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仙侠小说 - 我是好yin在线阅读 - 第九十七章 不会迷失

第九十七章 不会迷失

    “云天,来尝尝我新学会的菜――糖酸笋。”

    盘子被端到桌上,秦轩向自己的儿子介绍最新学会的一道菜。竹笋切成了节状,一节节的被红糖染过了颜色,经过酸醋的浇滤,成了似黑非黑的颜色,与白色的盘子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吃起来的时候,那种属于竹笋的鲜嫩最先从口感上面传出来,像丝一般的柔滑,随后糖和醋的味道,甜和酸交错着混杂而来,最直接的刺激着味蕾,那种属于舌尖上的美味,在舌头上面爆炸开来的香,甜而不腻,酸而不厌,只吃一口就让人忘不了这种味道。

    “儿子,觉得香的话就多吃点。”说着,叶灵夹住一筷子的糖酸笋放到秦云天的碗里面。

    老爸做的饭菜,还是那么的好吃。

    一家人在餐桌上面吃饭,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饭后秦轩在洗碗,而秦云天在看电视。叶灵正在给这个四岁的儿子削苹果皮,一条条的果皮掉在垃圾桶里面,然后一个光溜溜的苹果递在秦云天眼前。

    这份安详,一直都是秦云天所喜欢,想要珍惜的。

    等秦轩把碗洗完了,一家人出门散布,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老一辈的人一直都这么说着,而这个却也是一个锻炼长寿的好办法。

    永定河畔,晚归的大雁在空中盘旋,一轮红日在天边染透了半边天色。永定河,京城地区最大河流,海河五大支流之一。上游源於山西省宁武县的桑乾河,在河北省怀来县纳源自内蒙古高原的洋河,流至官厅始名永定河,全长650公里,流域面积5.08平方公里。流经山西、河北两省和北京、天津两市入海河,注渤海。

    在这里,传说唐僧取经就路过这里,以石景山上的晾经台和石景山曾称湿经山、石经山为依据。这些都是石景山最具代表性的讲述人是曹玉兴,由于老人现年已经95岁,十分年迈,要是在不抓紧记住这些民间的传说,那或许就会失传了。

    傍晚的时候,暖风吹过还有些许的温热,走了一圈的秦云天一家打算回家。听秦轩两口子的谈论,原来秦轩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叶灵则是家庭主妇,而现在住的房子是祖上留下的。秦云天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平凡凡的老百姓。

    或许,这里的确不是真实的世界。这是秦云天不想承认,也不愿意承认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但是,他依然愿意留在这里,哪怕永远的沉睡在这个梦里,永远都不要醒过来,那就好了。

    走着走着,经过一条黑暗的小胡同。

    “抓小偷啊!”

    忽然从胡同的另一头传来一个女子的惊呼声,紧接着一个黑影飞速的奔过来,一把闪闪发亮的匕首在他的手里,仿佛在警告秦云天一家子不要多管闲事。

    “爸,快帮忙啊。”眼看那个小偷越来越近,秦云天焦急的喊秦轩帮忙。

    虽然帮助别人还是好事,可是这个时候还是保护自己的家人比较重要啊,这是身为一个男子的责任,秦轩必须对自己的妻儿负责。

    语重心长的叹了口气,秦轩摸着儿子的头说道:“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家吧”

    说着,秦轩就拉着秦云天和叶灵,打算让开这个歹徒。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句话好像一个巨大的铁锤,狠狠的敲在秦云天的心里。在秦云天的印象里面,秦轩一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从来都不会害怕任何的威胁。也因为如此,所以秦云天一直把秦轩当做是自己的偶像,一生想要去超越的目标。如果没有被自己的孩子当做是偶像的话,那么这个父亲就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可是,为什么啊?”甩开秦轩的手,对于秦轩为什么会这么做,秦云天十分的不解。

    “你不懂。”虽然被秦云天甩开了手臂,但是秦轩也没有生气,“作为这个家里面的撑梁柱,我很清楚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个时候,你和mama的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所以,保护你们才应该放在第一位。毕竟,爸爸mama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啊。”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那个持刀的小偷就已经来到了秦云天他们身旁。秦轩赶忙的把秦云天和叶灵拉到墙角给小偷让路。

    “你不帮忙我自己来!”

    挣脱开秦轩的手,秦云天向前探去,因为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小孩子,根本就没有办法去抗衡一个成年人,所以只能智取。趁着小偷高速奔跑的时候,秦云天伸出了脚。

    被绊住的小偷,下身停止了运动,而上半身因为具有着惯性向前扑去,所以重重的摔倒了地面上。

    “好痛啊,你这个混小子!”吃痛的小腿慢慢的爬起来,亮出了手里面的到恶狠狠的看着秦云天,“看来你是非要多管闲事了。”

