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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我想做个好人

    第172章我想做个好人

    一九八四年六月的一,上午十点左右,港岛九龙。

    石硖尾大埔道一间路边凉茶摊内,赵野上身穿一件白衬衣,下身一条黑色西裤,面前还摆着一个大哥大。

    如此模样,在全是背心大裤衩的客人堆里,就像是黑夜里的萤火虫似的,是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出众,以至于总有人对他指指点点。

    这不,刚两杯茶下肚,便有一个刚来的肥婆,对一边同行的师奶碎嘴道:

    “扑街!这是哪里来的傻仔,穿的人五人六的,却跑到这里来装阔,也不怕被缺肥羊给宰喽!”

    谁知她话音刚落,身旁的师奶却脸色大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飞快的拉出了凉棚,等走出十几米,才郑重警告道:“你疯啦,h社会你也敢惹!”

    肥婆脸上写着不信,但声音却诚实的了下来:“少唬我,你他是文员我还信,h社会,有穿成这样的h社会吗?”

    那个师奶却信誓旦旦:“伱别不信,上个星期五晚上,许多人亲眼见到,那个后生仔带着一帮弟,在街市口那边砍人,下手可狠了,听肠子胳膊掉了一地。”

    “啊,真的假的,那你知不知道,他们是哪个社团的?”

    “好像听人是和义盛的。”

    两个人自以为声音很,但殊不知凭借赵野如今的耳力,依旧这番对话听的清清楚楚,对此他倒没有生气,反而是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苦笑。

    如果有的选,赵野现在只想,我他妈是真的想做个好人!

    但无奈条件不允许啊,实在是系统这次安排的身份太过坑爹。

    要交代清楚前身的背景,还得从半年前起。话赵野刚穿过来那会,在得知身处《大时代》世界之后,那是相当的激动,恨不得马上就去泡童年女神犹太。

    然后,等融合了前身记忆,他立马留傻了眼。

    赵野,男,二十三岁,父母双亡,学毕业,目前职业:和义盛深水埗领导人火水门下红棍一名。

    这是前身摆在明面上的身份,暗地里他则是警方卧底,联络人是西九龙反黑组总督察刘华。

    真的,一开始在得知自个是警察后,赵野还挺高心,毕竟像他这种满脸正气的模样,一看就该是正面角色,怎么能与那些底层烂仔同流合污呢?

    但这种想法只坚持了短短几,当他头一次去参加社团大会,亲眼看到酷似方忠信的大哥火水,以及与春哥有九分相像的同门萧近南,也就是火腩后,随之而来的,是吐血三升的冲动。

    这一点都不夸张,只因上述几位人物,皆出自《飞沙风中转》这部黑色幽默喜剧。

    但凡看过这部电影的朋友,想来都能理解赵野的心情。

    没办法,在这部影视剧中当线人,简直是拿生命在冒险,谁让他有个同行叫阿仁,但此阿仁却非彼阿仁,叫陈建仁而不是陈永仁!

    陈建仁,这是一个思维很是清奇的家伙,举几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他的作风了。

    在加入社团,第一次跟人开片时,陈建仁便在白衬衣下,穿了一件极为醒目,印着香港皇家警察字样的背心。

    关键是那还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导致其身后的一帮弟,将背心内容给看了个通透。

    按道理来,像这种二五仔,一向是有杀错没放过的,但其后发生了一件事,让社团的高层选择对陈建仁放任自流。

    事情是这样的。

    某次,社团的大佬渣叔要和人交易一批白货,也不知怎么搞得,交易地点被陈建仁给探听到了。

    随后,这家伙竟然于众目睽睽之下,在社团经营的麻将馆外向刘华通风报信。离谱的是,渣叔那时就坐在几米开外,和人正热火朝的打麻将,将通话内容听的那叫一个分明。

    后面的事不用多,渣叔马上更改了交易的时间地点,顺利完成了交易,而警方则扑了个空。

    经此一事,社团大佬仿佛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由此开发出了二五仔的新用法:以后每当遇到重大行动,都会事先给陈建仁透露个假情报,用来给己方打掩护,顺便混淆警方视线。

    效果嘛,可谓屡试不爽,百试百灵。

    大家,有这么一个定时炸弹在旁,不定还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换了谁能睡得安稳?

    唯一让赵野聊以自慰的是,两人并不是同时进的社团,跟的也不是同一个大哥,再加上前身性格谨慎,而刘华又自作聪明,刻意没让两人进行过联络,这才让前身安安稳稳熬过了这么多年。

    但俗话的好,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赵野可不敢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到不相干的人手上。这要是万一有一,刘华脑子突然抽风了,将他的真实身份告知了陈建仁,那他赵野的下场可想而知。

    所以穿越这半年来,赵野除了在暗中探查罗慧玲一家的行踪外,始终过的是如履薄冰,一改往日张扬的作风,生怕刘华那个脑子有坑的上司会派任务给他。

    可是他躲过了上司刘华,却没躲的过大哥火水。

    由于今年又恰逢和义盛两年一度重选坐馆的日子,作为热门人选的火水,自然要想方设法做些大事出来,为自己壮壮声势,增添几分胜算。

    对于社团中人来,还有什么能比的上抢地盘来的更直接呢?

    于是,火水理所当然的,就将主意打到了与深水埗接壤的区域。

    只不过环顾四周一圈,火水愕然的发现,像是葵青、沙田、油尖旺等地头,早就有了其它大社团在那盘踞。

    如果他此时再去掺和一脚,有极大可能会引发社团之间的大规模敌对冲突,对他选坐馆一事可谓有害无益。

    最终,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火水便将目光投向了九龙区。

    原因无它,九龙以前是潮州帮的地盘,自从他们的老大周济生逃离港岛后,昔日贵为四大家族之一的潮州帮,早就陷入了名存实亡的境地,再也不复昔日威势。

    至于眼下九龙区势力最大的忠青社,火水那是一点都未放在眼里,毕竟在他看来,像这种突然窜出来的帮派,每年港岛不知会冒出多少,实在犯不上多费心。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派人争夺地盘,火水自是要派出手下的精兵强将。如此一来,带队的弟人选可不就落在赵野的头上,谁让他是双花红棍,又最能打呢?

    面对火水的指派,赵野原本是有心拒绝的,可转念一想,与其千日防贼,不如主动出击。再者了,为了支线任务,他迟早是要和丁家父子对上的,干脆借着机会,去看看丁孝蟹几兄弟的成色也好。

    本来没想安排卧底身份,可有朋友告诉我,直接那样会被审核和举报,左思右想之下,只好随大流多此一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