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突然回过神来,林阮阮脸色微红,算了想这些干什么。找出了个大一点的背包,将地图手电筒依次放进去。还有家里仅有的药品,不管能不能用到一股脑的都把它塞进去。 林阮阮心里明白,自己没什么志向,只想建个自己的窝苟住。但在过程肯定会或多或少对上丧尸。 第一步便是从现在的房里走出去,因为食物和水始终会有耗尽的那一天,心里一片茫然无措。 看着床上脸烧的通红的男人,突然想起来自己脖子上的玉佩。听林母说是林阮阮四岁那年遇到了个算命先生,说她命中有劫。 便用她脖子上的祖传玉佩进行开光,让她务必一直贴身带着,说是可以逢凶化吉,所以这么多年也就这么一直带着。 林阮阮伸手将自己的玉佩取了下来,俯身将它带在傅宇骁身上,希望有用。 也不是她迷信,而是这么多年林母总是在她耳边念叨。她多多少少有点受影响,叹了口气,算了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天色逐渐变暗,门外的嘶吼声依然不断,心微微一沉。用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傍晚了。 怪不得有点饿了,熬了点粥,给傅宇骁喂了点后把自己的那份也解决掉。 看到充电宝都满了,拔了随手把手机电充上,心中猜想可能快断电了。 昨天晚上因为傅宇骁发烧照顾了他一夜,早上看到新闻后又精神紧绷了一天。 实在熬不住坐在沙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但是睡的并不踏实,眉头紧皱。 夜晚,谁也没有发现,带在傅宇骁脖子上的玉佩在黑暗中泛着幽幽的蓝光。 林阮阮是被吵醒的,看着床上动来动去的人,哦不,现在应该说是丧尸。于她而言,最糟糕的事还是发生了。 她赶紧起身将准备好的桶罩在傅宇骁头上。又去房间找其他东西加固捆绑,防止傅宇骁挣脱,还没等她找到,客厅里便传来一阵响声。 “糟了,怎么办怎么办,冷静不能慌”,连忙跑过去关上房间门。还是慢了一步,傅宇骁已经进来了。 “你别过来” 随手拿起桌上的台灯死死举着,手不停的颤抖,身体不断的往后退直到床边。 回应她的却是丧尸的声音,傅宇骁非但没有停下,反而向她扑过来。 直接将她扑倒在床,头埋进她的脖子。只是被她用台灯死死挡住,才没有咬到。林阮阮急哭了,眼泪止不住的流。 “傅宇骁,我是阮阮,傅宇骁” 情急之下,大声哭喊着他的名字。一瞬间,呆呆的看着她,傅宇骁仿佛定住了。 “吼~吼”嘴里发出声音,像是在回应她。 没有再咬她,只是双手收拢紧紧的抱住她。 过了好一会儿,林阮阮急促的喘息和心跳声才渐渐缓和,还是不敢放松警惕。 大概又过了十五分钟左右,林阮阮手都被他压麻了,试着动了动。 “吼~” “吼什么吼,你咬啊,还不如死了算了,都是什么事儿啊” 林阮阮越想越气,扯着嗓子吼回去,豆大的眼泪不停的流。 傅宇骁缩了缩脖子,仔细看他眼睛的话,便会发现泛着些许委屈。 “吼”声音也越来越小。 很显然,林阮阮也正发现了这一点,擦了擦眼泪,红红的眼睛顿时亮了。 “松手”再次试了一下。 傅宇骁抬起头有些委屈的呜咽,但还是慢慢的松开了双手。有效果,林阮阮重新燃起了希望。 推开他慢慢坐起来,看到掉下来的玉佩,捡起来紧紧握在手心里。 虽说没效果,但毕竟自己带了这么多年,摘掉挺不习惯的,昨天她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只是在刚才,不断挣扎手被台灯扎破了,还流了血。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好像看到玉佩把血吸收了,算了先不管了。 见他只是乖乖的看着她,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她试着起身,慢慢走出房间,同时留意着身后的动静。 虽然嘴里任然发出不满的低吼,但还是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面。林阮阮胆子大了不少,没有搭理他。 潜意识里觉得他现在应该不会伤害自己,就算他想咬的话自己也逃不了。 她可不像小说里的女主武力值爆表,她已经打算摆烂了。 走出房间,看了眼时间,已是中午,又经历情绪大起大落,肚子饿的不行。 给自己煮了碗泡面,正打算吃,余光看到一直来回转圈的傅宇骁。 认命的闭了闭眼,起身打开冰箱拿出之前买的牛rou。切成小块放到他面前。再没有搭理他,自顾自的去吃泡面了。
直到现在,她才细细的打量傅宇骁,突然发现他和外面的丧尸不太一样。 她明明记得之前电视上播报的丧尸,眼睛是黑色的。尽管画面很快闪过,但她依然还是记得很清晰。 而他的眼睛是腥红色的,皮肤颜色和正常人的无异。只是温度偏低,好像还能听懂一点自己说的话。 难道丧尸也分种类???算了,搞不懂就不管了。 看着傅宇骁把碗里的rou吃完,她看着若有所思,感觉自己忽略了什么。 对了,有没有一种可能,咱就是说把他喂饱了就不会啃自己了。 “对啊!”拍了下脑门,想通了顿感心情大好。 吃完泡面,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垃圾。再次看向傅宇骁,林阮阮表情僵在了脸上。 她看到了啥?傅宇骁吃的满脸脏兮兮的,叹了口气,拿帕子帮他擦干净,他不舒服的一直低吼。 “停~你有完没完”,终于禁声,顿时觉得耳朵清净了不少。 收拾干净,让他到沙发上坐着。吃饱后乖乖的看着她,也不再吼叫和来回的走动,像一只大狗狗,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ω⊙。 回过神来,林阮阮打算找点事做,总不能坐以待毙。 她打算趁着还有点时间,锻炼一下自己的身体,免得到时候遇见丧尸连逃命的力气都没有。 今天打算做一百个仰卧起坐和一百个蛙跳,30分钟跑步。 想想也是,以前总蹲家里写文,为了自己的健康,她还专门买了台跑步机。 花了好多钱,她很是rou痛了一阵子,想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才勉强说服自己。 只是像她这种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刚开始还兴致勃勃,新鲜感过了之后还不是该咋样咋样。 跑步机也理所应当的放在角落里吃灰,总得来说就没用过几次。 眼下这种情况来用,只能说为了保命豁出去了,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做完的时候她早已累的抬手都感觉费劲,大口大口的喘气,汗浸湿了衣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喝了点水才感觉活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