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七章 出使江东
家中的一场风波,终于在陈父低声下气的道歉中平息。 两汉时期,虽说因儒家思想的缘故,女子的社会地位普遍较低,但是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人们对女性的态度还是十分宽容的。 特别是在贫穷的普通家庭,《汉书·食货志》记载:“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可见汉代女性也是那个时代的主要劳动力。 因此,陈父向陈母道歉,倒也并非无稽之谈。 见到陈父局促不安的样子,想到他平时对自己的好,陈母心中不由一软,再加上她素来贤惠,丈夫既然如此唯唯诺诺,她也不会过分抓住不放。 站直身体,陈母正色说道:“君乃一家之主,妾妄自干涉君之决定,自是妾之过错,然田地乃家族生存之根本,如何能够轻易卖去?” 陈父看到陈母的脸色,就知道她原谅了自己,心中松了一口气,点头哈腰地说道:“小君所言极是,日后我定然绝口不提卖田之事。” 作为一个男人,在家中这种表现,陈旭虽然在心中暗暗鄙视,但这人毕竟是疼爱他的叔父,他的鄙视也不敢在脸上显露出来。 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已经解决,陈旭顿时感觉饥饿难耐,脸色亦是更加苍白。 陈母细心,看到面如金纸的陈旭,连忙让陈旭先到床上休息,而后吩咐陈虎去杀鸡。 陈旭却不知道,为了给他看病,陈虎家将报晓的公鸡已经卖掉,只剩下一只老母鸡。如今老母鸡被杀掉,陈虎家中除了几亩田地,真的是一贫如洗了。 听到要杀鸡,陈旭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但是融合了这个身体的记忆,让他知道一只老母鸡,对于一个普通百姓家庭的重要性,当下连声阻止。 “一只鸡而已,大郎莫要阻拦,养好你的身体要紧,等你以后出息了,给叔父买几百只老母鸡就行了。” 陈父此时彻底放下心来,板着一张脸,显得颇为严肃,开始在陈旭面前装大方,显摆长辈威严。 但他的话又让人啼笑皆非,好像在他眼中,买上几百只鸡就算有出息了一般。 “噗嗤。” 陈母忍俊不禁,白了陈父一眼,当即出去帮忙杀鸡。 等待的时间如此漫长,这具身体躺在床上一个月,这些天每天只能以流食度日,醒来放松以后,顿时感觉饥肠辘辘。 杀好鸡,陈虎便被陈母赶出了厨房,让他进来陪着陈父、陈旭闲聊,只剩陈母一人在厨房张罗做饭。 陈母认为,‘君子应当远庖厨’,她虽说是一介农妇,但是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有出息,所以不愿陈虎在厨房帮忙做饭。 虽说在普通家庭之中没有那么多讲究,但还是有很多家庭不愿让自家男子做饭,特别是对自己子孙期待较高的家庭,他们都想自己的子孙有所成就,不想因为做饭的事,让家中男子不‘君子’。 其实,‘君子远庖厨’指的是一种不愿杀生的心态,讲究君子当仁义,需要远离宰杀鸡鸭的厨房。 但是普通百姓家哪里懂那么多?在他们眼中,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想要成为君子,就不能到厨房做饭。至于让陈虎杀鸡已经相当于‘庖厨’之事,陈母却浑然不知。 不多时,一锅炖好的鸡便端了上来,汉代的饮食相对于周时虽说大有改进,但是对于普通家庭而言,饭菜的制作方法仍然十分简单。 陈旭跪坐在案几前,感觉颇不习惯,前世的他就对古时的跪坐礼仪感到十分惊讶,但是入乡随俗,再加上这具身体的本能,跪坐倒并不是太难接受。 鸡是用水煮的,加了少许盐,一大碗热腾腾的粟米,吃在口中也显得颇为粗糙。 陈旭看着陈父、陈母、陈虎三人,都是只顾吃碗中的粟米,对于案几上的鸡rou却不闻不问。只有陈虎偶尔偷偷看几眼案上的鸡rou,然后吞了吞口水。 这个莽汉的一些小动作,自然逃不过陈旭的眼睛,他不禁为陈虎的可爱感到好笑。 放下手中的碗筷,陈旭正色说道:“四人同案,案上有rou,只我一人食之,如何能够下咽?若叔父、叔母、阿虎不吃,旭绝不动箸。” 当下,陈旭昂然跪坐于案前,不再言语。 原来的陈旭义气深重,但凡有人相求于他,只要力所能及,陈旭绝对会竭力相助。 更兼他为人至孝,前些天他母亲过世,陈旭就因悲伤过度而昏迷过去,这才让后世的陈旭鸠占鹊巢。 因此,陈旭在乡间的名声极好,很多人愿意与他交往。 