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灵异小说 - 鬼探灵警在线阅读 -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一夜情人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一夜情人

    “你说你看到了死者的魂魄跟着罗院长?难道,他的死和他也有关?”

    沐言微微皱了下眉,罗宇文已经将验尸发现的线索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他,这件事绝对不是简单的藏毒运毒,这中间说不定就隐藏着什么重大的线索。

    所以他才拜托罗宇文在验尸鉴定上避而不谈发现毒品这件事。

    为了就是防止消息外漏。

    沐言很肯定一件事,警局内部有七杀的人。

    这个人还不是一般的干警。

    警局动用了这么的人力物力,却连七杀一丁点的破绽都找不到。

    每一次围剿和抓捕都落了空,这太不正常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警察局内部出了内jian。

    七杀组织事先早知道了警局的下一步举动,所以才会每次都刚巧不巧的避开警局的监视和搜查。

    所以,他才会暂时表面上搁置了缉毒小组的行动。

    “应该不会,也许只是因为他动了他的尸体他很不高兴的缘故,那个姓罗的人虽然小气,但不像坏人,这点我敢肯定。”

    曾明明沉思了片刻,用力摇了摇头。

    那个男鬼眼神虽然狠厉,身上却没太多的怨气,他的死应该只是个意外。

    “能和他沟通一下嘛?”沐言问。

    “恐怕很难,我在哪儿呆了一个小时,只看到他动了几次,其余时间他都是茫然呆在身体旁边,恐怕,这个守在的魂并不完整,所以不会讲话,说不准,连记忆也是残缺不全的。”

    曾明明现在已经不再是那个对鬼魂的事茫然无知的小女生了,在毛裕兴家住的这段时间,她掌握了很多关于鬼魂的禁忌和尝试。

    甚至,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驱鬼之法。

    人死后,三魂七魄随之飘散。

    所谓三魂,通常指的是天魂,地魂和命魂,七魄则泛指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情绪。

    人去世之后,天魂自动散去,命魂离体,也就是平常所说的鬼。

    而地魂往往一直守在人的骸骨附近,对生命的留恋,是人的本性。

    因为,曾明明看到的鬼,实际上只是死者的地魂,地魂没有智慧,所以曾明明无法和他交流。

    “有办法找到他的命魂吗?”听完曾明明的解释,沐言又问。

    这个死者的资料他早就看过,除了绰号蚂蚱外,打听不到任何价值的线索。

    甚至,连身份证资料库和户籍档案中都找不到这个人。

    警察抓了几个街边的小混混,打听到一丁点消息,他是东湖区夜市负责收保护费的混混头子,二十八岁,没有职业,也没听说他有家人。大家都叫他蚂蚱哥,手底下有一帮小弟,据说他挺讲义气,人也够很,曾经一个人拎着一把砍刀砍翻了一车挑衅他的混混,这才奠定他在东湖区夜市口的地位。

    不仅那一片出夜市的,开饭馆洗头房的,都得尊称他一句蚂蚱哥。

    他虽然是个混混,却是个讲道理的混混,他是受保护费,但也会罩着这个街区所有的商户,不让流氓滋事,也不允许手下胡作非为。

    所以东湖区的商户对他还停推崇的,凡事新店铺开张,都会请他。

    毕竟这年头,拿了钱不干人事的太多了,蚂蚱哥虽然也要钱,但却比那些个人有良心。

    关于他的线索,沐言只查到这么多,五年前,他忽然出现,没过多久便统一了这一片的****,五年后,他又突然死了。

    表面上他是死于黑帮的争斗,可据他手下的小弟说,那一天,蚂蚱哥并没有通知大家有帮派挑衅,也没和往常一样和大家去酒吧喝酒。

    那天,收完保护费后,他抓了一把钱塞进一个小弟口袋,让他领着兄弟们去嗨,自己打车走了。

    一开始大家还起哄说他去找女人了。

    没想到凌晨在东街一处偏僻的弄巷中发现了他的尸体。

    蚂蚱死的很惨,尸体伤痕累累,后腰被人狠狠刺了两刀,几乎贯穿了整个腹部,只有他的脸,完好无缺,一点伤疤都没有。

    没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

    很多混混都抽大麻,吃摇,头丸,也有吸毒的,只有他,始终洁身自好,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

    想跟他的女混混背地都说他是个G,不喜欢女人的。

    当然这都是传言,具体的,谁都不清楚,就像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出现在N市,为什么忽然死去一样。

    如果不是在他肠道中发现了那包纯度很高的毒品,他的死也许不会在N市中激起多大的水花,他毕竟是个混混,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

    甚至,连个替他收尸的人都没有。

    可那包毒品,纯度非常的高,一般的毒贩根本手中没有这样的货。

    这种纯度的海,洛因,二,乙,酰吗啡含量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又白又轻,半透明,因为特别细,以至于擦在皮肤上会消失。

    普通吸毒者吸食的毒品纯度大约在百分之四五十左右,颜色呈现会呈现为浅黄色、粉红色、沙色或棕色的粗糙粉末,甚至是颗粒状。又叫“注射海,洛因”。

    有一股很呛人的味道,第一次服用时很难带给人极舒适的感觉。

    而这种,无色无味,极容易被人体吸收,让人产生极高的快感,继而终身成为它的奴隶,沉迷而不能自拔。

    所以,这种纯度的海,洛因,私底下有一个很美丽的称呼。

    一夜情人。

    只一次,便会让人一生迷恋,无法自控。

    正因为它提炼不易,所以堪比钻石,价格昂贵无比。

    蚂蚱哥只是个街头收保护的小混混,怎么会得到这么珍贵的东西呢?还把它藏在体内,就验尸结果看,他很可能是想尽快把这个东西排泄出来,所以才清空了自己的肠胃喝了润滑油,他为什么这么着急?

    让他运毒的人会是萧克嘛?还有,蚂蚱为什么会被人杀害,灭口?不太像,黑帮之间的争斗,也有些说不通。

    沐言苦思冥想,找不到切入点。

    恰好曾明明看到了他的魂魄,如果能和蚂蚱本人沟通,也许会找到新的线索。

    蚂蚱的地魂在,通过他的地魂也许能联络上他的命魂,曾明明决定试一次,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命魂,查出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