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带凌霜华回家
“我交,我交……”好汉不吃眼前亏,性命掌握在对方手里,那自然是对方说什么是什么。 路过伸手入怀,要去把那埋头当鸵鸟的鹦鹉拽出来。忽然,他手一软,动弹不得,最后干脆白眼一翻,晕了。 我晕了,我晕了,管你要鹦鹉还是要连城诀,要就自己来拿。 “耍什么花招?”血刀老祖一脚要踢上来,身后忽然传来重物倒地的声音。 “咚——” 血刀老祖回头一看,大徒弟宝象倒在了地上。 “师傅——”一个声音叫着,也跟着没了。 接二连三地有人倒下。 晕倒的路过心中又喜又惊。喜的是迷药终于发挥效用了,惊的是血刀老祖居然还屹立不倒。他现在受制于人,若被发现了迷药是他吓得,恐怕血刀老祖就算要昏倒也会先杀了他。 可恨的是,那把刀悬在他心口,还是把销金断玉的宝刀。他大气不敢出,一动不敢动。 “谁?谁?出来!”血刀老祖第一反应立刻退后,避开屋顶的破洞,凝神戒备。路过不敢睁眼,依然躺在地上装晕。 血刀老祖凝神屏息,没有察觉敌人的丝毫气息,不由得心中一阵发毛。敌明我暗,且处于不利形势,当然是走为上。他行动迅速,一只手提起路过,又要去抄起早就不耐迷药晕倒在旁的凌霜华。 路过阴谋得逞,大喜,忽然睁开了双眼。血刀老祖乍碰到他的笑眼,愣了一愣。路过灿烂一笑,手里迅捷无比拔出了靴子里的匕首,往上一提。匕首锋利无比,他这一匕首划上去,血刀老祖估计就要变成鱼被来个开膛破肚了。 但血刀老祖绝对不是这么好对付的。这关键时刻,他变抓为掌,掌中吐力,将路过连人带刀都震飞了出去。 “噗噗——” 碰到这种打不死的小强,他……他也很无奈啊!路过非常配合地吐了两口血。 血刀老祖劈刀紧跟一步上前,要朝他劈下。路过脑海里忽然滚出一个歌词:啥都不说喷喷血咵就死了。 老子才不会死!路过本能往旁边一滚,血刀老祖一刀劈了个空,立刻稳住身子瞪着路过。 “是你下的药?” 阴狠的声音传来,路过心中一颤。他是没想到啊没想到,血刀老祖当初不是有狄云的主角光环才能赢了落花流水么?现在是怎么?他弹出去的迷药不管用,连直接让他沾上的毒药也不管用了?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路过连连摇头,生怕摇得慢一点了,这个杀人为乐的祖宗就要一刀劈了他,那太不划算了。 “大师傅你法力无边,我哪敢在您面前耍花招?” “嗯,不是就好,不然就可惜了。”血刀老祖的面色缓和了下,慢慢地把血刀收了起来,道,“我看你这小子资质不错。听宝象说,半年前你还丝毫不懂武功?” “对,丁典教我的武功。”路过打着哈哈应付,盯着血刀老祖一步一步靠近。 “我几个徒弟都死了,我看你资质不错。给你两个选择,一、加入‘血刀门’拜我为师,唯我马首是瞻,将来你就是第五代掌门;二……”血刀老祖提了提手中的宝刀,露出一个阴狠却又似乎和善的笑容,哼了两声,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路过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 白痴都知道选第一条啊! 性命当前,尊严什么的绝对是可以抛弃的,反正没人看见,以后再徐徐图之就好。再说,血刀门的武功很高啊,既不用丢性命又能学武功,何乐而不为? 路过差一点就真的要上前去拜师了。真的,就差一点。 就在那么一点点之间,他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 血刀老祖的刀尖拄在地上。 然后他忽然又想起血刀老祖,打不死的了。一只眼珠子被啄了还能屹立不倒当没发生过,这等耐力也是非同小可。 但是,那诱杀“落花流水”的智计也是无双的啊!尤其是最后内力虚空下还能让花铁干变节的装腔作势,那更是无人能敌! 