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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芳华已逝(二十)

    第255章芳华已逝

    现在的气氛有亿点点尴尬。

    付沧钊突然回归,还成了小自己一辈的人,这让陈超和苏雪莹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

    不过,她在陈超那个时代无法现形,一直到了陈英琪准备施展拳脚的时候才恢复实体,本身似乎就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喵呜――”猫咪特有的夹子音毫无预兆地响起,一道蓬松但敏捷的身影轻巧地跳上苏雪莹膝头。

    女人顿时喜笑颜开,熟练地揉捏起猫咪略有发腮的脸颊。

    猫很享受这种温柔而亲昵的抚摸,发出惬意的呼噜声,像是谁家摩托车在加速。

    蓬松、干净、柔软的三色皮毛,一双亮晶晶的眼珠子,恬静且极通人性。

    付沧钊脸色瞬间变得僵硬。

    三彩啥时候跑这边来的?!

    但自从猫过来以后,她的目光就再也移不开了!

    “过来?”她试探着拍了拍大腿。

    三彩那对可爱的耳朵动了动,发现召唤它的是付沧钊,瞬间从苏雪莹膝头支楞起来,跳到了付沧钊那边。

    付沧钊抱起三彩,十分熟练地把头埋进猫咪肚子里一阵狂吸。

    然后同样十分熟练地偏过头,打了两个大喷嚏。

    陈英琪:“……”

    对粉尘过敏还胡乱吸猫?!

    虽然不是直接对猫毛过敏,但直接怼在猫肚皮上吸,鼻子难免会痒痒。

    苏雪莹顿时忍俊不禁:“这小猫还挺喜欢你。”

    几天前,陈英琪去小区垃圾房丢垃圾的路上碰到三彩。因为是老熟猫,她没多想就带着猫回了家,回去之后才准备张罗封窗的事。

    要不是三彩极通人性,并不像寻常猫猫那样喜欢乱跑,她才不会作出如此大逆不道的决定。

    付沧钊没忍住,又撸了两把手底下的猫咪。

    很好,长肥了。

    猫咪身上的软rou永远揉不厌。

    “正好我明天放假,要不咱俩一起去趟猫咖?”陈英琪也摸了摸三彩油光水亮的皮毛,向付沧钊问道。

    付沧钊看了眼怀里撒娇的三彩:“你不怕三彩吃醋?”

    “洗干净就行了。”陈英琪看起来不太在意。

    两个大人对视一眼。

    看起来有戏?

    她们会心一笑,趁俩年轻人不注意,悄咪咪溜走了。

    ……空旷的客厅只剩两人一猫。

    扫地机器人准时启动,在两人名为深情对视实为面面相觑的时候阴暗爬行,所过之处一尘不染,地面光亮得几乎可以当镜子。

    “你就一点不想读一读我存在你脑子里的记忆吗?”陈英琪忽然开口问道,“不想回忆一下过去世界线的我、以及你诞生的各种细节?”

    付沧钊微微睁大眼睛,整个人呆滞了几秒,才像是被抽了魂儿一样,虚虚地答:“我没兴趣。”

    “可是原本的我造就了你,你回来改变了我的世界线,但你本身的根源还是没变啊?”陈英琪伸手探向付沧钊不怎么服帖的暗蓝色短发。

    看上去扎手,实际上很好摸,跟本人一个德行。

    少年果然下意识偏了偏头,让陈英琪的手掌离自己头顶更近,眼睛半闭着,似乎很享受。

    共感使得陈英琪也能感受到自己摸付沧钊头顶的力道,但随着后者前往位面的数量越来越多,她们之间的联系有所减弱,心中不禁一暖。

    付沧钊正在成为完全独立的存在。

    而且,要是放在原来的世界线,她们并不敢如此心安理得地享受肢体接触。

    ――

    陈英琪本来不是陈英琪。

    她叫何英琪。

    何英琪有个对她严格的父亲,名字叫何成金;也有个跟寻常小孩的mama差不多勤劳的mama,名字叫陈超。

    她们一家普通地生活在天海市东半区一间近郊民房里,实际上过去搬家搬了两次。

    一次是两人刚结婚不久、何英琪还没出生的时候,从单位分配的住房搬去了一栋九十平米两房两厅的房子。

    另一次就是从九十平米小房子搬到一百几十平米的大房子,那时何英琪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间。

    到了她让“付沧钊”诞生的时候,已经离第三次搬家不远了。

    何英琪自认为平凡,但真要说起来,也没那么平凡。

    首先她的母父是双职工,这样的家庭配置应该不少见,但根据她常年校园生活来看,天海市本地的mama们总是比她mama有空。

    女孩一直认为双职工家庭非常酷,有一个每天上班下班的mama非常酷,但正因如此,她也失去了许多东西。

    比如一些正常的社交。

    别的小朋友过生日,母父不让她参加生日派对。她过生日,连蛋糕都不怎么愿意买。

    久而久之,她以为自己不羡慕别人收礼物送礼物、不羡慕别人吃奶油蛋糕。

    别的小朋友有很多玩具,她都没有。

    别的小朋友放学可以吃到路边摊,她基本吃不到。

    别的小朋友可以互相送礼物,她不可以。

    她羡慕,但羡慕也得不到,那羡慕起来还有什么用呢?

    每日与书相伴、与幻想相伴。

    她小时候很爱看书,家里都说她三岁认字五岁读报,不爱说话但是认字很多。

    小学一年级,舞蹈班换成了数学兴趣班,外语班没变。

    第一次语文考试,别人都考了九十多分,只有她八十多分,回家之后难过到哭得稀里哗啦。

    没人告诉她一字开花怎么做。

    掌握题型之后写起来倒是没那么困难。

    常看的书变成了满分作文。

    那时候的满分作文都很有意思,文笔、趣味性、思想深度并存,女孩得以从小小一本作文书窥见外面世界的一角。

    她知道了外面还有少年宫这种地方,mama总说她也去过,但她完全没有印象。

    外面的世界很多彩,母父却一点也不想让她自己去看。

    作文书一年比一年变厚。

    二年级,受当时写书的语文老师影响,她心血来潮开了个博客,随便写了点什么东西,然后就将其抛诸脑后。

    三年级的时候,家里多了一本红黑色封皮的书,何英琪仿佛读到变色铅笔从不屈的抗争者口袋里掉出来,汩汩热血染红了山上岩石。

    也终于见到了作文书里常说的“江姐”究竟是何方神圣。

    mama新买了一本书,书里写了一个在原始部落生存的女孩偶然被留在了部落赖以生存的海岛,为了生存不得不武装自己顽强斗争。

    多年以后重读那本书,才发现里面有一段特地写了女主角纠结要不要武器的心理活动。

    “按照部落的规矩,妇女不得持有武器;但我随时要面对野兽侵袭,给自己制作一把武器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那个女孩紧张地拿着武器度过了第一个夜晚,发现自己居然什么事也没有。

    何英琪几乎不记得还有这么一段,但她总觉得,也许这一段情节在自己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

    后半:叛逆如我,即将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