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教
所谓一神教,是相对于多神信仰而言的,就是相信、承认宇宙中只有一个至上神或主神,如基督教的“耶和华”、伊斯兰教的“安拉”。这个唯一神创造了世界和宇宙万物,他既不生育,也不被生,创造万物而又超绝万物之上。 认为只有一位人格神存在并对其崇拜的宗教。与多神教相对。不同于认为有内在于世界(包括人类自己)的非人格神的泛神宗教以及相信神是外在于世界的自然神论。一般认为,一神教包括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但是一神教的观念也是相对的、不断演变的,没有任何一种宗教自始至终是绝对的一神教。一神教者相信他们所崇奉的独一无二的神不但创造了世界和人类,还用其智慧和权能主宰世界和人类。他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精神实体,既超越于世界之上,又内在于世界之中,信者可以通过祈祷与他接近。一神教否认有其他神灵存在,但不否认存在其他精神体。在各主要一神教中都有各种等级的天使及魔鬼,因此,有的学者认为这些都是原来从众神中产生至高神之后的痕迹。19世纪以来,有人主张宗教观念是由原始社会的万物有灵论经由多神教而发展到一神教的,一神教是人类宗教观念的最高阶段。但安德烈·兰格、威廉·施密特等学者则认为在原始的民族中就有一神教。这种原始一神教或准一神教(Protomonotheism)的理论认为其他形式的信仰,都是从最初真正的宗教也即一神教分化、演变而来。正好像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认为的那样,一神教起源于神对人类始祖亚当的启示,后因始祖堕落,人类才逐渐有了多神的倾向。伊斯兰教认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教义是三神信仰的一种形式,而基督教则认为其三位一体论与一神信仰没有矛盾。还有人认为融合有伊斯兰教一神观念及印度教多神色彩的锡克教,以及属于二元神教的琐罗亚斯德教,因只敬拜善神,故在某种意义上亦可视为一神教。恩格斯指出:“没有统一的君主就决不会出现统一的神。”不少人认为一神教是由多神教发展而来,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产生一神教的历史背-景及条件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是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底下,人们对物质生活过程中的内部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无法正确理解,而产生神秘感。” 综观人类历史,各种宗教信仰的神灵大致有自然神、氏族神、职能神、至上神、唯一神等几种形式,神灵观的发展也基本上按照这一程序演变。人类宗教信仰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层次的递变,即从多神到一神,再到无神论。考察这一演变过程就能发现,一神教起源的思想基础仍未脱离由原始宗教的灵魂观、万物有灵论、图腾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多神信仰这一发展轨迹,在阶级社会中还出现了一神教多能和诸神分级的现象。而一神教是在多神信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人们的思想认识过程经过理论的升华和综合,有了抽象概括的能力而产生的。多神信仰在私有制开始萌芽、原始社会进入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之后,氏族社会成员中越来越严重的等级分化反映到宗教信仰中,多神的能力出现了高低大小之分,多神中还出现了主神。无论是犹太教主张上帝派摩西向犹太民族传播福音,还是基督教主张上帝派耶酥拯救人类,以及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派遣穆罕默德教化世人,这些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由氏族林立逐渐传入民族整合的过程,这种过程反映到思想领域内就是一神观念的出现。由自发性的原始宗教高级阶段即多神信仰到主神、至上神、唯一神这一神灵观的变化,在氏族部落中也经历了激烈的斗争。伊斯兰教兴起之前,阿拉伯半岛上多神信仰普遍存在,麦加城中各个氏族都有自己的神灵,各氏族的神都被供奉在克尔白神殿中,但同时也出现了“拉特”、“乌扎”、“麦那特”三位主神,而“安拉”是当时麦加各氏族普遍信仰的神灵。 一般来说,一神教兴起时社会处于原始社会解体、阶级社会形成阶段,氏族社会中贵族与平民的矛盾、以及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都非常尖锐。