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后世的陈旭仿佛在这个时代又经历了十八年,不管是言语还是心性上,都受到了很大影响。 眼看陈旭跪坐不动,陈母忙出言劝到:“大郎,你大病初愈,这只鸡本来就是给你补身体的,我们无灾无病,如何能吃?” 陈父亦是相劝,只有陈虎眼巴巴地看着案上的鸡rou。 陈旭也不答话,只是跪坐不语。 见劝说无效,陈母叹息一声,说道:“哎,大郎脾气你们也知道,我们不吃,他绝不会独食,大家还是一起吃吧。” 家中的女主人都发话了,陈虎自然不会客气,笑嘻嘻地夹了一块鸡rou,放到陈父碗里,然后又给陈母夹了一块。 见到这一幕,陈旭并不惊讶,陈虎虽然贪吃,有时过年,甚至会厚着脸皮去抢小朋友的东西,但是却十分孝顺。 …… 吃过饭后,休息了一会,陈旭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心中惊异不已。躺在床上一个月,只吃一顿饭就能恢复到这种程度,简直不可思议。 而后陈旭带着陈虎去了县城里面,他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赚钱的工作,好给家中改善生活。 从这具身体的记忆中得知,陈旭一家受到陈父太多的恩惠,这种恩惠直叫陈旭无以为报,他现在只想挣点钱改善一下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濮阳位居兖州,乃东郡首府,这里有衣着光鲜的达官贵人,也有衣不蔽体的平民百姓,路上车马川流不息,显现出一番病态的繁荣。 士族子弟头戴高冠,腰悬佩剑,行走之间,龙行虎步。 偶尔还能看到个别头戴纶巾,手拿羽扇的名士,过往之人都会尊敬的看着他们。 羽扇纶巾,并非是诸葛亮的专利。东汉时期,但凡名士,很多人都是这种打扮,这也代表着一种潮流。
突然之间,一位面色威严、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出现,路人们纷纷让道,脸色崇敬地看着这人。 陈旭从记忆中得知,这人正是东郡太守桥瑁,他为人正直、体恤百姓,再加上出身不凡,因此深得东郡百姓、士人爱戴。 然而,桥瑁虽是东郡太守,却处处被人掣肘。 濮阳张家,乃是十常侍之一张恭的亲戚,势力极大,素来为祸乡里。 就连很多郡中官吏都投在张氏门下,每次张氏做出违法之事,就有官吏帮他们打掩护。 桥瑁虽然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这就使得他东郡太守的官职,有些名不副实。 上流人物之间的争斗,对于现在的陈旭而言,还是太过遥远,现在的他只想找份工作。 然而,东汉末年流民极多,大户人家招拢佃户、蓄养家奴更是司空见惯,大多都不缺少人,更兼家奴忠心可靠,一般也不会对外招募人手。 陈旭与陈虎在市集上转了半天,除了少数几个商铺招募账房先生,并未找到其他工作。 但是作为后世大学生的陈旭,却不认识汉代的字,想要当账房先生,却是不成。 眼见天色渐晚,陈旭只好带着陈虎出城,朝家中赶去。 至于赚钱之事,只能以后再说。 陈旭从来没有一刻,拥有如此强烈学习的愿望。他深知,在这个乱世,若不能识文习字,武艺再高,也只能做一个冲锋陷阵的莽夫 “阿虎,我想读书习字,不知可有方法?” 现在是光和五年,陈旭虽说对汉代的年号不太熟悉,但是作为一个后世经常玩三国游戏的宅男,也知道光和五年离乱世不远,汉末黄巾起义、群雄割据、豪杰并起的时代即将来临。 他虽然有远超这个时代几千年的知识,但是这世的陈旭只是一介布衣,甚至不认识几个大字。 在这个士族、豪强势力极大的时代,以他的背景,想要揭竿而起、割据一方,无异于痴人说梦。 陈旭只希望能够寻到一位明主,在其帐下混个一官半职,好让陈氏一族在乱世中得到庇护。 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陈虎面露难色。对于平民百姓而言,想要读书习字,真如镜花水月一般,很不真实。 “大兄,我们家中没有书籍,也请不起先生,想要读书习字真的非常困难。” 陈旭闻言不由叹了一口气,这个时代的书籍非常珍贵,只有一些大家族才有藏书。 普通百姓读不了书无法做官,士族、豪强却人才辈出,长久下来,强、弱两个阶级的对比愈加明显。 陈旭拍了拍陈虎的肩膀,突然豪气的说道:“无妨,大兄我以后如果有出息了,一定收集很多书籍,让咱家的每个孩子都能读书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