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仙侠小说 - 神农十三剑在线阅读 - 身若浮萍_第0012章 水之剑道

身若浮萍_第0012章 水之剑道

    我不吱声,平等王觉察出了哪儿不对。他咳嗽一声,道:“刘兄,你是否觉得,我讲故事把奴才都叫成了小刘,对你很不尊敬?”

    我收敛心神,摇了摇头:“没有。我很奇怪,刘玄姓刘,随便出来一个奴才也姓刘,大陆上很多人都姓刘吗?”

    平等王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天宇国姓刘的占了四分之一,只不过……”

    我急忙追问:“怎么?”

    平等王咬了咬牙,像是在嗫嚅,犹豫了好半天才说了出来:“一千二百年前天宇国的皇帝叫刘忙。他非常好色,三千多的嫔妃也不能满足他。他下诏每三年进行一次海选,在民间挑选美女,供他娱乐。百姓们都叫他‘刘忙祖宗’。”

    “流氓祖宗?”我摸着额头,笑得咳嗽不止,记得我以前玩游戏,用的就是这个名号,不知气死了多少取谐音为‘流氓’的人,我佩服地点点头:“知己,知己。天才,天才啊!”

    平等王也赞许道:“他真的是个天才,九年内姿色不俗的女人都被他玩过一遍,借此摸索出来一套武功心法,好像是什么《御女神功》,啧,这套心法算得上是划时代的一部巨作,颠覆了以往的练功修道必须清心寡欲的论调,自成一门,男女双方只需按时*,参照他画的体位姿势全身心融入,便能滋阴补阳,并形成磁场吸收天地间的游离能量,使双方受益。”

    我听得痴了,全然不知口水拉得老长,连衣领也弄脏了,只傻傻地道:“继续讲。”

    平等王没有注意到我的意*,头向左上方偏起,眼中带着一丝神往,叹息般说道:“当年……我亲自见到他。他是那么的英俊。我想不单是女人,任何一个男人,只要见过他一眼,都会被他的气质迷住。他很美,而那种美,不属于凡间……”

    我的眉头皱紧了,本能的感到厌恶。但不知怎么地,依然希望他说下去。

    平等王沉默了片刻,原本昂起的头颅忽然放下来,眼中精光内敛,淡淡地道:“都已是往事,又何必拿出来说呢?”

    我见他低声自问,其中必有异情,他与我相识不过一天,有些事情不好对我说,我也不好过问,虽然觉得很可惜,却也无可奈何了。当下伸过手去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太怀恋过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所有的美丽都是虚幻,所有的往事都如云烟一般,无足轻重。重要的是你必须珍惜现在,把握将来。沉湎于过去,你得到的只能是已经被你重复无数次的悲哀。”

    平等王叹息道:“没想到你当老师倒很有天赋。哎,过去的永远也无法挽回,留给人深深的遗憾,除非…世上有后悔药吃。”

    我笑道:“如果有后悔药吃,这个世界就没有遗憾了,嗯,说真的我比你更想吃后悔药,我后悔在高一的时候没有努力,没有考上好大学;我后悔初三那会儿规规矩矩,要不然现在,我已经是流氓界老大了。”

    平等王哈哈大笑:“你以为流氓好做啊!刘忙祖宗就死在耍流氓上面了!本来他是可以飞升的,只是太过急功近利,结果死在了最后一个女子身上。”

    我急忙问道:“最后一个女子怎么啦?被他弄死了?”

    平等王忽然从鼻子里面笑出声来,边笑边说:“那个女子,哈哈哈,她根本不是女子,鬼知道她是个什么东西。哈哈哈……”好一阵儿,平等王才止住了笑声,继续讲道:“她原是个男人,只因未婚妻被刘忙糟蹋了,心里恨不过,便冒险给自己做了变性手术。”

    “什么?”我又惊又奇,“那他不是赛华佗了,能给自己做变性手术?”