以基督教的兴起为例,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的奴隶、隶农、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不断掀起反抗浪潮,帝国派兵进行镇压,公元68年罗马帝国攻陷耶路撒冷,犹太人坚持两年抗战之后失败,居民大多被钉死在木架上,被卖为奴的多达7万人。“在当时的历史、社会条件下,起义失败的奴隶,无从摆脱苦难,就不免把希望寄托于幻想之中,寄托于神。” 而基督教迎合了当时社会下层大众期望救世主来临的思想而兴起。基督教在其发展过程中,打破了犹太教的“选民”观念,把一神信仰由犹太人的民族神变成了世界唯一神,宣称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民族平等,这种观念是符合当时罗马帝国统治境内各下层人民的。至于伊斯兰教兴起前,麦加贵族与普通农牧民之间的矛盾也十分尖锐,阿拉伯半岛的商业、宗教、政治、经济等教被麦加贵族垄断,贫富分化非常严重,蓄奴之风盛行,奴隶多用于家务劳动,更多的是当作商品在外地市场买卖。伊斯兰教宣称人类都是真主的被造物,是阿丹的子孙,无论是奴隶或奴隶主,只要信仰伊斯兰教,他就是穆斯林(顺从者),生而平等。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尤其是祭祀贵族阶层垄断神权的专制局面,使人们在同一信仰下能够重新组合。 原始社会中,各个氏族教都有自己的神,甚至一个氏族中还存在着多种神灵,原始信仰由最初的灵魂观念、鬼神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多神信仰,到阶级社会中至上神、一神的转变有一个缓慢发展变化的过程,但总的来说,一神教产生之前人类社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多神信仰阶段。这种多神信仰反映了原始社会氏族部落林立、人类意识形态尚未统一、尚处于分散混乱的局面。各民族、各部落互相掠伐、血亲复仇盛行,社会处于民族融合和文化碰撞的整合阶段。在意识形态领域内,人们不自觉的渴望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思想信仰能够出现,起到团结、号召、统一氏族部落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一点可以从一神教兴起前的社会思想状况中明显看出来。例如犹太教的祖先希伯莱人生活的时代是古埃及文明和两河流域文明高度发展的阶段,多神信仰很普遍,“在庄严而富丽堂皇的庙宇里,供奉着风神、太阳神和天神”。 犹太教兴起时,希伯莱人处于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两大文明的夹击之中,经常面临威胁,不得不屈从于某一帝国。他们渴望着把各部落联合成一个统一的民族。一神教打破了传统宗教的血缘特征,使不同血缘、不同氏族、不同部落的人们在一神的感召下重新集合。伊斯兰教兴起前,蒙昧时期连绵不绝的仇杀和战争削弱了同一部族之间的血缘关系,这时期的部落战争有迹可寻的就有1700多次。氏族制度正在逐渐解体,部落联盟正在形成。同时,阿拉伯半岛南部经历了马因王国、赛伯邑王国、希木叶尔王国,北部曾出现了奈伯特王国、台德木尔王国。公元3—5世纪,南方部落逐渐向北进行大迁移,大迁移之后,在波斯边境出现了希拉王国,而在西北拜占庭边境曾建立过加萨尼王国,北方有肯德王国。这些王国都比较分散,未形成合力,往往依附于当时的波斯或拜占庭两大帝国。而这两大帝国经常侵入阿拉伯半岛,争夺半岛上的交通要道,其中以公元570年的“象战”最为有名。这一年,埃塞俄比亚王艾布拉罕在拜占庭的怂恿和支持下率军进攻麦加,这次战争唤醒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识,使长期分裂、任人宰割的阿拉伯人开始觉醒。公元590年,麦加各族首领举行了阿拉伯历史上第一次贵族联席会议,“这是一次具有丰富内容的部落联席会议,也是部落联合的进一步表现”。长期的社会动乱使人心思古,渴望统一。 可见,一神教的产生,既是宗教本身发展变化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思想意识形态选择的过程。 人之于一神的希冀与描绘的确很早就出现了,如古代希腊的克塞诺芬尼,他说:“有一个唯一的神,是神灵和人类中间最伟大的;他无论在形体上或思想上都不像凡人。”辛普里丘的《物理学》记载了克塞诺芬尼的论证:“克塞诺芬尼说,这个唯一的宇宙就是神。他指出它是唯一的,因为它比任何东西都更加有力;因为他说,如果有若干个存在,那么力量就一定会为这些存在平均分有,然而神却比任何东西都更高超,它的力量是高于一切的。”但是,我们应当知道,克塞诺芬尼所呈示的仅仅是一种思想,而并非宗教。我们应当明了思想与宗教之间的区别:思想是概念运动,宗教则是信仰运动,概念运动与信仰运动是完全不同的。思想往往是纯精神的,并且是个体的;但宗教却是一种实践,是一种必须有广泛参与的社会实践。换言之,在哲学发展中所广泛出现的由多而一的逻辑进程在宗教生活中并不具有普遍必然性,因为宗教的一神教进程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认识论问题,而是基于社会层面的具有真正意义的革命。