    恼羞成怒的小偷,这个时候准备破罐子破摔了,你坏我的好事,大不了最后大家一起完蛋。随后,这个家伙举着刀就朝着秦云天捅过去。

    现在的秦云天,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逼近的刀,死亡尽在遥尺。

    哧――利刃划过肌肤,鲜血涌溅出来,洒在地面上,也染红了叶灵一身纯净的白裙。

    “啊―――――”见到鲜血的叶灵,首当其冲的尖叫出来。

    “要伤害我儿子,你也得问问这个当老子的我答不答应啊。”看了一眼手那条长长的血痕,伤口约莫一厘米深,秦轩缓缓说道。

    甩了一下手,秦轩没有多余的话语,趁现在小偷还在发呆的时候,冲上去就是一拳直冲小偷的面门。

    回过神来的小偷来不及反应,就被这一击直拳打蒙了。

    痛打落水狗,是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正好趁热打铁,乘胜追击,趁你病要你命,秦轩一把夺过小偷手里面的刀刃,然后一脚踹在小偷的肚子上面。

    捂着肚子的小偷蹲在地上,却没有想到突然一个陶瓷的花瓶砸在了他的头顶。

    咚的一声,小偷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而这个时候,叶灵还拿着碎了半截的花盆。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会帮忙的吗?”明明之前秦轩都已经说了不会帮忙,可是这个时候为什么却又这么神勇的打到了小偷,虽然最后一下子是叶灵干的。

    “因为,”背对着秦云天,只能够看到秦轩一个伟岸的背影。

    “因为,你是我儿子啊。”

    这一句话,是秦轩和叶灵同时说出口的,他们仿佛有着天生的默契,不约而同的说出了同一句话。

    哪怕,我是弱小而胆怯的,我害怕黑夜的孤独,我害怕火焰的温度,我害怕利刃的接触,我害怕一切可以让人害怕的事物,但是只要是为了你,我可以不惧怕任何危险。

    这是作为一个父亲与母亲的责任和承诺。

    “哪怕,我是这个世界上面最最胆怯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伤害我所珍视的人,那么,就先请跨过我的尸体。”

    这时候,那个男人的背影,是如此的宏大,宽阔。仿佛,只要他站在面前,任何危机都可以被轻松解决。

    哪怕,我是这个世界上面最最胆怯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伤害我所珍视的人,那么,就先请跨过我的尸体。对了,这不就是我所要做的事情吗?秦轩的这一句话,点醒了秦云天,他的目的是要战胜心魔,然后变得更强大,然后,才可以保护那个少女啊。

    原来如此,原来我,差点迷失在这个温暖的地方了吗?

    想起来了,我一切都已经回想起来了。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迷失在这个地方啊,我是来打败心魔的,我是来变得更加强大的!

    想通了自己的目的以后,秦云天站起身子来,那个不足一米的身高,弱小的身体在夜晚的凉风中忍不住的发抖。

    “谢谢你们,爸爸,mama。是你们让我记起了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说着,秦云天的身体发出了一阵耀眼的光芒,渐渐的,他的身体也开始变得透明起来。

    这种莫名其妙的变化让秦轩和叶灵不解,还是叶灵最先开口:“你说什么奇怪的话,我们该回家了,云天。”

    “抱歉了,其实我并不是你们的孩子。”明白了这一切之后,秦云天知道,心魔的诡计已经被自己给破掉了,所以很快就会从这里消失,“我来自另外的一个世界,在那里,我的父亲还有母亲,他们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大英雄,我以他们为骄傲。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但是和你们在一起我真的觉得很快乐,再见了,爸爸,mama。”

    渐渐的,秦云天的身体变成了点点星光,消失在了这一片黑暗之中。

    “我们,还会见到云天吗?”早就已经满脸泪花的叶灵,此时含泪的看着秦轩。

    坚定的点点头,秦轩的目光看向远方,深邃的瞳孔里面满是毫不动摇的信念,“会的,一定会的,我相信有那么一天。”

    消失在了虚空里面的秦云天,恍惚之间好像听到了心魔的怒吼:“怎么可能?这个幻境明明就是我模拟了你内心深处最为渴望的一切而创作的,你绝对会迷恋乃至迷失在这里,不能自拔。为什么你还可以清醒过来?打破我的幻境?”

    “的确,”秦云天没有犹豫的承认了,“这里的一切都是我所期待的。我的父母都是普通人,我们一家可以开开心心的每天聚在一起吃饭,聊天。或许,之前的我真的会迷失自我的呆在那里吧。但是,爸爸的话告诉了我,我还有必须要保护的人,所以,我回来了。消失吧,心魔。我,已经不会在迷失了。”

    “不可能的,不可能啊,你一个毛头小鬼竟然能够,不可能!!!不甘心,我会再回来的!”张牙舞爪的叫唤了半天,心魔还是带着无尽的不甘,消失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回到了小千世界里面,秦云天看向远处,战斗已经结束了。现在所站在地上的,是真正的天地二魂,那种与生俱来的熟悉感是不会错的,因为他们是一体的。

    “结束了?”秦云天问道。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小爷我是谁?”笑着朝秦云天竖起大拇指,地魂回答秦云天。虽然不知道秦云天经历了什么,但是地魂知道,心魔对于人魂的历练才是最厉害的,稍有不慎就会死亡,被心魔所占据。

