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两片小翅膀的蚂螂〔6〕
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 人要作死, 神也挡不住。 其实是我想得太多,不用等高粱红甩掉肚里的孩子,那个追债的孩子已经等不及,迫不及待地找上门来。就在这个初春午夜,等我睡到昏死的时候,高粱红猛烈地捅醒我。 迷迷糊糊的我,不耐烦问:“又咋的啦?” 她叫唤道:“快起来呀,我肚子疼得受不了!” 我赶紧打开灯,只见高粱红呲牙咧嘴,一个劲儿说疼。 我哪见过这阵式,立马慌了神,急忙喊我娘。 我娘气吁吁说:“你真傻,赶紧找车上医院,桃子要生了!” 我跑到对院喊起大哥和大嫂,骑着黄大麻子的倒骑驴,把高粱红送进医院。 那时候的医院,还隶属于人民的医院,一点不敢怠慢,睡眼惺忪的男医生,急急忙忙走进诊室,还打了一个哈欠,叫高粱红到帘子后面,抠抠索索地检查一番,便走了出来。 我赶紧问:“没事吧大夫?” 他说:“急啥?还没到四指呢!先领她遛一遛。” 嘿嘿,生孩子还得遛一遛要生孩子的人,和我娘一个鼻孔出气。不过这是医生讲的,我没有申诉渠道,只有照办一条路,牵着高粱红的手,在医院走廊里一趟一趟的遛开了。 哪知遛到第三圈时,高粱红突然哭了。 我不知所以然,忙问:“哭啥?” 她倚在墙上,只顾抽泣着,不吱声。 我又问:“是不是肚子疼?” 她说:“我肚子不疼,是心疼啊!” 我一时没听明白,也不知道怎么向她说。 见我不说话,她忍不住嘴,嘚嘚咕咕地说开了。 只听她说:“我以为自己的命比我妈要强点,现在看也强不到哪里去。你知道吗,想当初我妈也是一个城里人,她上山下乡来到我们村,谁知道让我爸爸给迷惑住,结果把自己的一辈子都留在大山里。如今我妈后悔了,她不甘心这样沉沦下去,更不想让自己孩子也呆在山沟里。你知道不知道,我妈想了好几宿,她是迫不得已啊,才同意我嫁给你……。” 其实我并没听明白,呆呆地看着她,但做出倾听的样子。 后来我说:“我一定会好好谢谢你妈。” 她却说:“你不用谢我妈,好好谢谢我就成了。” 我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她说:“你说得好听,现在你拿啥好好待我哦?” 我拍拍胸口:“拿我这颗心呗。” 她刚想接话说,却见她眉头一皱,大叫:“妈呀!” 伴着高粱红这“妈呀”一声,直接叫出来一个新生命。 这天凌晨一点一刻,孕育在高粱红肚子里七个多月的“小鬼”早熟了,她顺利生产一个五斤八两的女婴。恰巧,这天又是四月五日的清明节,一年一度给小鬼发工资的日子。 天大亮以后,我娘也匆匆赶来了。 “老话说得准,真是七活八不活啊!” “咱家丫蛋儿的命就硬,将来准有大用处。” 她乐得嘴都合不上,大气一喘匀,就摇头晃脑说。 我看着我娘,一边静静地听她说,一边还嘿嘿地笑着。 “我的傻儿子,你再笑啥呢?” “知道不?你在老娘肚里也只呆七个月。” 我娘转过头来,她指点着我,一副煞有其事的模样儿。 嘿嘿!照我娘这般说,我也是一个做胎七月的早产儿。天底下竟是如此巧合,我的女儿和自己一样都是急性子人,事先也不跟父母打一个招呼,急三火四地就来到了人世间。 不过,世间所有的事物都有两面性。 一瞬间,我想起了毛主席的哲学思想。 这叫我大吃一惊,心立刻就悬起来。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因为我早到世上几天,所以才比别人少长了几天的心眼儿,其结果不言而喻,把本应该好端端的我变成一个大傻子。 赶巧这会儿,接产的男医生查房来。 我站起身,惊呼道:“大夫我害怕呀!” 高粱红和我娘也懵了,都愣愣看着我。 医生看看四周,不解地问:“你怕啥?” 我说:“万一我女儿也和我一样,将来她咋嫁人?” 医生一愣,大声道:“小孩咋的啦?” 然而,待我把自己的担心说出来后,医生立刻大笑起来,只听他说:“把你的心放进肚子里,小孩一切生命体征平稳正常,各项生理指标很健康,肯定不会是一个傻丫头。” 高粱红指着我说:“只要孩子比他尖儿就成。” 医生不好言语,只是抿嘴呵呵两声。 但是我娘却忍不住了,也跟着呵呵地笑。 …… 幸福的笑声笑过后, 孩子的名字就迫在眉睫。 “我看这孩子叫清明吧。” 高粱红先发制人,她看着我娘,却冲我说。 我问:“叫这名?为啥呀?” 她说:“时间、节气、生日都放在一天,多好记。” 我白了她眼睛,说:“你胡说啥,得先问问我娘同意不?” 我娘说:“我不搀和你们的事,想叫猫就叫猫,想叫狗就叫狗。” 