以为哲学的就是宗教的,概念运动中的由多而一的进程会在信仰活动中自然或必然的再现,这一判断其实是虚假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宗教革命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专门涉及:有不少学者以为在古代埃及的埃赫那吞(Akhenaton,或译埃赫那顿)时期曾发生过宗教革命,也即出现了一神教。如弗洛伊德在他著名的《摩西与一神教》中说:“这位国王强迫他的臣民接受了一种严格的一神教,这种新宗教同他们的传统和习俗完全相反。就我们所知,这种新宗教在世界历史上还是首次尝试:在那之前以及之后很长时期,人们还没有产生宗教偏执的问题,然而当时却无可避免地产生了只有一个神的信仰。”怀特在他的《文化科学》一书中以不无赞美的口气说道:“一神教诞生了,它与古老的多神教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除了一神之外,所有的神都被废除了。他被尊为众神的主宰。众神的庙宇被封闭了,他们的祭司被驱逐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被没收了。”而事实上我们知道,埃赫那吞时期的宗教策略其实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即削弱教权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但他的举措仅仅经历了十几年时间便迅疾地失败了。弗洛伊德和怀特也都注意到了这一简单事实:“他去世后不久,那种新宗教即被废除,这位持异端邪说的国王也被人们逐出了记忆。”“祭司的权力不断增长,一如埃赫那吞以前一样权势显赫。”从人类文化史来看,埃赫那吞宗教策略的失败是合乎逻辑的。关于这种失败的原因会在以下的论述中得到澄明。这里仅仅想指出:埃赫那吞的失败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其无法超越宗教存在的普遍必然性,也证明了思想与实践之间所存在的没有特殊条件加以弥补就无法逾越的距离。 三大一神教兴起于西亚地区,有相同的产生地,都率先在闪米特人的某一支中流传,有些宗教继而走向世界,成为世界宗教。除了共同地域、共同族源外,三大一神教还有以下共性: 成文天启 犹太教的《旧约全书》,分《律法书》(即摩西五经)、《先知书》和《圣录》(即圣著),共39卷,被认为是耶和华与犹太民族在西奈山下订立的盟约,后来由于基督教继承而称为《旧约》。基督教的《新旧约全书》,除了《旧约全书》的内容外,还包括《新约全书》,由《福音书》、《使徒行传》、《书信》和《启示录》四部分组成,共27卷。基督教认为新约全书是基督的使徒和弟子著作的汇编。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共30本、114章、6200多节,分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内容包涵了有关伊期兰教教义、教法、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穆斯林“把这部经典看成是一切科学、哲学和神学的具体表现”。这些经典都被认为是上帝通过一定的中介(往往是天使)降示给使者,用以教化人类的,因而被称为天启经典。基督教在继承了犹太教的《旧约全书》的同时又宣称上帝通过基督流血受死与人类订立《新约》,在经典上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伊斯兰教把《旧约全书》称为《讨拉特》,《新约全书》称为《引支勒》,予以承认。“我在众使者之后续派麦尔彦(玛利亚)之子尔撒以证实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赏赐他《引支勒》,其中有向导和光明,能证实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作敬畏者的向导和劝谏。”(古兰经第5章,第46节)。 天命使者 摩西、耶稣、穆罕默德三位都自称是上帝(或安拉)选中的传播一神信仰和其旨意的使者,他们是人,但是因被选定为使者而尊贵无比。使者的任务就是履行和完成使命,为人类谋求今世和来世的幸福。按照伊斯兰教的观点,真主派往人间的圣人有十二万四千有余。其中钦圣313人,他们分别得到启示,各有自己的经典和教律体系;大圣6位,即阿丹(亚当)、努哈(诺亚)、伊布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萨(耶稣)和穆罕默德,其中穆罕默德是最尊贵的,也是最后一位圣人,因而又称为至圣。 有独一神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圣经第44章,第6节)“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圣经第45章,第5节)伊斯兰教的信仰总纲是念清真言:“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之使者。”