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持家的兰花
到半夜两三点左右的时候,鸽子市迎来了高峰,人们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来交换。有拿花生红薯土豆的,也有腊rou粉条南瓜的,当然还有拿着钱来买粮食的,不过这是少数。基本上大部分的庄稼人都在这座木棚屋里交易,这可比自己找买家卖家要方便多了。而且rou眼可见,今天来的人要多一些,估计是听说这里不需要交门票钱。少安一开始还惶恐不安,但当手里这么多金钱经过的时候,他心里就只剩下了兴奋。他无疑是一个聪明大胆的人,很快适应了鸽子市的情况,看起来倒像是一个老道的商人了。到晚上四点的时候,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几人开始收拾,王满银则掏出一大沓钱,吆喝道:“咱们先分一下红。”几人一听,立马兴奋的靠过来,就连少安也是心情澎湃,虽然这次他分不到钱,但是提前见识一下也是不错。“这次分红一共有二百五十块钱,我分一百块,虎牙分一百块,狗牙分十五块,黄牙分十五块,门牙分十五快,耗子分五块,大家算算自己的对不对。”众人点头,看着他手里的一沓钱满是眼热。王满银手上大部分都是一张张大团结,先是给自己和虎牙各数了十张大团结,然后把剩下的零钱分给他们。众人拿到钱,小心的数了一遍,然后满脸满足的放进荷包,收拾起木棚屋也更加上心。“下次你也是其中之一。”王满银拍了拍少安的肩膀。等他们收拾好后,王满银掏钱买了十条鱼,一袋子粉条,三十个鸡蛋,还有三块腊rou,这便和他们打了一个招呼,先回去了。陈明昊和孙少安还要将这些货物运到秘密基地去,王满银有时间的时候会把这些商品卖到县城的鸽子市。王满银离开众人的视线,将手上提的东西放进签到空间,打着手电筒,脚踏雪地,回到了自家门口。他将五条鱼放在灶台上,拿十个鸡蛋放在玉米缸里,两块腊rou也吊在灶台上方。至于其他的,全部放在签到空间。他不时会在签到空间里面储存一些物资,以备不时之需。比如之前去县城的百货商店,当时送给杨兵的鸡蛋就是从签到空间里面拿的。做完这些,他洗了一个脸,泡了一个热水脚,钻进被窝抱着兰花就开始睡觉。第二天早上,满脸红润的兰花睁开双眼,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了王满银的胸口上,两人几乎赤裸,简直不要太羞涩。但兰花却是很喜欢现在的状态,根本不想起床,她感觉自己男人的胸膛好结实,像是有一种魔力一样,让她忍不住用自己的脸贴上去,感受着强有力的搏动。磨蹭了一会儿,兰花这才悄悄穿衣起床,她知道昨晚王满银出去干大事了,此时能多睡就多睡会儿。穿上布鞋来到灶台,一眼就发现木篮里面的五条鱼,还有旁边的一袋子粉条,打开玉米缸一看,果然多了十多个鸡蛋。不经意往灶台上瞥的时候,两条腊rou显眼的挂在上面。兰花嘴角轻扬,她就知道,自家男人每次出去,肯定要带一些东西回来。现在她倒是有些烦恼了,家里吃的这么多,应该弄什么来吃呢,而且荤腥还不少。想了想,她决定那两块腊rou还是不动,这玩意很能放,挂在灶台上每天用火烟熏着,半年都不会坏。这些鱼肯定要先处理一遍,今天先拿一条出来炖汤,另外四条就专门腌起来,她以前看过别人腌过,学了一手。此时她庆幸上次去米家镇的时候买了好几个大陶瓷缸,本来是打算用来做腌菜的,现在先用来装腌鱼。不过现在不是做这些的时候,先把各样东西放好,然后打开一个陶瓷盆的盖子,里面是满满一盆的猪蹄和羊蹄,全都是半熟状态。光是这些猪蹄和羊蹄,就足够他们吃很久了,就这还是给娘家和邻居送了一些去的结果。拿出两个猪蹄和两个羊蹄炖在煤炉上的铁锅里,灶台的一口锅用来淘米蒸饭,兰花一个人忙活起来都是游刃有余。不一会儿,窑洞里面就充满了香气,兰花来到煤炉前方看了看,加了酱油,姜丝进去,还滴了五六滴香油,最后一把粉条下去。想了想,又拿出老干妈,倒了一些油进去,香味互相碰撞在窑洞里四处游走,红澄澄的汤汁不断吞吐白泡,猪蹄和羊蹄在里面若隐若现,粉条则是逐渐软化。王满银抽了抽鼻子,直接被香醒了,随便披了一件衣服,穿上布鞋从后面抱着兰花,问道:“做什么吃的?怎么这么香?”“今早上吃米饭和猪蹄羊蹄。”兰花似乎很喜欢王满银从后面抱他,小嘴一张糯糯说道。王满银逗弄了她一会儿,这才转身去穿好衣服刷好牙,等他回到窑洞的时候,发现床铺已经叠好,八仙桌上已经放好了一个木桶的米饭和一大碗猪蹄炖粉条。吃饭的时候,兰花对王满银说了自己的想法,“满银,我想将鱼都给腌起来做成酸鱼,腊rou挂在灶台上以后再吃,咱们先把那些猪蹄和羊蹄吃了再说。”王满银无所谓的点点头,轻佻笑着说道:“以后我就负责拿东西回家,至于这些东西怎么处理,都由我的兰花花说了算。”兰花微微一笑,正想说什么的时候,突然看到王满银从身上掏出十张大团结放在桌子上,“呐,这是昨晚鸽子市的分红,我可都上交了啊。”兰花饭也不吃了,拿过钱仔细的数了数,脸上满是笑容,整个人像是钻到了钱眼了去了一样。数清楚是一百块钱以后,兰花就打开碗柜后面的暗格,装进一个小木盒里面锁上。她一边装一边高兴说道:“满银,这些钱我们可都要好好存起来,以后存够了咱也箍孔新窑,还要攒钱给咱的儿子娶媳妇儿。”王满银哭笑不得,也没多说什么,倒了一些汤混合在饭里,夹起半根猪蹄就啃了起来,啃完以后随手就扔给一旁的黑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