    平等王摆摆手,道:“什么狗屁赛华佗,他的职业是变性手术家,懂得一些旁门左道的妖法。先迷惑一个姿色极佳的女人带回家,然后用妖法跟她们互换器官,施术过程中不得有一丝的打扰,不然的话,有可能换了一半的器官,便终止法术,搞得两个人都不伦不类的。”

    “另外”,平等王补充道:“这种法术虽不入流,但用到对的地方,对人类还是有很大帮助的,只是现在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让别人给你做手术风险太大,最好自己学到手。刘剑,我看你相貌不凡,骨骼精奇,最适合学这种法术,学费是三千元一期,找人介绍的话可以便宜一些,期末考试包过。这样吧,我给你写一封介绍信,有了我的介绍信……”

    我欲哭无泪:“大哥!我学那玩意儿干嘛?拜托你说话有点儿逻辑好不好?您就不要再折磨我那幼小的心灵了行不行啊!!”

    平等王嘿嘿笑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兄弟莫怪。这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容易扯远。这样吧,你问我答,只要你问得好,我肯定能答得对。”

    我说:“行,先说说刘忙祖宗御的这最后一位人妖是怎么一回事。”

    平等王捋了捋胡须(其实他并没有胡须),淡然道:“不错,他就是个人妖,做手术一紧张,下半身换了,上半身居然没换,成了飞机场。但奇怪的是,他的脸型变成了瓜子脸,原本他就很帅,脸型一变,更显得英气*人,美艳至极。后来,就被选妃的太监看中了,挑入宫去服侍刘忙。刘忙已经和两千九百九十九个处子*过,只缺一人便能‘御女三千,得道飞升’,一见此妖,喜不自胜,立即拉他上床同修《御女心法》。又由于姿势是*式,关不到胸部的事,所以……他竟没发现此妖不是女子!”

    我纳闷了,指出其中的疑点:“伺候皇上之前,应该有非常严格的体检,他怎么能够混过关呢?在我们那儿,考个艺术学校还要三点式大检验,难道你们这儿对女人的胸大胸小无所谓?”

    平等王坦白道:“我也不知他如何混过体检这关,或许用了妖法吧。‘迷惑术’、‘招魂术’、‘摄心术’,一大堆啦。这年头控制别人的法术层出不穷,更新得很快。而刘忙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他死在了一个人妖手上。他以为时机已到,便脱光衣服强行飞升,终因rou体密度不够,被罡风吹成飞灰。”

    “后来的事情你可以想的到,刘忙一死,各地农民起义军奋起反抗,最后由心雪门的一个外门弟子带领起义军攻破皇城,夺去了皇位。成者为王败者寇,那人成功之后,到处拉帮结派,迫于心雪门的压力,各门派鼎力相助,帮他杀退了一批又一批的起义军,巩固了他的皇位。”

    “哦,”我恍然大悟,接着他的话往下说道:“他当了皇帝之后,顺应民意,把刘氏宗族贬为平民,看不顺眼的干脆让他们做奴隶,刘忙玩了那么多女人,生的儿子肯定不少,他的亲朋好友也学他的样,多玩女人多生崽,才造成天宇国姓刘的特多,而且大多是奴隶的状况。”

    平等王赞道:“合情合理。”

    我沉吟了一下,继续问道:“十五年前争王位,这个十五年前是刘玄和谛听打架的十五年前,还是基于现在的十五年前?”

    平等王头冒冷汗,说道:“是现在的十五年前。不如这样,我按时间顺序来讲述,讲完一件事再讲另一件事,不致杂乱无序,如何?”

    我无语的点头,平等王犯了小错,心中有些愧疚,决定好好慰劳我一番,只见他口若悬河,卖力地说起书来,当真是字字珠玑,口水横飞,他的唾沫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将我淹没……

    这个故事,跟侩子手有关。

    侩子手在天宇国算是一项光荣的职业,光荣到什么程度,则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在外人看来,当侩子手是很有前途,很有意义的,他们除暴安良,杀的全是大罪大恶之人,铲除社会的渣滓,还世间一个公道,让无辜死去的魂灵得到安息,让活着的人引以为戒,实是功德无量。

    侩子手要从小培养,使他们见惯腥红的血液,热烫烫的头颅。年轻的侩子手如果杀的人多,则有望提升为杀手!没有人天生是杀手,要成为合格的杀手,须经过非人的训练。训练什么?训练杀人的技巧!技巧这个东西是很难说的,它或许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从身到心,再由心到身,就像切菜,刚开始可能束手束脚,没关系,只要你用力的切,大胆地切。总有一天,你会惊奇的发现,原来切菜是如此的简单,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而然!