《古兰经》中多处强调真主的唯一性,“你说,他是真主,是唯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做他的匹敌。”(古兰经第112章)。 朝拜圣地 圣地由于与传教者有密切的联系,因而受到信徒的尊敬。耶路撒冷在古希伯来语中意为“和平之城”,阿拉伯人称为“古德斯”意为“圣城”,是古代以色列王国的都城,曾有一座建在锡安山上的犹太教圣殿,至今保留有一段犹太教徒进行祈祷的。基督教徒相信耶稣诞生于该城南7公里的伯利恒马赫德山洞,而且在这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并于三天之后复活,四十天之后升天,这里有他的圣墓教堂。同时,耶路撒冷还是伊斯兰传说中穆罕默德乘天马由麦加行至此,踩圣石登霄聆听真主教谕的地方,因而此地有伊斯兰教的第三大圣寺“阿无萨”清真寺(远寺)、圣石等,被视为除麦加和麦地那以外的第三大圣地。 以上四点综合规范着一神教的本质特征,是一神教区别于多神教的根本特点,也是一神教信仰的凝聚力之所在。 宗教传说 著名的有创世说和“亚当夏娃”、“诺亚方舟”、‘伊布拉欣”的故事。宗教语言上亦有共同点,伊斯兰教不仅继承了前两种宗教的基本教义,而且表述宗教方面的术语也借用了《新旧约全书》中的某些词汇,如魔鬼、撒旦(Satan)、地狱(Gehanna)、恶魔(Iblis)等。兴起之前都经过错综复杂的斗争。一神教兴起的过程都充满了长期的斗争,如犹太教与埃及法老的斗争、基督教与犹太教信仰者的斗争以及伊斯兰教与麦加贵族和多神教徒的斗争。有相似的宗教禁忌和礼仪,都主张念诵各自的经典,甚至达到背诵的程度:在犹太教会堂中,《摩西五经》每三年诵读一遍,《先知书》、《诗篇》也经常宣读,《圣著》每年读几次;基督教也把念诵《圣经》日常生活化,在各种场合基本上都要诵读某些章节;伊斯兰教中把能背诵《古兰经》的人称作“哈非兹”,具有很高的荣誉。都有休息日,犹太教和基督教称为安息日,犹太教为星期六,基督教为星期日,伊斯兰教为星期五。都有固定的礼拜仪式,有斋戒和施舍规定,朝拜圣地,实行割礼,提倡圣战;犹太教、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禁食猪rou。此外,相互之间还有预言性。犹太教兴起后不久就产生救世主“弥赛亚”要出现的思想,因而基督教认为耶稣就是“弥赛亚”,是犹太人渴望已久的救世主;而伊斯兰教认为《新旧约全书》中多处描述了真主的最后一位使者即穆罕默德即将出现,甚至认为,世界末日临近时,耶稣要出世辅助救世主“马赫迪”复兴一神教门,并为穆罕默德的封印万圣的使者品级和伊斯兰教的正确性作证。 传承性 从犹太教、基督教,再到伊斯兰教,其信仰的神都是一位,但犹太教是民族宗教,只在犹太人中传播;基督教在其信仰中有“三位一体”之说,而伊斯兰教以严格的教义彻底坚持“认主独一”,并把举伴真主、以物配主定为大罪,是“库夫热”,坚决禁止,因而是严格意义上的一神教。伊斯兰教中对唯一神“安拉”的描述也已不再是哪一个民族的神,而是全世界的主,是整个宇宙的主宰。《古兰经》首章就说:“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不仅对多神崇拜深恶痛绝,而且对以物配主、三位一体、承认安拉有子女等与“真主独一论”相悖的思想予以驳斥,警告人们“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者”(古兰经第20章,第8节)。如此看来,对于一神的信仰有一个逐渐强化甚至绝化的过程。 基督教兴起的历史就是在反对和遣责犹太教传统律法和祭祀贵族的活动中开始传教的,“毫无疑问,基督教是在犹太教的土壤里成长起来的,但这乃是在这块土壤已被外来成份所渗透和饱和之后。”它不仅继承了犹太教的一神教义,而且对这一教义学说进行了发展和延伸,“从作为犹太教内部一个具有某些仅传统津法主义的小宗派逐渐打破了民族藩篱而走向罗马帝国。”其信仰的一神由犹太民族的神而成为人类的上帝,具有了普世性。“而且,犹太人把先知——正直和真理的启示者——以及对救世主的信仰赠给了基督教。”而伊斯兰教把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称作“有经人”,与对待多神教徒的立场、态度有所区别。甚至伊斯兰教规定,对于“有经人”宰杀的食物可以吃,也可以与他们通婚,处处表现了对“有经人”的宽容性。在一神思想上完全继承,承认穆萨和尔撒两位的使者身份和他们的经典,认为这些经典都是源流相同、一脉相承的,都是判断善恶、辨别是非的指针和依据,确立了对一神的信仰。但认为这两种宗教都已成为历史,其内容有所篡改,而且律法已不适合社会需求,要有新的教义学说代替,伊斯兰教作为安拉对人类的最后一次启示而具有包容以前一切宗教的性质。 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三种宗教在教义学说上具有传承性,后来兴起的宗教往往继承前一宗教的某些核心成份,这种继承不仅不利于一神信仰的坚持,而且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因而也就容易被人们接受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