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天罡谋
营州。 夜色之中,袁天罡一身青衣玄甲,脸戴面具,背着手,独自行走在营州城外的森林里。 夜幕低垂,夜色如墨,树林之中渐渐弥漫起一片神秘的氛围。月光洒在树叶上,消散了白昼的喧嚣,给予了树木一层银白的披风。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是树林中的乐曲。 其实树林中的黑暗并不可怕,反而让人感到莫名的安宁。此刻,夜色中,树林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息。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植物的清香,偶尔有蛇鼠在树枝间穿梭,发出微弱的啾啾声;有夜行鸟类展开翅膀,在林间飞舞,划破黑暗的天际。 一霎晚风拂过,几片树叶落下枝头,袁天罡抬手,那些树叶在一股莫名力量的催动下,被袁天罡摄入掌中。 轻咳一声,刹那间,一股莫名的波动响起,这片天地间的风,在某种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停下了流动。 他随手一扔,将一片片落叶扔下,树叶在空中翻转腾挪,最终平静的落在地上。 袁天罡略一侧目,将卦象收入眼底,而后,又一次迈步,走向了远方的营州城。 在其走后,风又恢复了流动,将那几片落叶卷起,连带着他们,不知会飞向何方。 不多时,一道身影自阴影中走出,在袁天罡身前单膝跪下。 参见大帅!那人一身紫衣,脸戴面具,这是制式的不良人服饰,他拜倒在袁天罡身前,恭敬的开口道。 漠北之地,耶律剌葛已下决心,再次发动叛乱。那人在袁天罡身前恭敬的开口道。 嗯。袁天罡闻言,点了点头。 大帅,恕我直言,耶律剌葛和耶律迭剌耶律寅底石耶律安端等人,不是耶律阿保机和述里朵的对手。 纵使能逞一时之威势,兵败也是迟早的事。那不良人看向眼前的袁天罡,恭敬的开口道。 耶律辖底,耶律阿保机的叔父,这场耶律剌葛叛乱的幕后鼓动者,任谁都不会想到,他真正的立场,只是为了能活下来。 而已。 在他的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在黑暗中cao纵着一切。 很不幸,他生活的这个世界离萨满教信仰着的天地之灵太远,但离袁天罡太近了。 而今监国经略河东,内忧外患不止,这漠北,还是太强了。袁天罡抬眼望向远方,也不知他的视线最终落在了何处,他开口道。 如今天命有变,那这天下之局,也该变一变了。 是,大帅。那人不做言语,只是恭敬的回答。 边地游牧,每逢天灾,或为储粮过冬,必要兴兵劫掠我大唐边境,于是,于我大唐一朝,防秋之制渐成。 但依本帅看,还是太麻烦了。袁天罡依旧望着远方,他开口道。 扶植漠北势力中的一派,让他们和另一派之间相互斗争,最好是彼此开战,并且将战争的走向逐渐由一场漠北贵族之间的小打小闹,引导向漠北人自己也不可控的地步。 在很多人眼中,战争是杀戮,是金戈铁马,是权谋的交锋,但在袁天罡眼里,真正的战争,意味着秩序的崩塌,以及由此而生的一切黑暗。 不过漠北人这点水平放在袁天罡的眼里,着实是低了点,也罢,就当歇歇了。 但若没有了人,想必,也就没什么劫掠的必要了吧。袁天罡深邃的声音自面具后传出。 总有人要死的,这些人不能是李星云现在的子民,也最好不是李星云未来的子民。 去,待乱起后,把耶律阿保机送到监国眼前。袁天罡看向眼前的不良人,开口道。 是,大帅。那不良人恭敬的语气如初。 黑夜里,袁天罡又一次,一个人行走于黑暗中,一步一步迈向远方。 看起来,四哥对那李星云,很有信心。一处上不至天,下不至地之处,李存礼摘下了自己平常一直戴在头上的帽子,披散着一头白发,坐在原地,看向对面的李存仁道。 他的姿势和以往一贯注重礼节,一板一眼的姿势不同,比之平时,少了几分庄重,多了几分潇洒。
但他一头长发披肩,却显得比平日里更清俊了几分,倒也有意思。 不是对那李星云有信心,是对他身后那人。李存仁摇摇头,李星云很强,连他义父李克用都不是对手,但还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袁天罡太强了。 也是,就连大哥也李存礼开口,却被李存仁打断了接下来的话。 六弟,义父虽死,可对咱们而言,却未必是祸非福,大哥如今已是晋王,咱们那好贤侄张子凡继任了通文馆圣主。 通文馆内,文韬武略兼备,可委以重任者,你我也,咱们兄弟一内一外,何愁大业不兴? 到时候,没准能多挣几户食邑呢?李存仁看向眼前的李存礼,开口道。 话说到这里,其实李存礼已经有几分想答应的意思了。 一来,作为通文馆的门主,李存礼觉得自己效忠李嗣源没什么问题,无论李嗣源的上司是谁。 二来,听李存仁话中之意,跟着这李星云,未必不能走的很远。 那二哥现在如何了?李存礼看向眼前的李存仁,开口问道。 很快,李存勖和监国之间必有一战,但我觉得,最后的胜利者,会是监国。李存仁看向眼前的李存礼,开口道。 若单论军阵之道,李存勖的能耐确实是普天之下难有人出其右,但决定一场战争的走向的,往往不止是军阵之道。 我麾下巴尔等人,皆被调往了二哥麾下,是否?李存礼看向眼前的李存仁,开口问道。 放心,我那贤侄,现在都已经是通文馆的圣主了。李存仁看向眼前的李存礼,开口道。 言下之意,天塌了,个高的顶着。 哦,对了,我奉义父之命,从漠北请了两位高手前来,这两人极不简单,其中一人,乃是漠北皇族,更有奥姑的身份。李存礼开口道。 哦?六弟方刚归来,就立下了如此大功,这可真叫四哥钦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