于是我说:“只要我娘没意见就好,这孩子是从你肚子里生下来,那就你说得算,我一切都听你的,清明这名字多响亮啊,连给你爹和我爹买烧纸的日子都一块记住了。” 我娘说:“傻儿子,你嘴积一点德行不?” 高粱红也说:“千万别乱说,福从口溜走啊!” 到了吃午饭时,安也来到医院祝贺,拎了些水果和几罐营养品。 谁又料到,她连屁股还没坐热乎呢,就找出一条再正常不过的理由,对高粱红说,她家里还有做好的一床小被褥和一些生活用品,自己拎着费劲儿,叫我和她一块去她家取。 蒙在鼓里的高粱红说:“好哦,赶紧去吧。” 但是我一听,心中却猛地一紧,没敢看她一眼。 …… 饮食男女, 人之大欲存焉。 这是老祖宗说的话。 食色性也。 但接着,老祖宗又说。 我肯定属于一个庸俗的人,直接将“色”字理解为性。众所皆知,我的“性瘾”大,这一点无须讳言。不过在我使用高粱红之前,自己是不乱性的。这不是我多么伟大、高尚,完全是因为我没有多余的女人可以去乱性。众所周知,这方面我一直靠自力更生而解决。 我猜测,也许正因为我的“性”资源如此贫穷匮乏,所以,那挂在“色”字头上的一把锋利的快刀,不但没有割断我的正常理智,反而使我在这方面比较有分寸。比如,在我良知未泯的青春期,在那个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的窝棚里,尽管我憋得快要疯掉了,然而我却始终能够坚持住自己,牢牢控制住那个家什器,绝不会做“趁火打色”一类磕碜的事。 但是—— 千里之堤, 溃于蚁xue。 饱尝一世煎熬英名的我,就在这年“初五”那个蒙沌的晚上,一下子毁于这个叫安的女人身上。多年以后,我依然坚定地认为,之所以在安身上犯下“滔天大罪”,直接原因只有两条。第一条,安这个女人“疯”了。第二条,这个叫“安”的疯子真的“疯”啦! 直到那天夜里,我才确切地知道,安不仅是一个疯狂到灵魂底处的疯狂女人,甚至已经超越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尤其当揪心那一刻降临时,她完全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好像明天就没有了生命一样,根本不管不顾,癫狂不已的嚎叫着,尽情享受着那灿烂的一会儿。 并非—— 世人皆醉, 唯我独醒。 只是我的心却不在焉,被她叫喊得七上八下。 实际上,在事情发生一开始,我还做了两个无效回合的“抵抗”。但毫无办法,安的一连串动作是那么迅速和麻利,容不得我有一丝中止的空隙。那一瞬间,就像传说中的引力无限的宇宙黑洞一样疾速,连眨眼的工夫都没来得及眨,便让她一嘴叼住我的家什器。 毋庸置疑,毫无姿色的安,她浑身上下最出色的地方,就是那个不起眼的小嘴。一点不夸张说,她那张嘴已经达到极致,松软润滑,强劲有力,仿佛把我那颗心吞进她肚子里,尤其运动到最后一刹那,一下比一下更强劲儿地嗍啦,产生了更加强烈地收缩力,让我第一次品尝到那种****的滋味,紧接着一个核聚变,一阵令我晕眩的痉挛颤抖般降临了。 平淡是常态, 死亡是永恒。 一场突起而来的暴风骤雨,终于停了下来。 安“呸”地一口,吐出了从我身上流出来的那点东西。然后,她扬起头,眨巴眨巴两只小耗子眼,开始直勾勾地剜着我,把我那颗心也剜得一阵阵发冷。突然之间,在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之下,她再一次疯狂起来,上手就是“啪啪”地两下,搧了我两个大嘴巴。 我即刻被打懵了,颓丧地叫道:“小姨……。” 安歇斯底吼道:“大傻子别这样叫我!别这样叫我!” 我嚅弱说:“我不叫了,我不叫了。” 过了一会儿,她似乎平静下来,开始抚摸我。 我僵尸一般,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她突然问:“你不是很想知道那件事吗?” 我看着她,心里再次燃起一丝希冀,却没敢吱声。 她拽住我的家什器,狠呆呆吼道:“大傻子让我告诉你吧!” 不过,这一回我没有再发傻,立刻听出来她所说的全是假话。 当然,傻人也拥有一个傻心眼儿。当疯狂的安再次扑进我怀里的时候,我顺势偷看一眼她的小屁股。因为在此时,我忽然想起师傅从前说过的“打人要打屁股”那句话。 傻乎乎的我在想,一定要好好瞧瞧安屁股上面是否有留下的伤痕。为了进一步加深自己的印象,我还顺手摸她屁股一把。但等我摸完以后,心里却暗暗笑了。我不能不笑,笑自己太愚蠢,师傅已经走出了国门几个月,就是那种撕皮割rou落下的伤疤也应该好利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