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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去录音棚

    要唱好一首歌必须得先理解这首歌,知道这首歌是要表达什么样的感情,然后再用自己的声音将歌唱出来,让这首歌拥有自己的生命。

    平时,很多人以为把一首歌唱的越像原唱就越好,其实不然,想要翻唱好一首歌并非要模仿原唱,你需要学习的其实是原唱是怎么去诠释这首歌所带给人们的信息。

    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唱同一首歌给人的感觉都不同。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选秀节目中听到评委对一些晋级歌手会说这样一句话以示鼓励和肯定,这句话就是:“你让这首歌拥有了新的生命。”

    想要让一首歌拥有生命需要怎么办,仅仅拥有好的声音,高超的演唱技巧是不够的,还需要演唱者用心去唱。

    歌和小说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在讲一个故事,只有演唱者自己先走进故事,才能使得聆听你的人也走进故事里去。

    比如《好久不见》这首歌唱的就是一队情侣分手以后的情景,男的到了女的所在的城市,秉承分手后两人不再可能的态度,男的想见女的而不能见,只能在脑海里幻想如果见面的情形,最后发现即使见面也很尴尬,没什么可以说,因为早已时过境迁,最后也只能说一句好久不见,这就属于世间最常见,也是最无奈的情感纠葛。

    想要唱好这首歌,首先得了解这首歌的意境,最后还要表达出那种,恋人分手已久,重逢时恍若隔世,物是人非的感觉。

    在情绪的把控上,是那种多年不见的压抑的思念,既想去关注询问她的生活,问问他最近过的怎样却又不敢问得太多那种欲言又止想见面,又害怕见到会无所适从的矛盾感,以及见了面之后心里激动,却又必须故做冷静淡定的那种无奈。

    也正是因为林可儿没有表达出这种感情,所以陈舟周在听林可儿唱首歌的时候觉得差点什么,其实差的就是情绪。

    因为林可儿没能将这首歌索要讲的故事表达出来,只是单纯的就着曲将歌词唱出来,所以陈舟周将她唱的和陈奕迅的作比较之后才会觉得这首歌林可儿唱起来不抓人。

    这其实不能怪林可儿,林可儿本来就是个恋爱经验为零的单纯小女孩,怎么可能会对感情的事情有那么深的理解。

    况且这首歌要讲的是一对分手已久,却恋恋不忘的故事。林可儿连恋爱都是昨天才开始的,想唱出这首歌的精髓简直是难如登天。

    不过陈舟周既然说他有办法,那就是真的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就是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办法到底行不行。

    因为不知道曦城哪里有录音棚,所以陈舟周,出了疗养院陈舟周直接打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带着他去找个好点的录音棚。

    之所以要找好一点的录音棚是陈舟周真的想让林可儿唱好这首歌,既然林可儿有当明星的想法,那就试试看,就算不能被用作《何以笙萧默》电视剧的插曲,也可以上传到网上看看会是怎样的效果。

    既然要弄,那就得弄好,所以陈舟周才决定要到录音棚,因为录音棚是人们为了创造特定的录音环境声学条件而建造的专用录音场所,电影、歌曲、音乐等的录音都是在里面完成的,录音室的声学特性对于录音制作及其制品的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车开了十多分钟,陈舟周他们就到了一个叫做【天籁录音棚】的录音棚下了车。

    进了录音棚陈舟周询问了一下,居然发现居然没有了,3个录音室都被人租了。

    “那大概需要等多久?”陈舟周问?

    “我帮你看看看,请稍等。”前台服务的小姐说道。

    “1号录音室快了还有30分钟时间就到了,你们不急的话可以等等。”前台告知陈舟周。

    “哦,那好,我们等一下,请你把1号租给我们吧。”

    陈舟周说道,既然还有30分钟那就等吧,刚好把林可儿调教一下,尽量让她把这首歌唱出自己的味道。

    “好的先生,请问你是现金还是刷卡,要租几个小时?”前台小姐礼貌问道。

    “你好先生,我们这边是一个小时200,半天5个小时850,全天10个小时1500。”前台向陈舟周介绍道。

    “哦,那好,给我开2个小时的吧,不够再加可以吗?”陈舟周将自己的银行卡递给前台,询问道。

    “可以的,但是你要提前半个小时告知我们,不然可能会租给别的客人。”前台解释。

    “哦,好的。”

    “先生,请输入你的银行卡密码。”前台将刷卡机推向陈舟周。

    “好的先生,请你们那边稍微等一下,1号录音室客人用完后马上会叫你们。”陈舟周输入银行密码,把录音室租好后,前台小姐说道。

    陈舟周和林可儿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一边的休息室休息。

    端起服务员送来的水喝了一口,陈舟周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

    “可儿,最近想到个故事,说给你听听,你看怎样。”陈舟周说道。

    “好啊!”

    林可儿有些期待,陈舟周编故事的能力那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恩,那你听好了。”陈舟周说着,还特意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这首歌唱的好不好,关键就在于他的这个故事讲得好不好能不能感染林可儿了。

    于是陈舟周开始讲起了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个女孩,名字叫百丽。百丽是个安静的女孩,喜欢读书,喜欢听歌。

    2001年夏天周六的一个中午,她在一家街角的咖啡店喝咖啡,靠窗的位置,外面是蔚蓝的大海,阳光正好风景最佳。

    不过百丽没有欣赏窗外的风景,他坐在窗边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慢慢的翻看着小说。

    突然咖啡厅里响起一首轻狂却又略带忧伤的吉他曲,接着一个男孩的声音慢慢响起。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向看书时不会受外界打扰的百丽却转过了头,看向那个坐在独脚椅上唱歌的男孩。

    巧的是,男孩也正好看向这边,四目相对的时候,百丽的身体像是被一股电流击中,看着那个男孩执着清澈的眼睛盯着自己,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突然袭遍拜丽德全身。

    她红着脸,急忙转过头,端着咖啡像喝一口,一次来掩饰她内心的惊慌,但那一杯咖啡她却喝了整整一个下午。

    从相识,到相知相爱有时候也许就是因为一个眼神。

    从那天开始,百丽每个周六都回来这家咖啡店喝咖啡,而那个男孩每个星期六也会如此而至。

    ……

    时间无情,一年时间匆匆而过,02年的夏天,高考结束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他们的爱情也结束。

    她们分别去了不同的城市,就读于不同的大学,从此没有再联系,毕业后都各自留在了读大学的地方工作。

    男孩毕业后就签约了娱乐公司,一年时间不到他的歌声就飘进各地校园,成为了大家非常喜欢的歌手。

    女孩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男孩,但心里仍然忘记不了他。4年了,大学毕业了四年的时间里,百丽的心里一直想去一个城市,去见一个人。

    终于,零七年夏天,百丽终于鼓起勇气来到那座城市,那座有他在的城市,她只想再见见他,哪怕一眼就好。

    她或许不知道见面后会是怎样的情景,会是像老朋友一样打招呼,还是假装不认识把彼此当成陌生人,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她只是想想再见到男孩一面,就见一面,就好,于是百丽起身前往有男孩的那座城市。

    我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