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剧情无关
大学的时候,他们找遍了学校附近的房子,租了一个60平米的小屋,不大,但是也不小,他们的第一个家,处于闹市之中,带着nongnong的烟火气息,沾染了他们的味道。 林远最喜欢的就是拉着秦威到楼下不远的小吃街,从街头吃到街尾,然后扶着撑得很圆的肚子,在黑暗无人的街道上,将手悄悄地伸到他手里,一起回家。 最开始,家里空荡荡的,除了硬邦邦的大床还有桌椅什么也没有,空气满是灰尘,比街头孩子们吹得泡泡还要密集的很。林远拉着秦威笑闹的在屋里跑来跑去,最后倒在了大床上,根本就不顾及一身脏乱,笑的像个傻子。 不为别的,只因为有了一个家,里面住着他和他。 两个人跑了好几趟宜家,东西却得太多,只能分开买,一次性根本就拎不动。