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chapter80
那是在异国的街头,林摇已经没饭吃了,而且还总感觉有一个长相不错的人跟着自己。【】她走的时候,他也走,她停的时候,他也停。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她连饭也没得吃了,总是饿。 然后跟着她的人也不跟着她了,总是买了吃的走在她的前面,又故意把吃放在路边,继续往前走。但她知道,他在观察她,可是食物的香气是那样的诱人,诱得她直咽口水,她空空的胃也一直在叫嚣,最终,她想,反正她一无所有,就算是吃饱一顿饭之后立刻就死了,她也是心甘情愿的。 所以,她接受了他放在路边的食物,吃过之后也没有后遗症,事实上还挺好吃的。他有时候买的是披萨和牛奶,有时候买的是汉堡鸡腿可乐,有时候是打包的中式饭菜,有时候是炸鸡,有时候是蔬菜沙拉。 他总是在离她大约五十米左右的地方看着她吃,然后她走的时候继续跟着。 有一天,她的心情很差,又看到他跟着自己,想起自己每次都要接受他食物的窘迫,便走到了他的面前,恶狠狠地说:“你神经病啊跟着我干嘛?” 事实上,她是想说谢谢的,但是一看到他淡漠疏离的面孔就变成了责骂。 见他不说话,她心情更是不佳:“你妹的。” 说完就走。 他继续跟,然用英语说:“我只有三个堂兄两个堂弟和一个堂姐,没有meimei。当然,即使我有,你说的这句话和我跟着你做什么的问句毫无逻辑联系。当然,也不排除你在说脏话的可能。” 她恼怒,用英文说:“脏话也是国粹,不仅能体现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随即又改汉语,“反正你个洋鬼子也听不懂。” 继续英文:“你到底想怎样?”事实上这样的自己她很不喜欢,明明接受了他的帮助,却在对上他时态度恶劣到了极致。 他那双漂亮的琥珀色双眸很认真地看着她:“我精通汉语。我的曾祖父民国时期曾来米国留学,回国后因为家族秘密而成为众矢之的,举家迁往米国避难。我爸妈曾经奉我祖父的遗命回过过,学习过简体中文的。因为林家是书香门第,离乡久了反而没有崇洋媚外,还保留着华国旧家庭的做派,所以我们家的人,都要学习琴棋书画。” 她更窘迫了,胀红了脸:“你是在炫耀你们家族的辉煌史吗?**” 他的唇角弯起一抹笑意:“itr”。 后面他又加了一句:“。” 他话落之后,见林摇不说话,又继续:“itr和接你说**。顺便说一句,我只是在如实陈述家庭背景,并没有任何炫耀的成分。在我看来,这些完全都不能称之为炫耀。毕竟保留一百多年前的旧家庭做派,实质上并不是与时俱进的做法。当然,我的堂兄们都曾提出过建议改变这些,但并没有被我的祖父采纳。要等到与时俱进的改变,”他顿了顿,算了算他祖父的寿龄并预估了一下他还能活的时间,说,“至少还需要十五年。” 他的声音就像是他拉的小提琴一样好听,只是比小提琴的声音多了几分清冷和低醇。 她说**,他说欢迎。这怎么听都像是调戏。她扭头不理他,自己走自己的。 他不明所以,跟在她身后。 从那天之后,他还是每天都跟着她,她不和他说话,他就完全沉默。等她要和他说时,他就和她讲他的大脑中在想的什么。有时候是数学理论,有时候是物理,有时候是化学。在涉及这些知识的时候,她的话也变多了,两个人总是能聊很久。 这样的日子大约持续了七八天的样子,她就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于每天走在路上的时候都会回头,看他在不在。 有时候他在,有时候不在。 看到他在的时候,她会故意很嫌弃地说他:“你怎么总跟着我?” 他会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想跟着你。事实证明,跟着你的时候,我体内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分泌都会比平时多一点,这让我感觉到愉悦。我喜欢愉悦的感觉。虽然这种情况以前我从来没有过,也不能用科学解释,但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全世界70多亿人,就只有你让我有这种感觉。我喜欢这种奇妙。” 她听着他一本正经的话,总觉得他好像在调戏她,又有点像告白。