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印度大探险三
霞光满天,整个房间犹如进入了蓬莱仙境一般,耳边隐隐的,好似能够听到远处传来的呢喃。【】 徐迩趁着陈知北研究藏宝图的时候,睁着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搬来多彩的世界。 整个房间都被深红色的光芒笼罩着,就像是古人的洞房一样。 红珊瑚,古罗马人认为珊瑚具有防止灾祸、给人智慧、止血和驱热的功能。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来看,红珊瑚具有崇高的地位。清朝二品官上朝穿戴的帽顶及朝珠系由贵重红珊瑚制成;**的喇嘛高僧多持红珊瑚制成的念珠。 aka、沙丁、momo、angleskin、粉白,从颜色上给红珊瑚做了区分。 aka,也就是最少见,市场价值最高的,暗红、深红色。 徐迩手里的这三十六颗红珊瑚骷髅头佛珠,就属于aka等级,要是按照市场价格估价的话,大约是在500万华夏币左右,要是算上历史价值或是其他的宗教价值的话,应该能达到900万-1000万。 无论在哪里,这东西只要是和宗教啊、信仰啊扯上关系,哪怕是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都会变得价值千金。 就像是之前徐迩卖掉的舍利子,不过是一块人体的遗留,就因为是高僧身上出来的,立马变成了佛宝,一堆人在身后捧着,生怕有一点损伤。 徐迩手里的这三十六颗佛珠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来历,等到把来历弄明白,要是曾经属于哪位高僧的话,三、五千万都能轻松卖掉。 不过,这红珊瑚实在是好看,徐迩非常舍不得卖掉,大约这串红珊瑚骷髅头佛珠,会像其他的宝贝一样,被徐迩收藏起来。 陈知北将藏宝图上面的日语翻译了过来,写在一张纸上,然后拿出买来的印度地图,仔细的对比,无意间抬头,就看到脸颊绯红的徐迩,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知所措的坐在一边,眼神迷离飘忽,非常的,诱人。 陈知北起身,去隔壁房间看了看陷入熟睡的圆圆,给圆圆整理了一下被子,回到房间,看到徐迩依旧在神游天外,脸上的红色变得更加水润。 思考了一下,陈知北走过去,将刚才用来熬煮琥珀的东西都撤走,放到了房间外面,然后回来,将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徐迩抱到床上,想了想,只关了大灯,留下了卧室里面的壁灯和台灯。 这样一来,房间里就变得星星点点的,看起来有着一种奢靡的气氛。 等到徐迩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在他的身侧,陈知北正把放在行李箱里的药膏拿了出来。 “北子哥,今天,今天很晚了,明天还要去参观泰姬陵。” 虽然是老夫老妻了,但是徐迩觉得陈知北现在的状态不太对劲儿,应该说,比一般时候要着急一些。 徐迩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多了,可是看到陈知北转过来,一把扯开自己身上的衬衫,就觉得,其实自己一点都没有多想。 不该说是着急,而应该说是热情,徐迩觉得平时的陈知北就很热情,但是也许是身处于异域风情的酒店,而且墙面上装饰了很多坦*胸*露*乳的神话传说人物,总之徐迩觉得自己就要被陈知北的热情烤化了。 那种明明从里到外热得不行,但是还非常的舒服,让人不舍得推开的感觉,一次又一次的袭击着徐迩的神经。 迷茫中挣开眼睛,徐迩突然发现,房间的墙上面,有一排玻璃装饰,竟然可以达到镜子的效果。 虽然说里面的镜像很模糊,但是也够徐迩看清楚,那里面是自己和陈知北了。 两条赤身*的身子,交缠在一起,一个正在另一个的身上,奋力的耕耘着。 柔软的丝绸床单,顺着床体摇晃的力度,滑到了地上,悄无声息,却带着无尽的缠绵。 看到这里,徐迩的脸更加红了,身体也变得异常的敏感,现在,竟然比之前更加燥热难耐。 当徐迩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圆圆穿着昨天买的粉红色沙丽,手里抱着一个她最喜欢的小兔子玩偶,开心的坐在自己身边,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从打开的房间门可以看到,陈知北正在摆弄一桌子的食物,应该是刚刚送到房间里的。 “阿爹你起来了,你太懒了,圆圆都穿好衣服啦。我们今天不和他们一起走了,爸爸说我们要去其他的地方,和曲叔叔和曲婶婶单独走。” 单独走,徐迩突然想起来昨天的藏宝图,心里由衷升起一种自豪感。 北子哥太厉害了,就这么短的时间,就知道宝藏藏在哪里了。 徐迩睁着眼睛激动看着陈知北,希望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 不过可惜,陈知北没有回答他,只是走过来,亲吻了他的额头,又亲了亲圆圆的脸颊,把小姑娘逗得直笑。 “起来吃饭。” 今天的早餐异常的丰富,印度煎饼、迷迭香烤土豆、素食香肠、煎蛋、牛奶、各种水果。 吃完饭之后,几人就出门了,然后和曲风夫妻两个在大厅里集合,与其他人说了几句话,交代了一下,然后就和新来的向导,坐上了一辆吉普车,离开了酒店,离开了孟买。 新来的向导名叫撒加,也是一个吠舍人,他曾经在华夏留学,因此华夏语说的很不错。 直到坐上车了,徐迩才知道,几人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叫做北阿坎德邦的地方。 北阿坎德邦传统上属于印度北方地区,北面与中国**接壤,东与尼泊尔交接,西面与喜马偕尔邦为邻,南面与北方邦交界。 