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豪门契约:总裁宠妻在线阅读 - 第231章 一样

第231章 一样

    梦里面的简紫铜,还是那个小小的女孩。绑着高高的马尾,一张小脸很剔透。

    灯光绰绰中,他恍惚看见那个年幼的女孩儿走向了自己。

    那一次为什么晚归呢。

    大概是因为想要回去养父那里,可是已经不能回去了。

    于是,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吧,等到天也黑了,走到再也走不动了,到了最后也只能回去那个新的地方。

    却看见了她,她正走向了他。

    她说:秦昱笙,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是迷路了吗。

    秦昱笙当时没有说话,她仰起了小脸,一脸天真的样子,他一时忘记了说话,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不等他回应,她就主动拉起他的手。

    她说:呐,我们回家吧。

    秦昱笙没有甩开她的手,就这么跟着她回去了。

    画面一个转换,那是一个夏天的尾声,秋天也即将来临了。

    简家的院子里,种着许多树。那一棵梧桐,就在其中。简紫铜是最梧桐树的,精心地照料着,每天都要来几回,这样稚气的举动,让他不屑一顾。难道每天来,梧桐就会长得快一点么。

    有一回,她抓了一只蝉来到他的面前。

    她是来炫耀的。

    秦昱笙,你看你看,这是我抓到的喔。

    他并不说话,只是看着那片蓝天。

    简紫铜一边抓着蝉,一边也望着天空,忽然问道:呐,秦昱笙,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他一贯的不理会,她又接着问: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做什么?

    简紫铜近乎是自问自答,她指着后的那棵梧桐说:我呐,秦昱笙,我要做一棵树,梧桐树最好了,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如果有下辈子,要做一棵树。

    做树最好了。

    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

    忽然有人在碰触他,秦昱笙从梦里醒来。天已经亮了,朦朦的透着光。他一抬头,看见了林如思,微眯着眼睛,冲着他微笑着,温柔无比。一时间忘记说话,林如思却颤着手,抚摸上了他的脸庞。

    那是一片温润的湿意。

    很安静,只听见她说,“小笙,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呢。你……你从来不哭的……”

    在之后的很多个子里,秦昱笙都过着寻找的生活。他并没有独立门户,只是作为分公司搬离了秦氏总部,分公司取的名字叫蓝天,主要负责集团地产行业的建设投资。而宋嘉行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秦氏过去。

    只是两人在谁当总经理一事上有了争执。

    到了最后,还是赵菲菲想出来的办法,不如就猜拳吧。

    谁输了,就谁来当。

    天知道这两人,竟然全都无意去当这个总经理。

    最后的结果,宋嘉行大胜。

    秦昱笙无可奈何的,就当了总经理。

    这年的蓝天建筑,发展很好,各界媒体都纷纷报道。

    这年的盛夏,蓝天建筑投资的其中一期项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经商谈过,也确立了项目合作计划。而此次,则是秦氏的第二期工程。然而这次,本来不用再亲自前往,因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秦昱笙还是去了,他是一个人去的。

    天气炎,入夜了才稍稍凉爽些。

    可之前来的时候,不是晚,就是冷冬。

    那时候的气温,都是凉寒的。

    却还能记得,古城窄道,握着她的手走过。也还能记得,那一夜的疯狂,在大冷冬的夜里,下了河去替她捡鞋。却也还记得,也就是在这里,她给他送的花。虽然,那也许只是误会一场。

    其实,这些疯狂的事,如今想起来,会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红灯绿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离起来。

    秦昱笙漫无目的地这么走着走着,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条长长的河岸,笔直朝前。他的脚步却放慢了,不再像当年那样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辞职离开了,才会这样的焦急赶来。

    而如今,没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突然冲出来献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这个河岸边,她还会再出现,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送上两朵花吗。

    如果,如果再撞见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了。

    哪里还肯放她走。

    早就应该,牢牢抓住她才对。

    秦昱笙在古城逗留了两天,第一天过来,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赶回去。他走在街上,许多游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只是也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着那张记忆里的脸庞,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忽然,橱窗里闪过一道影。

    真是像呢。

    秦昱笙心中一紧,几乎是慌忙的,他拨开人群,追着那道影,朝她奔了过去。

    简紫铜。

    简紫铜,是你吗?

