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牵手很自然
刘云的拳头飞过来,还没有打在李翔身上的时候,李翔的双手举起来了。【】李翔手举起来的一瞬间,发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这时候近在咫尺,这时候只要顺势抓住刘云的手,牵手,应该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 李翔最终选择了举手投降,“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不敢了。” 刘云说的“那个人”,他不敢牵手,使李翔有牵手的**。呵呵,“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李翔听了以后惦记上了。 刘云meimei说他李翔,不是一个老实人。最终让李翔将这个窃以为千载难逢的契机拱手放弃了。 李翔陡然觉得,自己就这样牵刘云的手,有点趁人之危,有点迫不及待,有点下作,甚至有点流里流气的味道。 刘云嘴巴上说他“太坏了。”其实心里特别甜蜜。甜蜜的她没想到书呆子一样的李翔也会这么幽默。 当然,她也有一丝丝担心,担心李翔会调皮会欺负她。她在椅子上坐下来,望着举双手作投降状的李翔,认真地说,“你以后会不会欺负我?” 李翔放下手,也在床边上坐下来,郑重的说,“绝对不会。” 刘云奇怪地看着李翔。“你知道我哥哥怎么说吗?他说我个性强,你也有个性,怕我不是你的对手,怕你会欺负我。你说,他们跟你也没说什么,也没打过交道,怎么都这样说你呢?我怎么从来不觉得你哪里厉害呢?” 傻傻的李翔傻傻的一笑,“哎,在你的眼里,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云很认真的想了想说,“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觉得你是一个不一般的人,起码你和那些年轻人都不一样。我哥哥倒没有说什么其它的,就担心我们会针尖对麦芒,他怕你到时候不会让我。” 刘云认认真真的一句,“你是一个不一般的人”,让李翔为之动容。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在刘云心目中是不一般的人,他虽然心里自命不凡,但是,他实实在在也不知道自己哪里不一般,哪里不平凡。 他除了上班下班,就是看书吃饭,吃饭看书,有时写点东西,只是从来不与别人家长里短罢了。 不过,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困惑着自己的答案,刘云毅然决然接受自己,确确实实是因为她真的喜欢自己。 当然,李翔还不清楚其中的缘故,也不清楚她是通过怎样的途径了解了自己,而这个途径又是怎样的曲折离奇。 最容易被感动的是年轻人。古人能够“士为知己者死”,此时此刻,李翔当然能够为知己的女孩做出承诺。“你放心,我一定不会与你吵架的,顶嘴都不会。” “真的,假的?”刘云不敢相信,至少是半信半疑。 李翔点点头,“真的,我是男人,一诺千金。” 在他们恋爱或者说谈恋爱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没有什么海誓山盟,只有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以后的日子里,刘云为李翔的一诺千金奋不顾身,李翔对自己的千金一诺铭心刻骨。 李翔生怕自己违背了诺言,生怕辜负了刘云的深情。 后来,刘云和李翔两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从来没有过拌嘴。后来,让他们回归到陌生的从前的是误会,是阴差阳错,当然也是他们的个性决定了彼此的命运。 他们分手十多年以后,再见面,再相聚,再回首匆匆那年的这一段往事的时候,刘云是泣不成声,李翔也是唏嘘不已------ 年轻时不懂爱情,年轻时任性,年轻时不懂珍惜,为匆匆那年的爱情买单的是曾经的撕心裂肺。 “对了,有件事,可不可以问你?”李翔想换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 “问吧。以后不要那么客客气气好不好?”客气是看对象的。让你客客气气的这个对象,一定跟你是存在着很大的距离的。 “好,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能生气。” “我生气干嘛,说吧。”