    一名真正的杀手,合格的杀手,他喜欢闭着眼睛杀死别人,享受那种舒服到骨子里的欢畅,杀人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妙,以至于杀死人后,他还久久沉浸在美妙的体验之中,不愿睁开眼睛。

    如今这种杀手已然不多,不多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社会治安良好,犯罪的人少了,侩子手缺乏及时的锻炼;二是作为杀手,今天顾不了明天,轻易不能动真情,枉害了人家姑娘。因此没人理解,也没有人可以倾诉。寂寞、孤独、无趣,只好选择自杀。

    所以,年轻的侩子手和一些高明的侩子手,在他们心中,既希望成为杀手,又不愿成为杀手。

    王子腾正有这样的疑惑。自己该不该成为一个冷血的杀手呢?

    王子腾是一名年轻的侩子手,只有十六岁,他的工作很简单,每天按时在菜市口砍下一颗脑袋。

    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相同的动作,甚至,相同的那把刀。

    从最初的胆怯到现在的随意自然,面不改色,若非经过特殊的训练,他不可能做得到。

    这一切,都拜他爹所赐。

    他爹也是干这行的。从小他爹就教育他,说:“想做一名优秀的侩子手并不容易,想做一名永远不死的侩子手更是难上加难。干我们这行,需要有很高的素质!如果有人想要犯人不死,那么他们常会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杀死我们,为犯人争取时间。因此,如何在行刑之前销声匿迹尤为重要。

    有个时候犯人太漂亮或是太帅,都要拿稳你的刀,因为这样的人极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当你的刀砍下去,离他的脖子只有零点零一公分的时候,你一定要注意听,有没有人喊‘刀下留人!’记住,一听到刀下两个字,你就要拼命地收刀,否则……”

    王子腾不解,说道:“何以要如此小心?离他的头零点零一公分,根本停不下来嘛!”

    “儿子啊,人都是*出来的,你放心,我会对你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慢慢地你就会习惯了。如若不然,你也是死罪,滥杀无辜之人,他们不会放过你的。”王利发语重心沉地道。

    王利发望子成龙,想要自己的儿子成为一名职业杀手,完成他当年的梦想。因此,孩子四岁时,便被他扔在无人的旷野,饱受饥饿与寒冷,夜晚来临,黑暗像一只洪荒巨兽,吞噬王子腾弱小的心灵。恐惧,填满了他的胸腔,无边的黑暗化作可怖的恶魔,撕咬着他,他绝望了,恳求父亲给他杀人的机会。

    他的父亲满意极了,把他带到他心爱的小狗前,冷声道:“杀人,本是一件恐惧的事情,可你不能恐惧,而应该把恐惧留给被杀的人。你既然害怕寒冷,害怕黑暗,害怕饥饿,那么,你就只有杀人,在这个妖魔横行,神仙遍地的世界上,想要生存,就得比别人更狠、更毒、更辣!”

    人,是一种脆弱的动物,在他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他要走向死亡,短短的一生,却充斥着功、名、利、禄,到死不放。直至生命化作一捧黄土,渐渐被世人忘却。然而,在他的生前,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够理解。

    世人会问:“看破红尘?吃什么啊?”

    人不吃不喝是会饿死的,谁想饿死呢?为此,众生忙忙碌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能坑就坑,能拐就拐,能捞就拼命地捞。

    如果有来生,就让我这辈子享尽荣华富贵,下辈子再来还债吧!

    无论世态如何炎凉,总有一部分人不愿堕落,他们穷尽心智,钻研道家典籍,相信世间除人之外有一个更高的存在,并把这个存在称之为‘神’。人们苦苦求索,发明了武术用以强身健体,一次次的试验,使人们知道了人体中遍布经脉,经脉可以用来行气祛病,于是,练气家出现了,他们的手指能够轻易地劈开砖头;他们微一运气,便可杀人于无形之中,飞檐走壁更是手到擒来……

    可是,人们遍访名山大川,能去的地方都去了,仍然没有发现神仙的踪影。

    神仙难道不存在?