所谓邦,类似于华夏的省。 北阿坎德邦,可以说是印度最美的地方,这里可以看到整条的喜马拉雅山脉,有整条覆盖了鲜花的山谷,有激流可以冲浪,有森林可以远足,风景如画,美不胜收。 不过,风景秀美的地方,也意味着远离人类的工业社会,在这里,几乎没有休整好的公路,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大象。 撒加为众人找了一个非常厉害的训象师摩卡,他的家里,养了三头大象。 摩卡一个人看不住三头大象,因此还带着他的女儿一起来给众人带路。 摩卡的女儿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名叫妮哈,小女孩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是这附近远近闻名的训象师了。 陈知北一行人是打着想要看看原始森林的幌子,来到这里的。 所以,虽然带了很多的行李,而且里面还有铲子之类的工具,但是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因为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原始森林,在森里里面,准备什么东西,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陈知北和徐迩,带着圆圆坐在第一只大象身上,曲风带着老婆和一大包行李坐在第二只大象的身上,而第三只大像上面,则放着帐篷、野炊用具,以及一些不是很重要,但是很笨重的行李。 路上,不时会遇到三三两两的行人,穿着仅仅能够遮体的衣服,来回行走,据撒加说,这些人应该是住在离这里很远的村子,来回走亲戚的。 不是所有人都能坐得起大象,在没有大象的情况下,走路,是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交通方式。 在印度,有钱的人非常有钱,没有钱的人也是真的很穷。 有钱的人,为了举行一个婚礼,可以花掉上百万美元,无数的黄金,空运的世界各地的顶级食材。 穷的人,不仅吃不上饭,还要受到精神上的无线折磨。 达利特,即不可接触之人,是印度种姓制度下产生的第五等级,他们从出生就被打上了‘污秽’的印记,在村子里,不能和人接触,不能住在村子的上风口,出行带着扫把,干着最脏最累的伙计。 附近住的大部分都是达利特人,他们自己组成一个个村落,生活在远离人烟的地方,就是想能让自己的生活,轻松一些,不受到其他种姓的打扰。
几人游山玩水一样的在森林里面游荡着,后来撒加觉得自己的雇主进入森立越来越深,害怕出事儿,于是就跑去雇用了几个达利特人,让他们来做保镖。 那几个达利特人的领头,是一个看起来受过教育的中年人,他的身后跟着五个看起来很瘦弱,但是都扛着土枪的小伙子,以及四个身后背着砍刀的女孩。 徐迩睁大了眼睛,警惕的看着他们,毕竟自己这边有女人和小孩,而对方的手里却有枪。 “别担心,这些人都是备受压迫的达利特人,他们很温顺的,身上的武器,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撒加看到徐迩的动作,连忙解释道。 就在撒加说完,那个领头的男人就用并不熟练的英语,向众人问好,然后竟然跪下来,亲了亲,陈知北的鞋子。 其他几个跟着来的小伙子和小姑娘,也做了同样的动作,这可真的把徐迩吓到了。 身上背着这么多的武器,竟然还这么温顺,怎么想徐迩都想不明白。 不过这些人来得正是时候,几人的目的地,即将到达,想要找地方,也需要一些劳动力,而且荒郊野岭的,有个保镖,哪怕是只为了壮胆,也是好的。 刘雨夕,也就是曲风的妻子,自动承担起了照顾圆圆的工作,而那四个达利特女孩,则自动的聚拢在了她的身边,保护她和圆圆。 徐迩等人的目的地,就是出于森立深处往外的一个山谷里面,右边是河流,左边是断崖,可以看出来,这里在几千万年之前,曾经经历过非常厉害的地壳变迁。 不过想想离这里不远就是喜马拉雅山脉,也就不奇怪了。 找宝藏的活,主要是在陈知北和曲风两个人的身上,作为有着多年军事素养的两人,对于看地图,找方位,有着无人可比的敏锐和干练。 至于徐迩,他发现了一比可能比那所谓的宝藏,还要大的财富,正带着撒加和另一个达利特保镖,四处挖地。 为什么挖地? 因为地底下有宝藏。 总所周知,印度是小叶紫檀的主要生长地,印度胜产紫檀木,而紫檀木在市场上的价格,一直是居高不下。 当然,在这荒郊野岭的也不可能找到小叶紫檀,作为尊贵的经济物种,现如今的小叶紫檀,全都掌控在印度的大贵族,也就是婆罗门和刹帝利的手里。 徐迩找的,则是千百万年以前,生长在这里的小叶紫檀。 远古时期,原始森林中的大片名贵木材,受地震、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侵袭,成为被深埋于江河、湖泊、海底的枯木残根。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枯木残根在水底泥沙中浸泡和磨压,改变了原来的物理性能:木质内在的脂肪、糖类等都在水中溶解得干干净净,清除了蛀虫、细菌的生存空间。有的被水底的泥沙腐蚀得丝丝缕缕,强化了材质的肌理美感;有的则变得刚劲挺拔,显示出峥嵘之姿,形成了古朴凝重、铜打铁铸般的效果。其色泽也千差万别,有棕色、灰色、紫色、黑色,也有外红内黑或是黑皮黄心的。 埋在地底下上万年的小叶紫檀木,现如今有个极为响亮的名字,小叶紫檀阴沉木,市场上,有价无市。 而在这里,由于地壳运动,再加上几千万年的河流冲击,一部分的小叶紫檀阴沉木,出现在了地表,静静地等待着别人的发现。鉴宝灵眼 ——————————————————————————————— 正文第145章印度大探险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