但是她长了这么大,从小就显得很“高冷”,对人对事也都很淡漠,从来没人对她告白过,所以她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于是问他:“你要参加话剧,所以在练台词?” 林恪则不明所以地问她:“这和话剧有什么关系?” 他看上去,确然是在描述他的真实想法。 她不说话,又听他说:“你的想法毫无逻辑。” 然后好几天他都会在见到她的时候给她恶补逻辑学的知识。一般人被“直言命题”“非直言命题”等等各种命题以及“是”“则”“非”“且”等语叨叨了几天,都会觉得烦躁,但林摇却听得津津有味。 这大大地激励了林恪的教学热情,他誓要让林摇的逻辑变得更严密,于是给林摇讲那些知识的时候就更卖力了。 他讲完,似乎是惊讶于她竟然听得懂,还说:“你能听懂我讲的知识,这真是一个奇迹。”毕竟从他以往的经历来看,大多数人都是愚蠢的。 随后他又告诉林摇,他在读博的时候,他的导师曾让他帮忙给研究生讲一节课,结果大家的关注点都在他的年龄上。 他说:“原本他们的智商只有普通人的水平,认真听也不一定能听懂我讲的知识,结果他们比我想象中更蠢。” 在他说有不懂的问题可以提出来的时候,别人的问题大多是“你还不到20岁吧”“xx教授为甚么让你来给我们授课”这样毫无意义的话。 林摇追着他问后来的事情,林恪说:“我把我已经修得的学位都告诉了他们,他们看上去很惊讶的样子。不过考虑到大多数平凡的人在遇到优秀的人时,都会有这样的反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们不敢相信有比自己优秀太多的人,总觉得是难以想象的。这是因为他们周围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 他和她总是有很多话聊,像是总也说不完一样。 而每次他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的时候,总是会弯下腰凑到她跟前,说:“你可以打我。我不还手。” 她有时候会脸红,等时间久了,就知道他就是这样的性格。看着有些古怪孤僻,对人也冷淡疏离,但是一到她面前就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她对他也是。 等她习惯他经常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偶尔不在反而让她觉得不习惯了。 而她和他的关系真正的改变是在他们认识后的第一个冬天。 那天夜晚下了雪,第二天林摇起床后照例出门去打工。因为林恪时常跟着林摇,时间久了,他什么时候不能来找她都会提前和她说。然而那天林恪在没有和她说的情况下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给她打电话。 傍晚的时候林摇就给林恪打,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她当时很着急,特别怕林恪出事,立马到林恪家里去找他。她到他家的门口敲响了门时,一个叫hy的女佣给她开门,有些诧异于她的到访,用英语问她:“你有预约吗?” 在当地,没有预约就到别人家去拜访是很不礼貌的。 她紧抿了唇,有些尴尬,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用英语告诉女佣:“我是林恪的朋友,今天他的电话打不通,我有些担心,所以来看看他。他在家吗?” 女佣进去问过林恪后把她请了进去,她换了鞋,跟着hy到了林恪的卧室门前,女佣就离开了。她说林恪并不喜欢别人进他的卧室。 林摇敲了敲门,得到林恪的许可后进去,就看到林恪正躺在床上,他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蚕宝宝,脸颊也有些微微发红,那双琥珀色的双眸却清澈得像一汪秋水。 他有些不自然地说:“你来了。” 然后他又说:“我可以让你坐在我的床上。”这对于一个有洁癖症和强迫症的人来说,是极不容易的了。 林摇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后,林恪的眸光一瞬也不曾离开:“我喜欢你坐我床上。” 