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山水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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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这样!这个记忆……这个记忆没有错!” 可是魂灵去想自己当时说了什么的时候,突然万分害怕。记忆里似乎有一个人的相貌呼之欲出,这个相貌尚未完全清晰,魂灵便已深深感觉到恐惧和不安。之后他每每去回忆这个时候的情形,同样的恐惧便一再袭来。这恐惧一再地令他不敢想,不能想,致使回忆总是无法更进一步。 他认为那应该正是自己的面目,故而也每每懊悔: “我怎的这般害怕自己的面目?!” 所以,这一次因为惊乍而起的回忆,令人遗憾感慨——它并不完整——当时自己说了什么,魂灵没有能够回忆起来。 但他肯定了一个事实,他所目睹并且参与的众神盟誓发生在更早的时间,那是在天音唤醒他之前。 盟誓事关三界兴衰。也许正因为自己忘记了如此重要的一整件事,才遭致天音所说的惩罚吧…… 大沱三百一十九年。 有一篇手记这么描述这个时期,说这是一个令人诅咒的时代,它每每塞给你希望,对着你耳畔大喊要你相信自己,你的心弦不得不打了鸡血一样的总是兴奋。天上自然不会凭空掉下馅饼,百倍努力后,你满是信心地伸出双手,接到的却又不外乎意料之中的失望。深受伤害的你也可以让自己活得像一具诈尸,闭塞耳目不去感受喧嚣和闹腾,假使你最终忍受不住,你大可以任由自己的神智无极限的发狂,不必担心会因此带来一片混乱。今天没有一呼百应的人物,缺乏心灵跟随的注视注定了路人不能彼此交织。你的叫嚣活像呓语,周围的人们假作近亲似的受到你的感染,但所有人刻板于冷漠而不是抱歉,他们身受而不感同,即使感同也务求掩藏。卑微是时代的烙印,行走的力量不再源自脉搏中奔涌的热血,冷静乃至冷酷成了人体经络的发动机。放眼芸芸众生便可发现,你是那样渺小又那样众多,但你仍旧不会做出独自走向路的尽头的决定。人人如你,释放出的节奏、姿态、声响同出一辙。 信中还写到,多年来,我被母亲大人呵护,用她自己的方式。现在我觉得,一个人若是有心沉迷于自我,那么就得保持还在母体里的那一份安详。 而今天,为了保持这一份安详,我选择告别熟悉的故土。 当我从母亲的身体里出来,曾经的宫殿便已渐行渐远。而我从淮泷城的身体出来,看不见母亲的时候,曾经的宫殿像是触手可及。 现在,不如一缕风的魂灵正跟随着写下这篇手记的人。这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正在出游的途中。他在出游期间写下了这篇手记。 天色有几分阴霾。此人默默抬起头,静静仰望天上。他的视野被苍劲挺拔的树木遮挡,局限在一小片方框里面。构成方框边沿的树梢如同缨枪,无畏地扎向天空。这给人一种挥舞着拳头,向对手叫嚣的感觉。掉落的叶子随风摆舞,飘飘荡荡,青黄不接的颜色看上去像是陈旧的银票。 这个普通的凡人二十岁的样子,本来日子过得非常不错。由于家世的原因,吃喝不愁,即便当下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却因为朝廷俸禄直接发到他手上,故而他可以一再随意挥霍。 从数个月前离开淮泷城以来,他独自一人,返朴归真,做了一个山水游客,包袱里除了不能缺的银票银两,其实轻得不能再轻。 他想要纯粹的驴行天下。家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是不存在的,而行万里路,兜里有钱便切实可行。让脑子充满景象、频仍更新景象是种屡屡存有希望并可以感受希望召唤的方式,略一试想,便知那是何其心动的感觉!令人蠢动,令人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故土的一草一木、一花一城固化了,这个普通的凡人已厌烦。它们已经束缚了自由。普通的凡人认为自己的自由广袤无际,应该是蓝天白云,应该是青青草原,应该是江河湖泊,应该是巍峨大山,自己不能再被故土加以控制。 故土、家训都不能控制一个人的时候,便没有人再可以控制他。这个凡人需要做的事情仅仅出于本心,是听从心声之后做出的决定。 行囊里有熏帐草席。敝帚自珍,熏帐草席都是完好无损的东西。取出来,打开,钻进去,躺下纳头便睡。这段时日没有干扰,是困了就可以闷头大睡的日子。日常即便心有牵挂,也因为已在路上而觉得所思所想触手可及,并非如在家中那般感觉遥远而心里安定。野外蚊子蝇虫频仍袭扰,加上万一下雨,能挡风雨的熏帐是一定要的。露宿不是奉献给大自然,自己不是祭祀用的rou。普通的凡人想要深度贴近自然,在熏帐的丝网往外张望月色,可以满足那点饥渴了。
他已进入山区多日。这天午后时分,他沿着小路前行。路的两边是连绵起伏的山脉。越走则山越见高大挺拔。走着走着,岔路不少,于是见路便走,在哪儿拐岔里的,普通的凡人回头审看,寻思记不起来了。管他呢!路在脚下,自己本可以踩踏出新路,既然有路,恣游便是锦上添花。 迎面而来的是一座大山,山前有七八幢人家,房子涂抹显眼的白色批灰,掩隐于碧翠之间。走近了便见到把这些屋子围起来的低矮的篱笆墙。篱笆墙和墙里的树木、房子构成绿森森的院落。院落外停放着马车,马儿在路边悠闲地吃草。青石板路宽敞洁净。 此山据说风景甚美,引游人流连。普通的凡人想到下一步自己会进到深山里面,那么现在当务之急是要买一点食物——因为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转出大山。上一次,只是走出一片荒野,便要了两天两夜。这样子的驴行,既然没有决定去死,就要做好充分准备——在普通的凡人看来,准备一点钱足矣,钱是便于携带的东西。 那几户人家里果然有一家开了杂货铺的,店名“极乐糕点铺”。普通的凡人冲着屋里叫喊: “店家出来,我要买东西!” 柜台里面,一个中年男子从门板后闪身出来。此人脖子忒短,衣领遮到了后脑勺之上。 “我这里东西贵啊!” 店家说这话时很认真的瞅着眼前的普通人。交底看似老实,却只因为志在必得。 物品无论贵贱,都得付银子。普通人掏钱,店家眼里闪出攫取的光,眼前之人的银子最好能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地全部留在自己店里。 普通人扭头看往大山深处,却突然猛一回头,指指店牌,笑话店家: “在这里做独家生意,一家独大,你可够极乐的!!” 听到这话,店家笑了…… 是那种没有声音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