啊,为什么呢?”李成就更加不解了。

    “立刻找个老百姓来问下。”种尹尚喝道。

    “我刚才已经顺便问了。”宋君鸿说:“金兵们抓他们时也没有细说,只是说过让他们去干活。”

    “干活?”李成嘻嘻笑道:“莫不是金人为示要在咱们宋国扎下根来,特意抓些老百姓过去种稻子?”

    这时种尹尚拧眉思索了一下,突然抬手猛地拍了一下李成的脑袋瓜子:“笨!子烨都已经提示的这么清楚了你还没明白吗?现在战火连天,哪里还能干什么寻常的庄嫁活儿啊。之所以要抓这些壮年之际的男人去,多半是为了搭云梯、构筑攻城工事。”

    李成:“你、你是说......”

    “对!我们前面就有战友。”宋君鸿点头道:“如果我所料不差,前面的平江府还没有陷落。金兵久攻难下,才会不得不从附近抓汉人来加强构筑工事的。”

    “终于......终于能和咱们宋军会师了。”李成欣喜的搓着手在种尹尚身边走来走去。

    种尹尚瞅着他转圈眼烦,一脚给踢到一边去。然后强压住心头的激动说道:“希望这次我们不要再扑个空啊!”

    种尹尚自从当时率残部从敌兵的包抄中突围出来后,先是去了武强,但武强已经陷落了;听到大军退到了惠州,他们又马不停蹄的赶到惠州,可到达时却发现惠州城头也换成了金国的军旗;然后又奔往了岁安,可岁安又在他们到达前三天变成了一片焦土。

    这两个月里,他们转战了好几个地方,一直希望能回到宋军的大营中去,可每到达一个宋军的城池,就发现要么是宋军已经提前战略转移,要么就是已经被金兵攻陷,他们连一次宋军主力的影子也没见着,倒是迎着遇上金兵的扫荡部队好几回。每一次血战得脱,便意味着又有一些兄弟战死于那场战役。

    现在,他们已经只余下二十来个将士了,人马俱疲,只要再有一两场大一丁点儿的遭遇战,他们就要全营去阴曹里会师了。

    这个时侯,突然又看到了与自己的军队会师的可能性消息,怎么能不令他激动,但是又担忧呢。

    “看来老天还没有完全放弃我们!”宋君鸿上前拍了拍种尹尚,“我们再搏一次吧。”

    “嗯,好!”种尹尚点了点头,一直疲惫低沉的眼眸中突然又燃起了一缕斗志,然后有点凶恶。

    “李三狗,传令兄弟们立即吃饭喂马,抓紧休息,然后半个时辰之后便全军上马,急驰平江府。”种尹尚挥舞起一只拳头吼了几句,然后转身冲宋君鸿道:“生死,在此一举吧。”

    “是的,在此一举了。”宋君鸿点了点头,回身也去整理自己的盔甲了。

    四个半时辰后,种尹尚一行二十七骑来到了平江府城外,放眼所及竟是密密麻麻直如星罗棋布的金兵的行军大帐。

    “妈呀,至少有两三万人。”李成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在金兵的阵仗中,已经绝对算是大股部队了。

    “怕什么,平江府城高池深,却也不是那么容易便被攻陷的。”种尹尚举目张望了一会儿,突然兴奋地挥鞭一指:“你们看!”

    在城头,宋军的军旗仍然在高高飞扬。而在它们之中似有几杆大旗格外醒目:上面绣着巨大的“种”字,正在迎风飘的烈烈作响。

    “我们......”种尹尚一瞬间的眼泪就彪了出来,“我们终于找到种太尉了!”

    兄弟们,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