于是,林摇就在林恪的床上盘腿坐下。 她伸手探了探林恪的额头,很烫。心下了然,原来他是感冒了。 他也不问她为什么来,只是睁着一双琥珀色的双眸闷闷地说:“我的生理系统暂时被病菌入侵,白细胞们正在清理。” 她“哦”了一声,随即又问:“你躺了一天?” 林恪的脸白白的,唇上几无血色:“很不幸,是的。” “你没有给我打电话。” 林恪认真地看着她,抿了唇:“我认为今天并不是给你打电话的好时候。如果我给你打电话,你肯定会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我不能对你撒谎,所以会如实告诉你我的生理系统暂时出了问题,你会来探望我。就像现在这样。” “你不喜欢我来看你吗?” 他转过了头去,脸埋在被子里:“喜欢的。只是我根据我的症状可以判定,如果你来探望我,被传染的几率有百分之七十。” 他说:“作为朋友,我怎么可能犯这么大的错误。” “哦,那你为什么没有赶我出去?” “作为朋友,你来看我不是应该的吗?” 然后她就和他说其他的话,过了一会儿,林摇说自己该回去了,林恪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拉住她的手腕:“听说生病的人心理都比较脆弱,而且比平时更希望有人陪伴。作为朋友,难道你不应该陪我吗?” 他就是不想让她走。 而且外面好像又刮了风,而她身上穿得并不厚,大约是因为屋内有暖气,她才不觉得冷。 正在她沉默的时候,他薄唇轻抿:“我喜欢你陪着我。” 然后当天晚上她就在林恪家里留宿,住的是客房。 第二天的时候,林恪就好了,整个人又变得神清气爽。她刚起床,就看到林恪盘腿坐在她睡的床上看着她,耳根子有些红,琥珀色的眼眸里全是她。 她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坐起来了身,一边穿内衣一边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她喜欢裸睡,一坐起身被子便顺着她白皙的肩头滑落,露出明显的女性特征来。但是她并没有觉得被林恪看到有什么不妥,因为他是她的朋友,而且还是唯一的朋友,而朋友就应该坦诚相待的。 她穿好衣服之后,看到林恪双眼直直地看着自己,瞳眸中似乎还带着一些灼热和懊恼。他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费解地说:“我好像又生病了。” 她有些不解,一边穿着裤子一边看他:“嗯?” 他说:“我的心脏好像出了一点问题,具体表现为窦性心动过速。正常人窦性心律的频率大于100次分,称为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速时,pr间期qrs及qt时限都相应缩短,有时可伴有继发性st段轻度压低和t波振幅偏低。常见于运动精神紧张发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失血心肌炎和拟肾上腺素类药物作用等情况。” 他的语速很快:“我刚才并没有运动,也没有紧张,昨天去医院的时候也顺便做了一个体检,并没有出现以上症状。但是我的窦性心律频率已经达到了122次分。” 当时她并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问他:“今天要再去医院体检一次吗?” 林恪点了点头。 她给她兼职的地方打电话请了假,就和林恪下楼。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有鲜榨豆浆黄澄澄的煎鸡蛋烤得很香的全麦面包生菜火腿。 她尝了尝豆浆,又吃了鸡蛋和面包,感觉很好吃。豆浆的浓度含糖量都适中,面包很软,口感极佳,鸡蛋很嫩,但又是熟的,含盐量也适中。 于是她赞道:“很好吃。” 林恪一边用一片面包裹起生菜和火腿,一边弯了弯唇。 她又问他:“是hy做的吗?” 他的脸色当即就灰了一灰:“你这是在贬低我的厨艺。这是我经过试验后计算得出的最佳时间受热量佐料搭配所做出的最佳结果。” 他有点不高兴了。她全然不觉,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以后我可以经常过来蹭饭吗?” 