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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金生玉

    第一百三十五章金生玉

    金生玉是蒙古人。

    他自己,他是孛儿只斤家族。但是同为蒙古饶很多人都嗤之以鼻,觉得他是在攀高枝。当然了,这样的话,在他成为大明将士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过了。

    此刻的他,一身明军盔甲,话的语气是正宗的辽东口音。举手投足之间,谁都看不出来他是蒙古人。

    甚至名字,也是在大明取的。

    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姓,就是金。而名字,就用千字文中,金生丽水,玉出昆冈。而取名生玉。倒也有些文采。

    而蒙古人在明军军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几乎延边各镇之中,都有蒙古人。朱元璋北伐檄文中:“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这一句,得不错。也做到了。

    而蒙古人在明军骑兵之中的数量就更多了。

    历史上明成祖朱棣,更是有成建制的蒙古骑兵。以至于后来明军的很多骑兵战术,与蒙古饶战术相差不大,都是彼此影响的。

    金生玉是在何夕进入辽东后不久。就带着他部落,上百人投奔大明的。无他,何夕在辽东之后,发展各种经济,缺少人口。吸引了周围很多人口,其中自然也没有蒙古人。

    金生玉的选择也给他带来很多的红利。

    军中很多蒙古人,都是战俘出身。虽然这年头,跟谁都是吃粮打仗,底层士卒所谓的忠诚,根本没有那么坚决。但是不管怎么,金生玉是主动来投。在可靠性上比这些降兵更高。

    再加上金生玉敢打敢拼,学习能力不错。读书识字,给自己取汉名。除却自己蒙古饶血脉改不了,整体上,就是一个汉人了。

    这种识情识趣,知道该做什么的人。自然在军中有很有前途,更不要辽东是何夕的起家之地,辽东军更是何夕最早抓住的一支军队。金生玉种种情况叠加在一起。就由了金生玉而今地位。

    算是官运亨通。

    当然了,在指挥作战上面,也有不错表现,在高丽等几仗中,也有上佳的表现。

    但是整体上,资历还是浅薄。

    这也是,北军的特征。

    不好是病。不知道是优点,还是缺点。

    毕竟,北军缺乏名将,老将,宿将,甚至原来的一些高级将领,也纷纷闲置。原因很简单,他们与南京那边有这种这样那样的关系,派人领兵,阵前倒戈的话,是一个大问题。

    于是,很多资历不足,但是可靠的将领,都纷纷被提拔。金生玉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如果而今没有军事改革的话,这自然是缺点。但是而今,整个战事都在剧烈的变化之中,就是何夕,叶沈,傅友德,徐达这样的人,都搞不清楚未来会怎么打仗。

    何夕有的只是一个趋势。具体到战术领域,他也不是太懂的。

    这个局面与北军将领都很年轻一起,更难利弊了。

    而今金生玉以四十岁上下,统领叶沈麾下骑兵主力,也就是辽东骑兵为核心的一部。他的任务是先北上,然后东行,沿着海岸线南下,进攻德州。不求攻入德州城中,只要能截断运河就行了。

    之所以,有这样的路线。就是因为金生玉麾下近三万骑兵,是一个庞大大物,在河北平原上,双方的夜不收洒得到处都是,几乎不存在隐蔽的可能。

    叶沈思来想去,觉得海边是一个好选择。

    首先,海边人烟稀少。

    虽然海景房,大沙滩,看上去很好。但是即便后世也最多旅游,很少长期居住。在这个时代更是如此了。这些靠近大海的土地,有相当多的都是盐碱地。

    不长庄稼。自然去的人就少了。

    而在海岸附近,更有很多芦苇荡,可以隐藏行踪。

    当然了。这也有一些问题,那就是人烟稀少的地方,几乎没有什么道路可言,大军行动,是需要开路的。

    而在这里,金生玉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这里有其他军队活动的痕迹。

    同样觉得不对劲的人,是金镇。

    金镇的父亲,是金朝兴。乃是傅友德旧部,封宣德侯。在云南的时候,不幸病死,其实病死在云南的人相当多。金朝兴就是一个。

    傅友德是一个很念旧情的人。也算是一个老派人。他如何培养自己的儿子,这就可以看出来。他对于父死子继,十分认同。对老部下的照顾,就是对金镇的栽培。

    当然了,傅友德是一个常胜将军,他对打仗是认真的。如何金镇不足以坐稳这个位置。傅友德可以给予金钱,或者其他方面的照顾,但是决计不会让他上战场的。

    毕竟,如果不认真对待战争,很多所谓的的照顾,就是送死了。

    而金镇也算是又出息,他父亲死的时候,他才二十出头。年少的时候,作为侯爵之子,自然有轻狂放纵的一面。但是父亲一死,金家的塌了,他只能抗了。

    于是在傅友德照顾之下,从军十几年,前后打过不少战事。

    没有傅友德的照顾,与他自己头上宣德侯的头衔,他是不可能走到今的。但同样的,如果他没有足够的能力,他此刻不过是南京城中闲居侯爵之一。

    大明最不缺少这样的人物。

    而今这一次,傅友德将决定胜负的一手,交给了他。金镇并不是从南军大营出发的。他是直接从济南北上的。

    所以,这一支军队,从来没有出现在叶沈的视线之内。这才让叶沈没有发现南军的调动。但是问题也是如此,这样长距离调动,也导致了他们行动缓慢。

    两边近乎一样的选择,让他们撞在了一起。

    大军都有开道的斥候。

    当双方的斥候遇见的时候,刚刚开始都以为遇见了对面警戒的斥候。毕竟,不管是叶沈还是傅友德,都洒出了数以千计的夜不收,以保证对战场的控制。

    遇见这样的斥候,并不奇怪。

    这个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很慢,最多不过八百里加急而已。只要将人杀光之后,等后面通过统计什么人没有回来来确定,那一个方位出了问题,再派洒查,最少十过去了。

    什么事情都不过时了。

    只是,双方都没有想到,双方斥候,越打越多。

    随着两边动静,越来越大。双方都敏锐的觉得,不对,这不是斥候。是主力。

    金生玉与金镇几乎同时做出一个判断。

    那就是撤出芦苇荡郑

    沿海滩涂地区的芦苇荡,其实并不利用骑兵作战。遮掩视线。

    在摸不清楚,对面的情况下。先撤出来,到宽广的地方再继续作战,也是本能之举。

    只是在金生玉发现对方的动静之后,金生玉心中一动,立即下令进攻。

    芦苇荡之中跑马是不舒服的,甚至跑不起来,因为不知道下面有没有水坑。有没有尖锐的石头,将马蹄给崴了,可不是一件事。马的身体重量,都在几个马腿上,一旦马蹄出了问题,这马就废了。

    其中风险太大了。

    而金生玉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他只是秉承一个原则。那就是敌人不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逼着敌人去做。

    此刻的金生玉不知道对面的情况,最基本的情况都不知道,不知道对面到底有多少人,是什么兵种,主将是谁?数量有多少?目的是什么的。

    但是金生玉也意思到,对面显然也不知道。

    此刻双方撤出来重整旗鼓,再做厮杀,是正理。但是金生玉也要考虑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