从李翔说给她找手套开始,刘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李翔,一直在痴痴的看着李翔,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他们两个人是不是你的亲兄妹?”是不是,他都不应该问这个问题。李翔也有他特别幼稚的一面,源远且流长。 “当然了,我们不像么?”刘云只要说到她哥哥,都会很骄傲,很自豪。 “像,你哥哥跟你长得更像,不过------” “不过他们洋气,我土气,是不是?他们两个从小跟爸妈在城里长大的,我小时候一直在乡下外婆家。对了,我有那么难看吗?他是万里挑一,我才百里挑一?” 李翔发现女孩子情绪变化得快,思想跳跃得也敏捷。 好就好在经过前面的反思,李翔已经为自己找到了说辞:“说你哥哥万里挑一,是因为我起码认识一万个小伙子,而他是最帅气的,是不是万里挑一?我顶多认识一百个女孩子,而我挑选了你,你说你是不是百里挑一?错了吗?” “不跟你说了,你就会强词夺理。对了,看看几点了?”刘云有点着急了。李翔看了看时间,“快12点啦。” “哎呀,这么晚了。我要赶快回去。你明天晚上干什么?” “我能干什么?”李翔调皮了一下。 刘云白了他一眼,兴奋的说:“明天我们去公社大礼堂看电影好不好?” 李翔有点诧异,好像女孩子都嗜好保密,谈恋爱特别怕别人知道的,“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你不敢去?”刘云的大眼睛睁得更大了。 这让李翔更诧异了,“为什么不敢?” 刘云有点诡异的笑笑,“你不怕夏文英知道吗?” 大惑不解的李翔反问,“我跟她又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怕她知道?” “真的?没说假话?” “真的,百分之百。你们不是好姐妹嘛?不信,你去问问她。” “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晚上6点,我们在礼堂门口见,不见不散。”------
第二天晚上看完了电影回来,到底看了什么电影,李翔一点印象都没有。 去的时候,坐下来之前,他还比较清醒,知道去买电影票,买了票还知道买一包葵花籽。后来他觉察自己一直晕乎乎的,总感觉很多人在看他们两个,甚至指指点点。 他唯一觉悟到了的是:为什么只买了一包葵花籽?当然,一方面是他自己从来不吃零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懂人际交往中的人情世故。 反正他和刘云进了大礼堂坐下来,就发现自己做的不好,做的很不到位。买一包还不如不买。再后来他就一门心思开始寻思怎么去弥补,免得让人家女孩子觉得自己太小家子气。 那时候,乡镇没有电影院,放电影就在开党员干部大会的大礼堂里面。放映员临时在主席台上面把一块蓝边白底的银幕挂起来,再在下面的过道中间,用一张小桌子放上放映机,就可以放电影了,大礼堂就成了电影院。 那时候,有一个特殊的职业:电影放映员。几乎每个乡镇都有一两个,很吃香,也很受干部群众的欢迎。当然,能够干这份工作的人,要有点文化,更要有点后台背景。 看电影,在乡镇大礼堂与在乡村的晒谷场上相比,相同的是放映之前都是你呼我唤人声鼎沸;不同的是大礼堂里面能够遮风避雨,有现成的座位,上面还有让人讨厌的明晃晃的大电灯泡。 李翔进去的时候,手里捏着葵花籽,故意装作若无其事一个人来看电影的样子。等到关灯开始放映了,他也没有将那包葵花籽交给刘云。他是一只手拿着葵花籽的纸袋袋,一只手到纸袋袋里面拿葵花籽,一小把一小把及时的递过去给她吃,而她则每一次都会到他手上拿个四五粒,吃完了再拿。 他自己没有吃,不习惯,虽然没有吃,但是很开心。他觉得自己至少分享了她吃的过程,嘿嘿,也算是同享吧。 老实的人等待机会,灵敏的人把握机会,只有聪明的人才会创造机会。 李翔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但是他觉得他一辈子也做过一次聪明的事,一次他差一点为自己喝彩的得意的事,就在这个看电影的晚上,就在小镇的大礼堂,就在拿葵花籽的时候。 李翔在不断的重复着拿葵花籽递葵花籽的时候,猝然灵机一动,他的手到包葵花籽的纸袋袋捣鼓了一下,没有去抓葵花籽,而是递过去了一只空手。 每次刘云吃完了便到他的手上去拿,这一次她在他的手掌上来来回回找了两遍,一粒葵花籽都没有摸到,迟疑了片刻,她是蓦然的心花怒放,一把捏住了李翔的手。 后来李翔就稀里糊涂了,最后完全不记得两个人的手是什么时候松开的------ 那是个人人“爱”字都很难说出口的年代,他们的牵手,却很自然,完全没有纠结,水到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