正好那时候hy来上班了hy把自己的东西放到固定的地方,看着她和林恪顿了顿,用英语问:“missyao以后要住这边吗?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林恪不明所以:“她为什么要住在这边?” hy:“她不是您的女朋友吗?” 林恪有些不明白:“女朋友就要住在这边吗?” hy:“大部分是这样的,也有不和男朋友住在一起的。” 林恪点了点头,看向她:“若果你经常过来吃饭,那么你每过来一次每天就会多浪费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所以,住在这里是最佳选择。” 林摇虽然情商为负,但是比林恪还是要好一点的,至少女朋友是什么她还是知道的。她脸上有些发热,就听到林恪用英语问hy:“什么是女朋友?” hy:“disnspleyoulove。”女朋友就是情侣中女性的一方,也是你爱的人。 林恪若有所思:“就像杰西卡女士和林湛吗?”他说的这两个人是她的父母。 hy点头,然后林恪又问她:“azing你太了不起了这个居然也能做出来。” 林恪弯了弯唇,仍旧是倨傲的模样:“我以为你知道。对于一个天才来说,这件事,低难度。” 然后她“哦”了一声,说:“好想给你一拳。” 他凑上来:“要来吗?” 但,经过这样的那样的震惊之后,她:“我现在不想家暴你,只想强上你。” 他躺平,双手摊开,别扭地说:“不用强。” 因为,他愿意。 这样甜蜜的记忆,就像是在她的心底生了根,即使曾经被抹除过,到了一定的时间,便又会发芽,迅速地成长为参天大树。因为她和他的爱,有那么多,多到用任何的计量单位或者任何的参照物都无法衡量。 但此时,他们的甜蜜被人作为威胁的筹码说出来,只让她觉得愤怒,她的浑身都泛着冷意。这样的混蛋…… 他仍旧还嚣张着。 “不要犹豫了,我已经看到你了,我现在心情好,所以给你机会,给你回去的机会。要是你再不出来,我就只好服从组织上的命令,将你作为实验品完全清除了。” “你会死,你的男人也会因为你而被组织清除。” 他话中的内容,从利诱变成了威胁。 林摇的脑海中,记忆的苏醒仍旧在继续。 她和林恪的第一次过去后,她就搬出了客房,直接住进了林恪的房间。 她和他就像是夫妻一样同进同出。原本林恪是想和她直接领证的,他说:“既然你和我早晚都要结婚,不如就现在。” 她回答他:“不是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 林恪则不解地反问:“这是谁说的?” 她摇头:“不知道。” 林恪:“所以,别人说的这句话,和我们有关系吗?” 她沉吟,好像是没有。 于是两个人很高兴地去领证,但因为她未满十八岁没能成行。当时那个州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八岁,那天林恪很不高兴,甚至有些委屈地看着她:“我都忘了,原来你还没有成年。” 她拉住他的手,爬到他背上,把头搁在他的肩窝:“嗷,那我们可以先拍婚纱照。结婚证只是法律对婚姻的认可而已,我们需要法律认可吗?” 林恪点头,显然是想通了:“所以,在我心里,你是我的妻子,和法律无关。” 她看着他,原本不常笑的面庞上有了笑意。 他始终都对她很好,每天都会开车来接她。时间一久,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有一天,她刚刚好走到门口,就看到林恪站在不远处等她,忙走了过去。这时候正好她的一个同学走了过来,并且和她打招呼。 因为这个同学也是中国人,过来这边后取了个英文名字叫luy也是高中毕业后申请的这边的学校,刚开学时曾经有意和她交好,但因为她实在没有时间社交,而且自觉和她们并没有话说,所以她们并未建立起友谊之桥。但是平时lucy还是喜欢和她说话,平时lucy问她学术上的问题时她也会回答,所以lucy还是喜欢和她说话。 林摇听到lucy叫她,就回头看她,对她点了点头,lucy就说:“他是你男友吗?我每天都看到他来接你,感觉他很宠你。” 林摇听到这个“宠”字,心里很不高兴。 同样黑了脸的,还有林恪。 他语气冷冷地,却很认真:“我不是yao的父亲。” lucy不明所以:“啊?” 林恪继续:“在新华字典里,宠有三个含义。一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