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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表面光鲜

    唐海说的明明,就是三个明明一起拍照,能看到一个完整的头部的那个!

    那一年,电视剧中,两名西装sao年并肩而行,一人身高169,一人身高185,在风中雨中昂首挺胸,并肩而行……

    “其实我喜欢演艺圈的明明。…道。

    “……你自己觉得我们会相信吗?”

    “个头适中的那个明明,娶了那个很漂亮的绝对没整容过的自然美人,婚礼花了两个亿人民币,其中居然还有很多东西是别人给的朋友价,除了家产百亿美金以上的,我觉得这是最高档次的了……”

    “的确,这边许多的富人俱乐部一般2000万美金就可以加入,刚达到这个身价的人,是举办不了这场婚礼的。”

    “后来我在想,他们演戏绝对赚不到这么多钱啊!我就去找了找,原来明明在很多年前就卖过红酒,他同时是个眼光很厉害的投资人!接着我又去找了找,原来小燕子也买了酒庄,现在没事就发发自己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照片,她也是很厉害的投资人……”

    丽莎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厉害的投资人那还用得着演戏吗!

    嗯,应该说他们在演员里是很厉害的投资人了,特别是小燕子,去年金融大爆发在股市里赚了几十亿,接着在香江狂做地产又是几十亿,这在演艺圈里的确是顶尖的,不过……

    “明明当年卖酒是赚的,现在再卖就不一定赚了。小燕子买酒庄不是出于赚钱的考虑,而是出于‘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或是‘这东西比存银行更保值’。或是‘钱太多了没地方花跟大家一起玩’,三种原因。”

    唐海很惊讶:“你说酒庄不赚钱?”

    “就这么说吧……”

    世界上最著名的酒庄是法国的,但也要分地方。

    法国酒庄有三大区域。

    一般人最熟悉的自然是‘香槟区’,每公顷平均价格是10万欧元,一公顷等于中国15亩,欧元和美元现在汇率差不多了。四万多人民币一亩。看着是便宜,买不到的,90%掌握在果农手中,谁要是想卖,立刻会被熟人吃进,外人甚至不会收到风声。

    名气排行第二的是‘波尔多区’,地质条件最好的平均每公顷是100万欧元,最差的是2万左右。这里是外国人集中投资买酒庄的地方,第一‘国家队’是比利时。第二‘国家队’是中国。外来人没办法在香槟区买到地,就只能在这里买,一般规模大概是200万欧元到700万。

    一般人很少会注意到的,但实际上却是最高端的,还是‘勃艮第’区域的酒庄。

    因为规模最小,而又有很独特的酒庄级别划分方式,这里的酒庄是最贵的,酒也是最贵的。一般人之所以很少听说,是因为……

    买不到!

    勃艮第特级酒庄均价435万欧元一公顷。目前成交最高价是一名法国富豪,以2300万欧元一公顷的价格,买下了名就是一亩地多一点点,花了差不多1.5亿人民币……

    酒能卖多贵,最重要的还是看口碑和营销能力,什么气候之类的其实还是次要。

    但哪怕是最贵的拉菲酒庄。罗斯柴尔德家族在1868年买入,也一直到1948年才能回本,花了整整80年,当初买的人他孙子都老死了……

    便宜的地也有,一公顷一万欧。等于5000人民币一亩地的买,但问题是出货后卖给谁?

    更别提美国这边葡萄酒历史比较短,比不过法国。

    丽莎觉得唐海还不如认真打渔呢!毕竟做熟不做生。

    “法国这么吊?他们的教育全球闻名,美食菜系全球影响力第一,工业能力世界第三,还有世界第一的酒庄,又引领着潮流和时尚,连足球都猛,想想不合理啊……”

    “就是打谁也打不过……”

    “你刚才说罗斯柴尔德家族……我听说过这个家族名气,什么东西价位是什么,都是他们制定的,你说现在他们愿意和我玩吗?”

    “福布斯财富榜要10亿美金资产才能上去,而且他们只对排行很前的实业家或者福布斯权势榜政治家有兴趣。”

    丽莎的弦外之音唐海懂了。

    丽莎把做酒庄的弊端,以及卖酒的弊端都和唐海说了,这也就是个表面光鲜的东西,以为唐海会放弃这个念头,但唐海依然在往布雷镇开车……

    “喂,萝丝,我到了。”

    “等等我,我这就出来。”

    唐海把车横在萝丝家门口,萝丝牵着赤兔出来,还有准备出门的老雷和他的太太。

    最近萝丝一家可以说是意气风发,农场大建完成,又有唐海做终端收购,光是卖鸡蛋就比之前不强多少倍……

    更别提萝丝运气大爆发,先白捡了一堆品质最好的沙打旺,又捡了一堆人参!沙打旺只值那么十几万,不足挂齿,人参最后可是卖了百来万……

    一举填满了各种欠款,最后还剩下百万美金!

    有了钱就罢了,大家的身体好像都变得很好了,萝丝还在备战明年的马赛!

    看到赤兔慢慢瘦下来越发的神骏,唐海的老丈人和丈母娘那个高兴,有时候吃鸡蛋都顺手给进屋溜达的赤兔喂一颗,赤兔也乖,让干嘛干嘛,听话得就像家里一员。

    这是女儿男友送的,说起来这男友对女儿真是没的说……

    一出门就看到唐海在车里,里边还有好几人,一看清一色都是高分美妞!

    老雷脸色又下来了。

    唐海没想到两老也在,连忙下车招呼,说带萝丝去葡萄种植区看看,和人约好了的,自己想买个酒庄。

    接着给介绍,珍妮弗是海洋精通,外带半个生物专家,丽莎是条子伯伯的女儿,现在是大丽菊董秘,自己拉着她公器私用为自己办点事,noon是丽莎的朋友。

    老雷洛表情稍稍好看了一点,但还是不能说好。

    唐海带上萝丝逃也似的离开。

    开车的是唐海,副座是萝丝,另三个在后边,赤兔小跑着追车,它感觉到唐海和萝丝急匆匆跑路,一定是去吃好吃的,妈的,想瞒过我少年包尔康……

    唐海还是第一次看到追车跑的马,想放慢速度,萝丝一挥手:“不用,让它跟着,过几天带它去追飞机。”

    “……”

    “老板,你最后还是决定要买酒庄?”

    “本来我还想自己种的,但后来我发现人们对品质其实不太在意,更在意名气。”

    “终端销售怎么办?”

    “我的餐厅啊。”

    丽莎终于想起了唐海还握着一个大杀器,可以把各种东西利益放大!不过这时候搞这个……

    “你觉得我买下哪个地区的酒庄比较好?”

    既然老板问了。

    “哥伦比亚谷。”

    “地理位置原因?”

    “不,你们国家的元首来访时喝过,这是‘御酒’。”

    ……(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