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接下来写的东西可以说跟作品剧情本身没有半毛钱关系!只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瓢虫文化程度不高,全部大白话,不咬文嚼字! 《兰德之剑》这部小说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可以说是瓢虫的第一部作品,记得上学的时候,有过类似的冲动,想写点东西。 现在看来原因有二:一方面是防止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容易被老师点名,丢人不说,关键是后果严重。另一方面现在总结看来就是试图装13,作为一个学渣,你总得有点能拿的出手的东西啊,要不在同学圈里还怎么混,尤其是女同学,当时的想法一定是有这方面的因素。 所以买了一本两块钱的大笔记本,还挺厚,毕竟那个时候的物价还算平易近人,然后就在上课的时候开始着手想题材,那个时候盛行的小说还是像什么《我为歌狂》,《那小子真帅》啥的! 所以从营销学的角度来讲,小说题材就应该尽量往这上面靠!这样才能在班级里面尽快打开市场! 琢磨了半天,终于捋出了一点思路,但是别管写得多烂这也算是一部小说啊,总该有个名字,这个时候就该体现出文艺sao年的基本功了,所以我看看黄历掐指一算,决定给这部处女作起名叫做《蓝色的季节》。 当时看着这个名字自己甚是满意!还没开始动手写呢,那种成就感就已经油然而生,现在回想起来,只想骂街,太TM的low了。 既然题材有了,书名也有了,那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着手开始写。(对于一个写作文从来不打草稿的选手来说,根本就不明白大纲是个什么鬼!) 写着写着有点吃力,发现写小说比抄课文累。毕竟写作过程是全手动cao作,哪像现在似的,还有平板电脑这种便携式设备,动动手指就可以。那个时候连手机都没有,充其量有个小灵通!而且还是那种MIDI铃音的,连和旋都不是! 所以借用一句歌词来表达,我只有一直画着孤独的铅笔。为什么是铅笔,因为容易修改! 每当写完一章我就把本子给附近的同学传阅一下,反响还不错! 个人来讲还是挺高兴的,写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我周围的同学都不好好上课了,开始轮流阅传我的小说,有的人还会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提议,整的跟真事儿似的。 一段时间之后,由于本子的质量不过关,一页一页都散开来了,我就把它们都塞回去,继续传阅,继续写。 直到有一天,这本子还是无情地抛弃了我,它TM居然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找了好久,问了好多同学也都说没看见,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那可是我的处女作啊,质量暂且不谈,但是也得写了有个十万多字吧!那是什么概念,估计怎么也能比得上一年的假期作业了吧! 这种感觉就好好像泡妞儿进行到一半突然把我拒绝了一样,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从那以后除了作文跟论文,我也就再也没有写过大篇幅的文章了! 如今工作时间还算是宽松,精力也富足,所以就算是填补校园时期的一个遗憾吧!着手开始写了这部《兰德之剑》,计划写个长篇! 虽说这部作品按照分类来讲应该是属于西方奇幻小说,但个人认为也不全是,它只是有着西方奇幻的影子,比如圣剑与魔法,这在传统的西方奇幻小说里可以说是剧情的标配。 但是传统的西方奇幻小说的叙述方式和剧情结构方面与咱们本土的文化习惯多少有些不同,如果完全照搬这种模式,一方面是读者看着别扭,另一方面我也驾驭不了那种文风。 所以在《兰德之剑》这部作品中,多多少少也加入了一些日式奇幻的元素,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把一个西方虚幻的故事以一种更能让大家接受的方式表现出来。当然其中也加入了现在流行的一些网络用语,以便增加其趣味性,说白了整个风格就是一个东北大乱炖的感觉。 朋友也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要选择这种题材的小说来写?我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喜欢。在我的心中有这么一个故事,所以我需要把它记录下来,哪怕没人看,我自己看着也爽! 记得村上春树说过一句话,“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这可能就是我选择写它的理由,既然兰德大陆的大门已经敞开了,就继续写下去吧。后面很精彩,请大家继续关注吧! 然后。。。。。。没啥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