    秦昱笙终于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反转向自己,那眼底的惊喜,却在瞧见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却了颜色。

    形,倒是极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昱笙垂眸,而后放开了手,抱歉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对方瞧见他是个英俊男人,只是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秦昱笙站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而后转朝着机场的方向,他往左去。

    只是又一次的认错,他也已经习惯了。

    然而隔了一个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a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a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的,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长起来。。

    医生问她:小姐,你结婚了吗。

    她摇头:没有。

    医生早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说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么尽快决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会有危险了。

    生命是神奇的,却也是让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两个选择,只能有一个。

    她不说话了,只是随着婆婆回到了客栈。婆婆给她挤了毛巾,替她擦脸。

    婆婆问道:这个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旧不说话。

    婆婆也是过来人了,看多了那些痴男怨女,来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寻欢的有疗伤的,这大好的风光,在红尘之中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婆婆劝说她,如果要一个人带着孩子,那么太过辛苦了。

    单mama,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结果却是没几个好的。

    不如选择断得干净。

    她这么好的女孩子,以后还能找到一个好的,重新开始生活。

    婆婆好言劝说,她就哭了。

    她只是说:可是我不能不要,因为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这么复一,孩子就一直在她的体里,一一的长大。等到,她拉着婆婆的手,那样坚决地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婆婆摸着她的脑袋,只觉得她是个笨姑娘。

    那一定是极其深的男人吧,才能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决定。然而其实,明明已经离开了,各自应该有新的生活才对,恋恋不忘,应该是对那些有结果的人说的。如果早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去执迷不悟,应该斩断的彻底才对。

    可其实,因为舍不得吧。

    因为还深着吧。

    或许,是要证明一些什么。

    就比如好似要证明,这个世界也来过一回,于千万人之中,认识了一个人,遇见了一个人,想着他念着他,不知不觉中沉溺,到了最后就无法自拔,自从上了他后,再也无法上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像你的人,也再也无法上了。

    所以,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做好了会孤单的准备,做好了成为一个mama的准备。

    迎接他们的新生命。

    此刻她正拿着笔在写些什么,信纸是她最的天空蓝。

    她想了很久也写了很久。

    婆婆凑过去看了一眼,她已老眼昏花,所以看不清了,却瞧见只有一行字。

    “出门往右,就有邮局,回来时记得买几碗红豆冰来吃。记得要带伞,别晒伤了,外边天气。还有,走路的时候要注意,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婆婆提醒着说道。

    她微笑着点头,十分地乖巧。

    而后将信纸小心翼翼的塞进信封里,打了把伞就出门。过了转角,再往右去。

    盛夏时光,再过不久,就要迎来预产期。

    她的步伐很慢,走得很小心。

    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只是整个人却依旧很瘦。她一边走着,不时地摸摸自己的肚子。

    走在人群里,谁也不会去注意她,谁也不会去在意她。

    那只是一个等待着孩子出生的mama。

    她的手中拿着一封信,停在邮筒前,却迟迟没有寄出,过了一会儿,她将信收回口袋里。

    忍耐吧,不能这样。

    虽然想着念着,可是忍耐吧。

    这是一封永远也不会寄出去的信。

    写给自己。

    写给心里的那个他。

    只有一行字我过的很好。

    过的很好,不只是她。

    还有他们的孩子。

    古城的街道,笔直的长街,数百米的长,不似地球,不管在何处,如果按着既定的目标,绕上一圈就还能相遇。

    你看这街上人去人来,你看这街上南来北往,一个往左,一个往右,渐行渐远。

    她没有回头,所以没有看见。

    他没有回头,所以也没有看见。

    那儿有卖红豆冰,听说红豆原是生南国,最能解相思。她掏出钱来,买上两碗。

    买好了红豆冰,她转往来时的路去。

    过很远很远的地方,那儿却是有个男人拿着自己的皮夹子在寻人。

    只是那个男人已经走远了,走到了瞧不见的地方。

    尝上一口红豆冰,甘甜微凉,软糯甜润。

    以前她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

    因为没有了脚,所以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呀,飞到累了,就在风里睡觉。

    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在多年后,她终于找到了他当年说过的故事。

    其实它什么地方也没去过,因为那只鸟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他曾经说过,一生这么长,不到死都不知道最的那个人是谁。

    其实不用一生这么长,此时此刻,她明了不过。

    今天的天气看上去不错,不知道今天的落会是怎么样的呢?

    他那里的落,是否和她这里的一样呢?

    又是一年夏至,又是一年夏的尾声,这一年的古城客栈,迎来了一群女学生。一早就电话定好了房间的,这边就等着她们到来。等到暑假来临,那群学生就过来了,几个人的团队,大包小包地全都提进来。

    “掌柜jiejie,我们定了房间的,没有错吧?”带头的女生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