    就在追寻者伤心失望之际,神仙出现了,谁也说不准他们是怎生出现的,可能是从天上‘飞’下来的,或许不是。或许是从地底爬出来的,谁知到呢?

    一夜之间,大街小巷充斥身怀绝技之辈,这些人翻云覆雨,可谓无所不能。但他们多半自私自利,嗜色如食,与人们心目中理想的神仙相去甚远。

    一个‘好心’的神仙道出了事实:“玉皇大帝被人*控,天庭的修真门派弱rou强食,已把天宫搞得乱七八糟,像他们这样的下仙,实力弱小,没有门派肯收他们。天上混不下去,只好来人间抢占地盘。”

    人们彻底明白了。有些事情,比如欲望,那里都是一样。

    各路神仙毫无礼貌,在人间大展神威,,互相拼杀,毁坏的城市不计其数,误杀的生灵则更加多如牛毛。

    人们害怕了,人们惊呆了!为了立足,广大有志青年积极加入法力较大的神仙阵营,拜师学艺,甚至不择手段的提高自身实力,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的一般人,如果没有一两招绝技护身,是很难立足的。

    所以,亲爱的,能够成为杀手,就不要只做侩子手!

    王子腾还不明白他爹的苦心,但是他清楚地知道,他必须做一个决定,在他自己和心爱的小狗之间做一个选择。

    他决定选择自己。

    做出这个决定,他也许考虑了很久,也许没有。

    因为,他考虑和不考虑,结果都一样。他可以喜欢第二条狗,而他本身却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他不得不举刀,尽管,他从来没有杀过狗。

    还有一点王子腾不明白,老爹的目的是要他成为侩子手,侩子手杀的基本上是大jian大恶之人,而他也很是痛恨那些罪人,如果要拿刀砍他们的脑袋,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这种人杀之而后快,能亲手劈去他们的脑袋实在求之不得。为何老爹要自己变得如此无情呢?

    虽说杀人是个技术活,得从动物练起,可也不必拿阿黄开刀啊,找只鸡练练也行啊,阿黄对自己忠心耿耿,日月可鉴,杀此忠良之狗,实在是有损人道。

    王子腾抬眼瞟了瞟jian诈无比且正在阴笑的父亲,无奈地摇摇头,看来今天这条狗非杀不可了,心中叹道:“哎,父亲,你自以为很帅,其实你与阿黄可像得很呢!”

    王子腾举刀,蓄势。

    就在王子腾挥刀狠心劈下的一刹那,阿黄动了,只见它前面两只腿腾向空中,同时狗头一甩,后腿向右尽力一转,堪堪转了个大弯,避开了这致命的蓄势利刃。

    不待王子腾反应过来,阿黄四脚齐出,以瞬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足狂奔,转眼到了庭院的高墙边,当真是狗急跳墙,阿黄二话不说,伸出前爪嵌入墙中,后腿借着奔跑的势头迅速上收,尖锐的狗爪照样深深地刺进白墙之中,后腿用力,将前腿拔出,继续往上抓去,不一会儿,已登到墙头,翻了过去。

    王子腾大吃一惊,半天没缓过劲来,他的父亲王利发也愣在原地,作声不得。但王利发毕竟是杀人老手,大风大浪见过不少,很快便定住了神,教育王子腾道:“在自然界里,动物对恐惧的反应有三种:逃避、躲藏和反抗。当危险出现时,有些动物会逃避,因为它没有足够的实力和胆量去反抗,只有拼命地逃。但问题是,哼哼,它逃得了吗?”

    王子腾抓了抓头皮,试探性的问道:“可是……它已经逃了啊,莫非您有什么擒物之术?教它逃不出您的手掌心?”

    王利发大怒,骂道:“狗屁!擒物之术,术你妈个头啊!还不快追!“王子腾心惊胆颤,应道:“是!”拔腿奔出门去。

    王利发看着他虚弱的步伐,一边叹气一边摇头:“这孩子,心太实了,狗跑得那么快,叫你追,你就真能追的上么?”