    而且,现在地魂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秦云天变得不一样了。可是却有说不出来他到底是哪里变得不一样了,虽说还是那个秦云天无疑。却好像,多了一种莫名的自信,还有一股坚定不移的信念。

    秦云天他,变得更加的耀眼了。这一回连地魂都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秦云天的确是变得光芒四射,那种信念的力量让地魂自己都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秦云天办不到的。

    天魂也发现了秦云天的变化,默默地点了点头,“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说完话,天魂一闪就不见了身影。

    “那么,我也先走了。”刚刚一说完,地魂就凑到秦云天耳边,用这种有基佬嫌疑的姿势说着,“想知道我们怎么赢的吗?说实话吧,有点作弊的嫌疑。因为对手熟悉自己的一招一式,连实力也是旗鼓相当,所以灵机一动我和天魂交换了对手。他打‘地魂’,我打‘天魂’。但是,我们两个都赢了,所以也不知道倒是是谁比较厉害。而且,我发现现在的你,有一种吸引人的味道。”

    最后一句话,怎么听都觉得好像这个地魂要跟自己搞基,秦云天笑骂一声“滚”,随后一脚踹去。

    “哈哈哈,不跟你玩了,我先走了,要记得早点和小丫头讨论一下关于人体构造的事情哦。”还没有等秦云天爆发,话音一落地魂就不见了,没有给秦云天留下打他的机会。

    “还以为你会迷失在心魔的幻境里面呢,因为在那里面连我也不能和你神识对话。其实我也很担心你会不会永远的沉睡不醒。”等地魂一走,脑海里面就传来了如花的声音。

    “怎么会的。”说实话,听到了如花这个漂亮的古装美女也十分的挂念自己,秦云天的虚荣心又一次小小的满足了一下,“我还有许多要保护的人呢,而且,我还想要把你救出来啊,像你这么漂亮的美女,拿来当小妾好了。”

    “去死吧你!”嗔怒一声,如花便没有了声音。

    玉石之中的仙境,木屋之中,如花后背紧紧的靠着门,自言自语的说着:“该死的,那个混蛋竟然对我说这么轻浮的话。可是,为什么我会有一种心脏砰砰直跳的感觉,而且我的脸好红好烫。天哪,如花,你不会是……”

    再次回到秦云天这里,他已经走出了自己的小千世界。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小丫头交迫的眼神。

    不等秦云天开口说话,一副可人的娇躯便紧紧的抱住了他。

    “你都已经整整进入空无状态十天了,我真的好担心,担心你会……”说道这里,小丫头便是没有了后文。

    十天?这么久啊,还以为就两三天呢。但是担心我什么?难道这个也会出什么问题不成,秦云天继续问道:“怎么?”

    “你的样子,我猜应该是在和心魔战斗吧。当初我这个样子的时候就进行了五天,而普通人一天左右就会结束。我师傅说时间进行的越久的人越危险,但是相反他修行的潜质也就会越大。一天乃普通修仙人,两天乃上等资质,三天极品资质,五天就是天纵奇才,古今难有。”

    “嘿嘿,”听到五天是天纵奇才,而小丫头刚刚就说她大战心魔的时候进行了五天,秦云天可是高兴的不得了啊,“这么说来丫头你可是天纵奇才呢,看来我是捡到宝了。不过,我这个十天又是什么?”

    沉默了许久,小丫头才开口:“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哇哈哈哈哈,此时的秦云天已经在内心里面狂笑不止了,五天就是天纵奇才,小爷我足足十天,绝对是纵横古今的绝世天才。

    看到秦云天又是这幅模样,小丫头忍不住泼他一盆冷水,“别得意,说不定物极必反,十天你就是一个绝世废物。”

    “哟西,敢这么说你老公我,看来屁股又痒痒了,找打,秦家家法!”大喝一声,秦云天就已经yin笑着扑向了秦云天。

    “呜呜,不要,我错了!”接着,就剩下满屋子的尖叫声,哭喊声,嬉笑打闹声。

    ……

    “渡过心魔这一劫,整整用了十天。看来,这天下是要大乱了啊。九尾妖狐已经出世,天煞孤星与耀日浮光同在,乱世妖孽与救世圣主共存,这个少年,注定不会平凡了。这个时代,注定不会宁静了。”

    万丈高空,一人悬浮于此。风吹衣决飘,这人一派仙风道骨伫立在云层之中,一身修长的道袍被吹的猎猎作响,白色的长发在风从凌乱,散却不失风度。仔细一看,竟然又是那个送秦云天《盗德经》的老道。

    只见这老道放声一笑,一挥道袍,宽大的袖子扇开了身前的一片云彩,他便消失在云雾里面,只留下一道飘渺无际的声音,“之后发生在这对少男少女身上的事情,会更加的精彩,待我且来看看。”

    (PS:明天开学,所以今天把还剩下的三章发了。之后,为了保证思路的完整,所以暂时停更,再次恢复更新估计要等到明年一月左右放假吧。不过这期间我会写一些外传,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