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帮我一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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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蛇软剑一挥。 公孙幽身上自有一股浩然正气长存,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風。 一剑递出。 白衣吴素执素王剑飞落地面,一剑斩出,剑罡如一道白虹贯日,势大力沉,击破公孙幽剑招。 随即提剑杀来,此时与公孙幽相距不过十步。 吴家剑冢,剑主修王道,剑侍修霸道,一股出世的王道气息流转。 “不平!” 公孙幽身上气息一变,再一剑劈出,剑气冰寒如同寒风刺骨无孔不入,昏暗的天穹下,犹如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我心中有不平,以不平斩不平,一股不甘不平中似有冲天侠气由然而出,犹如钱塘江大潮一浪高过一浪。 “嘭!” 第二剑挥出,吴素拿着素王剑一剑斩开波澜,犹如武当山道士王重楼的一指断沧澜。 顷刻之间,吴素已经来到公孙幽身前,拿着素王剑就那么平平无奇刺出一剑。 公孙幽体外自生罡气,紫色罡气似一面大盾挡在身前,不过被泛着王道气息的素王剑轻易刺破。 眼看素王剑朝自己胸口袭来,寒光烁烁,连面庞都有一种刺痛感。 似乎再告诉公孙幽,只要你听话低头,我就不杀你,这便是王道剑意。 “王道?你一个练剑的江湖人,懂什么是王道。 不做王,如何懂王道,你所谓的王道,不过是多看了一些狗屁文人写的书,还有剑冢传承中,那似是而非的东西而已。” 公孙幽猛然向后飘去,漫天雪花飞舞中,剑气缭绕,朵朵桃花浮现,朵朵迎风绽放,遇冷泛香。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九州。 我曾观十里桃花,我曾看高朋满座,我曾一剑斩落十里桃花,桃花树上桃花枝,桃花枝头桃花落。 漫天雪花飞舞的桃花浮现疯同时,公孙幽第三剑递出,一道紫色剑芒足有水缸粗细,朝吴素迎面撞去。 软剑,讲究软、轻、密、怪,薄如蝶翅飞舞,随波逐流,招法细雨连绵,动如闪电。 公孙幽深得其中三昧! “素王!” 素王剑,吴家剑冢的最强神剑,力压剑冢历代所葬十六万剑。 只见素王剑身剑意高涨,大有一种“行走江湖,无愧于心”坦然。 “嘭!” 桃花飘零,素王剑气散尽。 两人相距不到五米,素王古剑抵在公孙幽胸膛,公孙幽嘴角挂起一抹血迹。 “你赢了。” 公孙幽苦涩一笑,剑意不差,却输在了境界。 “我没有赢,你的剑不输我,只是境界输了,离阳公孙幽名不虚传!” 吴素一袭白衣胜雪,宛如仙子下凡,美得惊心动魄。 唯一可惜的是,是一身男儿装,若是着一袭女儿家的莲花裙,就更加完美了。 公孙幽不是没有见过美女,来这个世界,见过比前世那些整容脸好看无数倍的天然美女不在少数,而且很有书卷气,气质不凡。 但不得不说,眼前这个男人,实在太漂亮了,在他见过的女子中毫无争议排名第一。 五官精致,几乎没有瑕疵,一袭白衣,娇躯玲珑修长,香气扑鼻,除了“低头看不见脚尖”这点达不到,其他的都是极品中的极品。 想到这个,公孙幽不由自主,余光扫向执剑女子胸前,那稍微凸起的两座小山丘。 “不管如何?输了就是输了,男子汉大丈夫,拿的起放得下,输的起也认得起,我公孙幽认。” 随即公孙幽感觉素王剑上剑气骤然翻滚,连忙收回目光,一副极为服气的坦然模样。 这番模样,要是别人不知,再加上刚才眼神不老实,公孙幽也可以堪称一名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 “登徒子!” 