    王子腾跑出家门很远,才意识到阿黄已不见踪影,京城这么大,自己如何去寻?再说,哪怕是看见了,它有四条狗腿,自己一小小的未成年少年,怎有力气追得上它?正要作罢,忽见前方石桥之下,蹲着一条漂亮的小花狗。

    这条花狗全身热气腾腾,像刚从蒸笼里爬出来似地,身上白黄夹杂的狗发油光发亮,在阳光照耀下,闪动着五彩光芒,漂亮异常。它可能刚刚失足掉进了河里,此刻正在用它细长的紫灰色舌头*胸前的白毛,神情十分专注。

    王子腾心中想道:“这可好啦,丢了阿黄。捡了阿花。砍哪条狗不是一样?要是我把这条花狗捉回去,抵上阿黄,那么老爹就会放过阿黄,自己也就保住了善待忠良之士的美名,岂不是一举两得?”

    说干就干,王子腾掳了掳袖子,猫着身子靠近那条低头舔毛的大狗,其实花狗并不大,但王子腾是一个四岁的黄毛小儿,跟大人的眼光有较大的区别,那条狗与他等高,在他眼里,简直可以用庞然大物来形容。轻轻走了几步,王子腾便停下来皱眉思考:“我虽然拿了剑,难保能捉住它,万一它要跑,我我怎么追得上呢,要是它拒不屈服,我就必须使剑刺它,刺死了的话,老爹又不相信,以为我找屠夫师傅帮得忙,到最后还是要找上阿黄。阿黄那么笨,搞得不好过几天仍旧回家去,那它的死期可就到了。”

    慎重思考了一番,王子腾决定改变政策,硬的不行来软的,一包迷药下去,管它是人是狗,都的给我倒,嘿嘿,就这么办。

    王子腾掉头疾奔,冲进窦大夫的药铺,大喊道:“窦不死的,给我出来!“窦大夫全名窦不死,京城排名前三的金牌大夫,平常医人规矩颇多,立下三不医的古怪规矩,照王子腾他爹的说法,这完全是乱跟潮流,害苦病人,他就是一个没事抽事型的无耻医生。

    窦大夫规矩挺多的,可对王利发一家那是随叫随到,不敢有丝毫怠慢,他的做法令许多人不能理解,王子腾家要钱没钱,要权没权,你窦不死热脸干吗非得往人家冷屁股上贴啊?

    王子腾和众人一样无法猜出其中的原因,猜不出就猜不出呗,王子腾也没放在心上,既然他热心服务,我小腾腾也没有理由拒绝啊,所以每次进药铺喊窦大夫,他的声音都提得老高,一般人来喊窦不死看病买药,都是轻声细语,态度好到让人起鸡皮疙瘩,王子腾这么一叫,药铺里所有人一齐看向了他,这时,王子腾恬不知耻,骄傲的昂起他那小小的头颅。他觉得被人注视是很难得的,因此,他见众人注视他,心里面甜滋滋的,比吃了蜜还高兴。

    窦不死躺在老爷椅上,手拿蒲扇,悠哉悠哉地闭目养神,迷迷糊糊听见一个孩子在叫他的本名,听声音倒很熟悉,是哪家的孩子如此没有礼貌呢?思来想去,不得其果。

    众人见里面的窦大夫没有半点声响,都以为这孩子疯了,一时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全笑出声来。

    王子腾尴尬的笑了笑,气得咬牙切齿,好你个窦不死,磨磨蹭蹭的,存心叫我出丑,等你出来,要你好看!

    王子腾深吸一口药气,狂吼出声:“窦不死的,,你敢敷衍我?我小腾腾要吧你的命!”

    窦大夫如闻惊雷,蹦的从椅子上跳起,连翻几个跟斗冲出内室,把眼横扫一遍,却见王子腾叉着腰,嘟着嘴,正在那儿生气呢。窦不死赶忙低头,弯腰,露出笑脸,道:“原来是小王子啊,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王子腾左手握握右手,右手握握左拳,只握得关节噼里啪啦的响,哼哼冷笑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先吃我一拳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