路过慢慢地站起身来,盯着血刀老祖,一步一步缓缓靠近。血刀老祖盯着他,依然保持着和善的微笑,道:“你决定拜师么?很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路过也报以微笑,道:“是啊,当然。” 他一步一步,向血刀老祖走去,余光盯着他的手。眼看着快走到他的挥刀范围之内,血刀老祖的手紧了一紧,路过立刻向后跃出,一刀凌厉的刀风从他面前划过。 血刀老祖那拼劲全力的一刀被他避过,扑了个空,身子失去平衡,便再也支撑不住,摔倒在地上。 路过长舒一口气,笑着连连摇头。就说怎么真有打不死的小强。他内功高强,又被啄了眼珠,疼痛之下迷药缓效了,那结结实实沾在手上的毒药却是怎么也避不了的啊。 “你……”血刀老祖看着路过走近,却是再也挤不出一丝力气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拿走了他的血刀。 “我姓路,名过,字改之。”路过笑着回答。可惜血刀老祖的命大概是没被改多少。血刀老祖这把宝刀销金断玉,锋利无比,就当是他的战利品好了。 “你若不杀我……”
“等你将来杀我吗?”路过打断他的话,一刀要劈下,却有些犹豫了。这么直接杀人…… 还真是有些心里障碍。 正寻思要不要换用毒药时,前头忽然闹哄哄地有声音传来。 “我看到他们进来的!” 路过脸色一变,当即跃到凌霜华身边。脱掉外衫,将她抱了起来,立即从后门逃之夭夭了。 凌霜华不懂武功,对他的迷药没有抵抗力,依然昏迷着。好在她也不重,路过身上就算有伤也能抱着她行走自如,因此也没有先将她救醒,看后面没有人追上,便一直抱着她回到了花店。 花店后门敞开,院子里雪地上脚步凌乱,除去前头他与丁典留下的,还有两串脚印。进去的脚印轻,出来的却是深多了。 路过心中警惕,随即又放下心来,就算曾经来过人,那人也是走了。他抱着凌霜华进屋,一见屋里的凌乱模样,不由得愣在了原地。 桌椅都被翻到在一旁,那本一直放在厅中桌上好方便他随时翻阅的书掉在了地上,书页上的“三字经”三个大字清晰无比,那是路过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学会的毛笔字。 无可抑制地笑了,他扶好一把椅子,把凌霜华放在上面,匆匆塞了颗解药给她吃下。他把《三字经》捡起来,随手翻了翻,确认里头内容还是《神照经》,然后揣进怀里妥善收好。 不意外,丁典房里空无一人,已经没了踪影。房间被翻了个乱七八糟,就连隔壁他的房间也未能幸免。桌椅全都翻到在地,就连被褥都被划开过。 谁找到了他们的住处? 路过绕到前头店铺里去,冬天没什么花卖,就几盆梅枝摆在那里。春花穿着厚厚的棉袄坐在那里一掉一掉地打盹。 路过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春花立刻跳了起来,低头检讨道:“对不起,二老板……” 本来想问问春花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人物,瞧她这模样也是不可能了。她若看见了,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路过道:“既然没什么生意,你就先回去吧。把这些花也都带回去,铺面上的钱你都拿着,就当这个月的工钱。我和大老板要出一趟远门,等春天暖和了,生意好些了,我们会再找你过来帮忙。” 这个地方既然已经被人发现了,那肯定是不能留了。丁典到底被谁救走了,半点头绪都没有。不过也无所谓,那人既然带他走,想必也不会加害于他,顶多…… 哎,他好像也没改变什么。原著里丁典被凌退思带走关押,现在顶多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