这时候,身材魁梧高大的剑侍已然来到吴素身旁,冷哼一声。 公孙幽很想说一声“男人让人看看胸肌,又不会怀孕,你一个大男人害什么臊!” 或者说一句文邹邹的“让流年有色,大地有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唯有人间美景最不可辜负。” 不过想到眼前是两名一品金刚境的大高手,一個可以干爬公孙幽以及他身后的两人,也就讪讪一笑,不作回答。 素王古剑依旧抵在公孙幽胸膛,剑尖已经撕破一副,嵌入皮肤一丝,剑气翻滚,冰冷刺骨。 “帮我一个忙,我可以放过你!” 本来以为自己至少要被揍一顿的公孙幽,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美丽的声音,恍如救世主。 “什么?” “帮我去锦州城揍一个人?” “叫什么?” “一个叫徐骁的都尉!” “可以,我看他也不爽,要喝酒不,我请,行走江湖,有剑,没了酒差点意思。” 两人三言两语之间,就确定了一个叫“徐骁”的注定鼻青脸肿一回,要知道这位青年,刚从小标长身为可以统兵两百的都尉,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两人达成协议。 素王剑收起,被背着紫檀木剑匣的高大魁梧的女子剑侍收入剑匣,剑拔弩张的气氛消散。 “那王八蛋,是不是对你说,你要天下给你一个天下,你要江湖给伱一个江湖,我只要一个儿子,你给不给?”
这时候,好死不死,公孙幽没由来说了这么一句。 “啊……” 然后只听一身惨叫。 公孙幽身体腾空而起,竟然被那高大魁梧的女子剑侍一脸踢在胸膛,倒飞出去,狠狠砸在地上,连手中紫色软剑都脱手,掉落一旁。 “果然,一路货色!也不知道,那些诗词是不是你买的。” 原本对公孙幽还有一丝好感的剑侍眼中那一抹好奇荡然无存。 “二哥,你没事吧?” 这时候,远方原本幸灾乐祸的二人骑马而来,来到公孙幽砸落的地面。 公孙陵单身下马如变色龙一般露出一抹关切的神色,连忙扶起公孙幽。 “我们在明月楼,等你!” 而一袭白衣如雪吴家剑冠与高大魁梧的女子剑侍转身离去,很是潇洒。 揍了人,还不忘让人买单。 叔叔不可忍,婶婶更不能忍,但是谁叫咱大气,不跟两个娘们儿计较。 “好彪悍的娘们儿,真疼!” 公孙幽待两人走远,骑上大马向锦州城飞奔而去,揉着胸口,一脸憋屈的说道。 “哈哈,公孙幽,也有你吃瘪的时候,不知道谁在蓟州的时候给我说,这辈子要喝最好的酒、睡最美的女人、骑最烈的马。 这两匹胭脂马儿够烈吧,踹死你了不?” 吴金陵依旧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看着公孙幽,一脸讽刺嗤笑。 这家伙就算那两个女人是来杀公孙幽的,他也未必会出手,而公孙陵没有半点用处,估计还打着只要公孙幽不死,凄惨一点没什么不好。 这时候,唯有黄金透骨龙迈着蹄子走到公孙幽身边,用头拱拱公孙幽,便是安慰。 “人不如马,黄豆啊,还是你最好,够兄弟!” 公孙幽抚摸着他的头颅,看着远方依稀看得见轮廓的锦州城,语重心长的感叹道。 这时候,突然公孙幽曲指入嘴,吹了一个口哨。 “啾!” 一声雕鸣,天空中一朵金云飘落。 此时金色大雕,翼展超过了三米,浑身翎羽金灿灿的,恍如黄金浇铸而成,无比神异。 “金翅大鹏王,走一趟广陵。” 公孙幽从怀里掏出一个卷起的圆筒,系在金翅大鹏王的腿上,随着公孙幽手臂一抖,金翅大鹏王翅膀煽动,腾空而去。 “进城!” 公孙幽看着金翅大鹏王化为小黑点消失,捡起自己的剑如软蛇别在腰间,跃上马背,提起墨龙长枪一挥。 三骑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